发布时间:2015/7/10:07:24来源:中国民俗网
[论文摘要]在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道德传统中,儒家孝道思想不仅体现出一种家庭伦理思想,同时也体现出人类对于自身生命的关怀,它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生命价值观,是人类追求生命永恒的一种体现。祭祀祖先是对生命的追思意识,孝养父母是对生命的爱敬意识,生儿育女、以期传宗接代是对生命的延伸意识,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识正是通过这三个层面展示出来,这也是儒家孝道文化独特魅力所在。
孝道文化梁漱溟先生曾说过:“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1](P307)当人们谈论儒家孝道思想的时候,往往最容易想到子女孝敬父母、关爱父母,其实,儒家孝道思想不仅局限于子女对父母的孝养,还包括其他两个层面的内容,即崇拜、祭祀祖先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对祖先的崇拜和祭祀是对过去生命的一种追思;对父母的尽孝则是对现在生命的珍视与关爱;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对未来生命能够得以延续的一种期望,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古代社会,人类的生命正是通过在这三个环节中的不断流动得以传承与提升。孝道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孝是中国文化最突出的特[2](P31),生命意识则是儒家孝道思想的本质。
一、生命的追思意识
孝道思想中对祖先的祭祀是中国人祖先崇拜的一种表现,是人类亡而不死的生命意识,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孝是人类一切社会行为的根本准则,是从事其他社会活动的起点,故曰“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纲也”(《吕氏春秋·孝行览》)。孝字是一个会意字,早在殷商甲骨卜辞中就有“孝”字,孝字结构具有双重特征。从象形角度看,该字上半部是“老”字,表示祖宗、先辈的意思;下半部是“子”字,表示子女、晚辈的意思。从会意角度看,孝字则是“老”字与“子”字的组合,其中蕴涵着丰富的生命意义:“老”扶“子”头,“子”承“老”身,这一结构既可理解为“子”是“老”的拐杖,有责任、义务对“老”的生命进行赡养和照顾;又可看作“老”用饱经生活沧桑的手掌抚摸着“子”的头,向晚辈托付生命传承的责任,传授做人做事的道理和方法。正是基于这样的意蕴,故《尔雅·释训》解释道:“善父母为孝”;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从子,子承老也。”“孝”的文字结构向我们展示了“孝”所具有的最原始、最质朴的意蕴,尽管这只是一种萌芽状态,但构成了整个孝文化的生长点。正是通过对“老”和“子”这种原发性的生命关系的延伸和提升,才形成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孝文化。
人类与其他一切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就是能够自觉用意识的力量去维护生命,在人类早期,人就开始思考自身的存在和生命本源问题,从而产生了对生命本源重视的意识,这种观念则体现在人们对祖先崇拜以及祭祀的活动中。
西周金文中的孝观念大多数表现在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中,祈求祖先保佑子孙后代,其崇拜对象并非健在的父母,而是先祖。当时出现的孝字,也多与祖先祭祀活动有关,如《追簋》中有“用享孝于前文人”(《三代吉金文存》9.5),《酒诰》中有“用孝养厥父母”(《尚书·酒诰》),《文侯之命》中有“追孝于前文人”(《尚书·文侯之命》)等,句中无不包含此种意义。祖先崇拜的出现固然是由多方面心理因素造成的,但感念生命的由来、感激祖先赋予生命无疑是最重要的方面。他们知道:“先祖者,类之本也”(《荀子·礼论》),“无先祖焉出?”(《大戴札记·礼三本》),“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效特性》)。由于生命是从祖先那里传承而来的,我们先人所拥有的生命来之不易,所以人不能忘祖,“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礼记·祭义》)。人们祭祀祖先,就是要表达对祖先赋予我们生命的崇敬、感激和追思之情。“我们从思想的观念来看,人的最高生活目标就是生命,尤其在古代社会,举凡一切人能赖以生存的都被人视为最高价值所在,而当人智对自我主体有更深刻认识时,对生命之源,生命所从出之所,必生敬慕感念之情而加以祀之。”[3](P71)从这个
意义上说,祖先祭祀与崇拜的行为,是孝道思想一种追本溯源的情结,核心是对生命来源的追思。
孔子虽主张“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但他谈论孝不是承继周人只注重对祖先的追思,而是延续春秋的新思想,他将孝还原为人对祖先、父母的真实情感,为孝到了现世个体存在的生命依据。在回答宰我问“三年之丧”时,孔子指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这是从生命追思的角度对“三年之丧”的合理性作出说明:我们生下来三年,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难道在父母去世时,不应该守丧三年作为回报吗?可见,“三年之丧”并不神秘,它不过是人们真实情感在生命意义上的具体体现。孔子还曾经有言:“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人除了吃饭外,最重要的就是办丧礼和祭祀鬼神了。但孔子所认为的丧礼并不仅仅是一个礼节仪式的问题,他的重点在于内心感情在丧礼中的表现。在林放问他礼之本时,他的回答充分表现了这一点。“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对祖先祭祀的重视当与古人祖先崇拜的观念紧密相关。由此追溯孝观念产生的文化心理根源,我们不难发现,孝观念与祖先崇拜是直接关联的。祖先崇拜观念不仅使古代中国社会带着氏族制的脐带跨进了文明社会的门槛,进而由氏族制发展到宗法
制,它还深刻地影n向了中国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钱穆先生说:“儒家的孝道,有其历史上的依据,这根据,是在殷商时代几已盛行的崇拜祖先的宗教。上古的祖先教,演变出儒家的孝道;在秦汉以后的两千年,儒家的孝道,又维系了这个古老的宗教。”[4](P51)这不仅深刻地揭示了祖先崇拜观念与孝道的内在联系,更重要的是揭示了祖先崇拜活动中所体现出的孝道观念是对生命的一种追思。
二、生命的爱敬意识
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识不仅是在敬宗祭祖的活动中去体悟生命、感念生命,去追思生命来源,更重要的是人们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珍惜和爱护正在存有的生命,把对先人生命的幽思化为一种现实的生命意识,生命的终极关怀也相应地转化在现实的伦理生活中,在现实中以爱心对待父母、以养心敬重父母,甚至在此基础上善待自己。
孝道思想的爱敬意识主要表现为对父母的关爱,孟子道:“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意思是说孝的至高点没有比尊亲更高的孝行为了。换言之,尊敬父母就是最高、最大的孝。荀子也曾说:“能以事亲谓之孝。”(《荀子·王制))这也是说能够奉养自己的父母,就是孝。可见,孝首先是赡养父母,诚如《孝经》所云:“夫孝,始于事亲。”关爱父
母、孝敬父母,对于“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龄逐渐增大,子女因父母能够高寿而感到高兴、喜悦;同时父母在世的生命也在日渐减少,子女则因父母年迈而产生忧虑、恐惧。子女应当珍惜父母这一有限的生命,尽可能地去延长。当然,对父母的孝敬、对父母生命的延长,在物质层面上的赡养是必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在精神层面上的关怀,孝敬父母的实质在于爱、在于敬、在于尊重。孔子在论及孝敬父母的时候也多侧重于发自子女内在的真情实感。如:“子夏问孝。子曰:难。”(《论语·为政》)“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孔子弟子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就意味着孝敬父母在物质层面上的满足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在此基础上更要对父母有恭敬之心。“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中庸》)其中所体现的思想就是说,孝顺父母是有原则的,孝敬父母要常常反问自己对父母尽孝是否是真心实意,如果对双亲不是诚心诚意,也就谈不上是孝顺父母了。从外在形式来看,孝敬父母的行为要严肃庄重,要合乎于礼:“生,事之于礼;死,葬之于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章》)从内在情感来看,孝敬父母要怀有真诚的态度和真
挚的感情,要“笃于亲”,只有心里对父母有笃诚的亲爱之情。才能做到“事父母,能竭其力”,才能做到对父母“又敬不违,劳而无怨”。总之,对父母的孝行具有不同层次和境界,但核心是尊敬,诚如曾子所言:“其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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