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文化
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谈谈你对孝道的理解[推荐阅读]
第一篇: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谈谈你对孝道的理解
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谈谈你对孝道的理解
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意识、规范和实践,实际上它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整个中国文化的首要精神,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既深且远。孝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集道德观、人生观、宇宙观为一体的核心和首要观念。孝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道德之首。对当代中国影响深远且发展至今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
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孝道乃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孝不仅在中国文明中有其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它不仅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而且包含着宗教的、哲学的、政治的、法律的、教育的、民俗的、艺术的等诸多文化意蕴,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之一。
孝的一般意义是孝敬父母,其具体内容在儒家经典—《孝经》中有明确说明:“身体发肤,受
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子如何事亲呢?“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诚然,对于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倡的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应该批判、剔除之;但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者的基本思想,则是中华民族数千年调整、和谐家庭关系所积累起来的伦理规范,是历代人们所认同的传统文化精神,在我们今天仍须继承和发扬。这是因为,孝敬父母不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它不但可以促进家庭的和睦、团结,也能帮助社会与国家的稳定,使社会正气上升。
对于孝亲敬长的合理的孝,我们应大力弘扬;而对于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则应批判、剔除之。
孝是中华文化的中华伦理的鲜明特点。中国文化虽然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但其中心则是儒学,而仁学又为儒学之主要精神,但仁学之精神却是完全由孝道出发的。所以孝道也可以说即为中国文化的核心。孝是贯穿天、地、人、祖、父、己、子、孙之纵向链
条,孝是中国文化逻辑之网的纽带和核心。又由于在孝中已经全部包含了儒家亲亲、尊尊、长长的宗旨,因而成为儒家文化甚或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孝是中国文化中出现最早的伦理观念与德目之一。在周代,孝是尊祖敬宗的宗教与人文合一的意识,再发展,才产生了“善事父母”的人文伦理意识。从孝义的产生、发展本身来看,它就是合天道与人道为一的观念,把天、祖、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从孝本身的内涵看,也是把自然亲情的天道与亲子伦理的人道很好地结合起来了。孝在中国文化中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纵向链条。因此,孝意识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孝是传统伦理的元德。“百事孝为先”。孝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德之首。正如《孝经》所说:“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
孝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孝,不仅是德之本,教之所由生,而且也是古代政治伦理精神基础。这不仅体现在思想家的著述与文化观念中,而且也贯彻实施在古代社会的政治中。孝之所以成为仁之根本,关键在于孝是维护封建社会政治、社会稳定的伦理精神基础。
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它不仅是传统伦理文化的基石,而且是整个文化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石。简而言之,泛孝主义是孝在传统社会的地位,但在当代社会,孝不可能再继续享有这样的地位了。它只适用于家族主义盛行的传统农业社会,而不适合于宏扬个性独立的现代工商社会。于是,在范围上,孝道只能局限于家庭之内;在性质上,孝道只能局限于亲子之间。
在建设当代社会的孝文化的过程中,实现由传统孝道向现代新孝道的创造性转化是至为重要的。那么较之于传统孝道,现代新孝道有哪些特点呢?主要可以概括为:1.人格平等性。2.义务并行互利性。3.注重感情性。4.强调自律性。到了现代社会,它律性的孝道失去其原有的作用与功能,现代社会中,个人独立自主的倾向很强,他律的孝道训练不易为子女接受,也难以产生预期的效果。比较明智的办法,只有代之以自律的孝道教育。在这种教育过程中,父母应该放弃以权威的方式训练子女盲目的服从与外表的恭敬,改以理喻的方式教导子女理解善待父母及其他人的重要与意义,从而学得设身处地的孝道原则。这样的孝道原则则属于个人自己的,不必靠外在的权威或规范来监督,即能自动自发的做出自己认为适当的孝行,所以,这种孝道是自律性的而不是他律性的。
总之,我们既要继续发扬我国孝亲尊老的优良传统,同时也要吸取重视代际亲子平等的合理因素,在新时代建立和享受我们的“新孝道”。
第二篇:中国传统文化概论2、结合自身理解和体会,谈谈孝道,“百善孝为先”
孝道,虽然是源自于古代的家庭生活和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思想的组成部分但对于今天建设和谐社会来说,仍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
我认为,对与一个人来说,孝这种感情,应该是完全发自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种本质的感情,试想,一个人,连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抱着感激与纯洁之情去照、去敬爱,那么,他会对其他的人付出爱心、为他人着想吗?如果人人如此,那么这个社会怎样去实现团结、与和谐呢?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因此,百善孝为先,恪守孝道,对与维持一个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认为,孝道,具体上值得是一种伦理道德规范,是用来规范做子女的我们如何去正确地对待我们父母长辈的指航针。古语说,“父慈子孝”,父母对我们的养育、爱护、关心、培养、教育,对我们那些不求任何报偿的、无私的、含辛茹苦的付出,才是我们从小到大健
康成长、成为社会的一份子,这就是“父慈”;而相对应的,我们就应该做到“子孝”:那就是我们对与父母以及长辈,要怀着一颗敬重之心,去尊敬、宽慰、赡养、照料他们,这是我们做子女所不容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我们对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的回报。不要把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变为套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
百善孝为先,具体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我们要持一颗真诚的心无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孝道,不是仅仅供养我们的父母就结束了,它要求我们从血缘、亲情上,发自内心的孝顺父母,用真正的实际行动去诠释孝道的内涵。正如孔子所说“今之孝道,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道不应该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东西,而是一种对于父母的爱,一种发自我们内心真挚、淳朴的感情。
我们做子女的,履行孝道,最难做到的就是表里如一,表面上与内心上应该一致,即孔子所说的“难”,孝道难道仅仅是父母有了事子女替他们办,有就是先让父母吃这么简单吗?绝对不是,它需要孝道我们除了在行动上去赡养、照顾父母,更重要的是在内心世界上同样敬爱我们的父母。孝道,是应该以情感为基础的,对于父母的孝道,是完全发自于我们内心自然而然的自觉行为,心中要时刻有父母、惦记着我们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