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
中华传统文化以儒家、道家、佛教为主流思想,对于孝道最为崇尚。自舜以大孝的资格,得到尧的禅让而成为天子后,孝道便十分的受到重视,以致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政治观。
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一直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核心,在中国老祖宗创造“孝”这个字的时候,已经就富裕了深刻的意义。。“孝”字在甲骨文、钟鼎文等古代文字中就出现而常见。《尔雅》解释“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字》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现代学者如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大字典》、康殷的《文字源流浅说》,从文字的意义来说,孝的上面是个老人,弯腰弓背,白发飘拂,手拄拐杖,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已经不能好好照顾自己;而孝的下面是个孩子,把两手朝上伸出,托着老人,作服侍状。
“孝”在古代还有两个主要内容:其一,“尊祖敬宗”这是早于“善事父母”的初始含义,古人认为去世先人,特别是氏族首领,在天庭与天帝为伍,可以左右天帝意志,对部落和氏族的吉凶祸福至关重要,从而产生了祖先崇拜,主要形式为宗教式的天帝与祖先共同祭奠,其目的主要是为使氏族集体趋福避祸,繁荣昌盛而为。
儒家讲“孝道”,明确提出就是对父母双亲要“孝养”和“孝敬”。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当父母和长辈在年老、多病、力衰的时候,做子女的应当;经济上于以供给;精神上于以慰藉;生活上于以照顾;去世后礼葬祭奉。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 * 为政》,用今天话来说,“今天人们所说的孝,若只是向父母提供衣食生活之养。狗和马也都能得到饲养;如果没有孝敬父母之心,只是赡养父母与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
孔子的这段话告诫我们;孝顺父母,衣食住行是最基本的,而最重要的是在于有孝敬之心。现代社会愈来愈崇尚金钱和物质,有些人甚至认为金钱和物质无所不能。殊不知,金钱和物质是换不来亲情和孝心的。“孝”不仅是形式,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是一种爱的心情。孝道文化
因此儒家的“孝”,着力于“孝敬”二字。那么怎样才算孝敬呢?孔子提出“无违”和“难”两说:“无违”是指;对父母和长辈,生时要以尊敬和爱心待之、死后要以礼葬之、葬后要以礼祭之。“难”是指;子女在侍候父母时,要和颜悦,使父母顺心,为父母做了事也不要有,不愿不悦的表情,而使父母难堪。
儒家又提出“孝比忠更为重要”的理义,把“孝”看作为一个人能否从政、能否尽忠的基本标准。孔子认为;一个连自己父母和长辈都不孝的人,是不可能为国尽忠、为民谋事的,也是没有资格当官从政来管理天下事。如若君王不孝,就没有资格做君王,就应废了君王。所以说;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延伸和外化。
“孝”并非只是家庭之事,而是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每一个家庭,关系着每个人、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孝”在儒家的伦理道德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
中国的道家也非常注重孝道,《史记》中就有“孔子问礼于老子”的记载,孔子拜见老子,向老子请教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哲理,感受到道家高层次的审美和高层次的快乐境界。老子也向孔子请教了儒家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儒家的“孝道”。
道家老子和庄子都接受了儒家关于孝养和孝敬的“孝道”理念。但,道家认为这些伦理道德的理念只是最基本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间的规范,庄子更认为天下的“孝道”应该是自然的本性。
道家的理论体系中,一再强调遵天法祖,认为“道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祖宗者,类之本也。” 。
老子生活在一个动乱纷繁、道德沦丧的历史时期,读他的著作,常常能感受到这位哲人的愤世嫉俗之慨,《道德经》一书,谈到"孝字"只有两次。经中第18章说:"六亲不和有孝慈。"六亲指的是父、子、兄、弟、夫、妇,也就是家庭中所有成员。老子这样说:“六亲不和,有孝慈。”对此,我们作这样的理解:正因为当时社会连六亲(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都不能和睦相处了,所以才凸显了“孝慈”的难能可贵。在第十九章中,老子又这样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意思是说,废弃了那些虚伪的“仁义”,人们才能恢复孝慈的本性。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老子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极度不满,和对“孝”和“慈”这种优秀品质的无限珍惜和重视。
庄子把“孝道”归纳为层层深入的六个境界;
第一境界是;儒家说的“孝养”。
第二境界是;儒家说的“孝敬”。
第三境界是;子女忘记父母的存在。子女在幼年时,父母是其抚养和监护人,子女听从于父母。但当子女长大懂事有独立思维时,往往会发生这样的事;很多的见解和内心想法,
以及自己的日记和书信,宁愿与朋友、与同事交流,都怕让父母知道,怕父母反对,因为他们心里总存在着父母威严管教的阴影。如果说,子女能忘记父母的存在,与父母没有距离、没有隔阂、不把父母视为威严的长者,而把父母当成自己的良师益友,是朋友而不是严教严管的人。那末,子女和父母之间的交流就畅通了,很多因隔阂而造成教育上的误区也就没有了。这不但给家庭带来了真正的天伦之乐,而且体会到真正的和谐家庭之温暖。
第四境界是;父母忘记子女的存在。“子女是我们养,当然要受我们管”这是很多做父母的通常心理。庄子认为孝顺达到一定深度时,父母会忘记子女的存在,像西方人走进基督教堂,心中只有上帝是天堂父,任何人都是上帝的子民,都是兄弟妹而没上下尊卑之别。父母分享着子女成功的快乐,也分担着他们的苦楚。子女常常会在父母面前撒骄,父母有时也会对子女撒骄。父母、子女两相忘,父母子女是生命的共同体、命运的共同体。
第五境界是;忘记天下人的存在。在“孝道”的问题上,子女的做法和行为往往会受到来自社会的种种褒贬议论,有时会弄得你无所适从,左右难逢。庄子认为;只要自己对父母长辈问心无愧,只要自己孝顺了,只要父母高兴了,就不要太在意别人怎么道,怎么样说,不管天下人怎样判断。
第六境界是;让天下人忘记我。让天下人忘了我是在尽孝,“道”本是宇宙万物的整体,“孝道”之道,本来就是如此,子女尽孝,天下人都认为这本来就是平常事,不孝是罪恶。“孝道”中没有虚伪,因为这原本就是正常的事而已。
庄子从道性自然的观点出发,在儒家的“孝养”和“孝敬”的基础上,一层又一层地深化,提出“四个忘记”,归纳于六个深浅不同的孝道境界。最后把“孝”归结在万事万物的道性自然之中。
被认作是道教信众行事规范的《太上感应篇》里,也有这样的教诲:“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其中所指出的为人处事的四个重要方面“忠孝友悌”里,就有“孝”的位置。
至于在民间传播甚广的《关圣帝君觉世宝训》里,则更是明明白白地指出:“淫为诸恶首,孝为百行先。”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认为,淫和孝都是关系生命价值的重大社会问题。道理很简单,淫,破坏生命的基础,败坏社会的伦理道德,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被列为诸恶之首;生命来自父母,爱人要从父母爱起;行善要从恭奉父母做起;所以,“孝”理所当然被看作是百行之先。
在《抱朴子》、《张三丰太极炼丹秘诀》相关著作中,都提到了“欲修仙道,先修人道,人道不(未)修,仙道远矣。”他们都认为要想修成仙道,想长生久视,就应该先把人道修好,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否则,距离“仙道”就遥远了。而所谓“人道”,亦即作为社会的人所必须遵循的行为、道德规范,也就是人类社会的伦理。此中,首先要做到的无疑是“孝”,因而道家也就有了“百善孝为先”的教诲。从某种意义上说,“孝”是“爱人”的出发点,人类所有善良、美好的品质,都是“孝”的延伸与升华。
佛家的孝道观,佛教源自印度,传入中国后,在和儒道的对立中,为了适应中华文化的伦理,而消融了许多儒道思想。印度文化,原本不像中华文化如此重视孝道,这是因为印度文化的出世思想极为浓烈。婆罗门教把人的一生分为四个时期:(1)梵行期:要专心研究吠陀经典,不问凡事;(2)家居期:娶妻生子,履行世俗义务;(3)林栖期:孩子长大后,便弃家入林修行;(4)遁世期:到晚年,则舍弃一切,四方化缘,求得死后解脱。佛教虽然反对四姓阶级,提倡众生平等,其苦行思想虽然较为淡化,但仍旧具有强烈的出世思想。
儒家自韩愈起,提出道统说,以抗衡佛教的法统。儒家以孝道伦理,批评佛教的出家,极
为不孝,提出的理由包括:(1)出家人剃发,犯毁伤之忌;(2)出家人不蓄妻,犯无后之罪;(3)出家人绝于事亲,犯不孝之过。佛教则辩白:(1)孝不由形相,应出于内心;(2)妻子财物乃身外之物,不足惜之;(3)世间孝不足道,出家方为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