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诗歌中的“自然观”——由贾宝玉其人与诗作说起
胡力诗
【摘 要】“自然观”作为中国古代诗论重要的美学范畴,以情感的真实、词句的平淡自然以及意境上的浑然天成等方面构成其独特的审美特征.曹雪芹在《红楼梦》一书中就通过贾宝玉其人与诗反映出了他崇尚“自然”的诗学观.论文从贾宝玉诗作在情感表达、遣词用字和意境生成上的自然之致,及其原质原生的自然之性情的缘由,探究曹雪芹在诗歌创作上通过人物性情与诗情的对接融洽所形成的诗歌之自然美.
【期刊名称】《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3(015)001
【总页数】5页(P82-86)
【关键词】贾宝玉;诗歌;自然;性情
【作 者】胡力诗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I207.411
一、诗歌 的“自然观”
在中国诗学史上,诗歌的自然之风,莫不被众家所推崇。南朝梁代的钟嵘就指出“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1],其主要是针对当时过于追求用典和讲究声律的弊病,而提倡真实自然地表现内心的感触,倡自然之风,得“自然英旨”而作诗。另唐代诗人皎然也曾以“自然”论诗,其所著《诗式》中就明确提出“至丽而自然”的诗歌艺术评论标准。而李白在《经离乱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中所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更是一语中的道出了“自然”之旨。以“清水芙蓉”作喻,可见其所崇尚的抛却人为
雕饰的自然清新之美。且李白所谓的“天然”之风,不仅是在内容上的率直、不矫饰,更要求在形式上去除人为的雕饰造作,以成其清新自然。到了宋代,人们更是把“自然”作为诗歌意境风格的最高追求。如姜夔于其《白石道人诗说》有言:“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非奇非怪,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好,曰自然高妙”,可见其对诗歌“自然高妙”之意境的推崇。清代姚鼐《与王铁夫书》中亦有言“文章之境,莫佳于平淡,措语遣意,有若自然生成者”,由是可见其对自然之境的推崇。至明清时期,由于文坛上复古之风盛行,自然诗风遭到破坏,不少人为捍卫诗风的自然之美而提倡由自然之性情而作诗。所谓自然之性情,即是指性情的真率流露。其中尤为突出的当属李贽,其在《焚书·读律肤说》说:“盖声之来,发乎情性,由乎自然,”“有是格,便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谓也”,意在强调应抒发人的自然之性情,反对矫情,以成自然之美。描写大自然的诗句
由此可见,诗歌之美贵在“自然”,而要得“自然”之美,不仅要有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词句章法上的自然而为,还得有意境的自然天成。真情实感的抒发是自我心声的一种自然流露,没有矫揉造作,也不故弄玄虚、无病呻吟。得此番情真意切,自能真实自然。字句章法上要自然而为,没有华丽辞藻的雕饰,也不作堆砌、艰深之语,平易浅淡、清新自然。
意境的自然天成,则是摈弃人为造作、刻意雕饰的“自然高妙”之境。诗歌的这样一种从内容、形式到意境浑然一体的“自然”之风,断不可缺少作诗者自然之性情。能源于真性情而作诗者,自能有真情实感的真率流露,诗风自会真切自然。而要得自然之性情,须得有自由、自然的生命状态,没有心灵的桎梏,不受约束,也没有过多规范的限制。得此自然之性情者,其心灵脉搏方能与大自然完全合拍,自能为自然之声,绘自然之。如此融于生命自然状态的诗歌,定有其自然之美。
二、由贾宝玉诗作看“自然观”的表现
《红楼梦》一书作为中国文学史上一部集大成的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尤其是与全书相始终的诗词创作,不仅呈现一个诗情满溢的“大观园”,同时也反映出作者曹雪芹的一些诗学思想,如诗歌创作的“自然观”。关于《红楼梦》诗歌中的“自然观”,下文主要以书中人物贾宝玉的诗为例来展开探讨。
1.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
所谓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乃是诗歌得以成其自然之至的第一要义。在我国古代诗论中,“
情”一直被认为是产生诗之自然的基础,有情故能感发成文。刘勰《文心雕龙·原道》有言:“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文,乃人的性情、感受的自然表现,即《毛诗序》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2]。其 《明诗》篇“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就明确指出创作须有真挚的情感,且情感的产生并非是凭空而来,而是应外物的触动自然生发而成,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因此在他看来,诗的创作构思也应是自然的,如其《原道》中所言“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思契,不必劳情。”意即诗并非刻意“劳情”而来,而是自我心声的一种自然的流露,若“钻砺过分”则“神疲而气衰”,反倒丧失了自然之妙。而其在《情采》篇更是明确道出诗歌要表达真情实感,他提出“为情而造文”,反对“采滥忽真”、“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的“为文而造情”,反对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并以此强调感情的真实自然。另有明人胡应麟于其《诗薮》中也指出“诗以情真为得体,情真则意远”……可见其对于诗歌艺术要抒发情感的强调,且推崇真情,肯定情感的真实性和真挚性在诗歌创作中的重要作用。概言之,诗之自然美首先须得有创作主体的“发乎性情”,要有真实的内容和真纯的感情,且不可勉强,也不能矫饰,重在真情实感的一种自然流露。
由此,具体到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关于诗歌创作要有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的体现,且不
妨来看看第二十三回中贾宝玉所提“四时即事诗”之《春夜即事》:
“霞绡云幄任铺陈,隔巷蛙声听未真。枕上轻寒窗外雨,眼前春梦中人。盈盈烛泪因谁泣,点点花愁为我嗔。自是小鬟娇懒惯,拥衾不耐笑言频。”
所谓即事诗,就是以眼前的事物为题材,并对所见的情景作如实抒写,如书中所言的“真情真景”。“春夜即事”,顾名思义,就是记春天夜晚的真情真景。全诗所写的是在一个春夜里,诗人(贾宝玉)毫无睡意,隐约能听到深巷中的蛙声。闻窗外雨声,微感寒意,不禁生发出青春难永驻、好梦易逝的悲慨,随即又由此景致引发了“花愁”的慨叹。最后一句写那娇懒惯了的丫头已拥被欲睡,不耐烦“我”在她耳边言笑不绝,从而表现出一股无从说起的浓浓愁绪。诗中伤春愁绪的自然流露,不作矫揉造作之势,且情之所至,由感而发,真实自然。尤其是那娇懒惯了的丫头拥被欲睡的不耐烦,不作掩饰、扭捏之态,情感贴切、真实,让人倍感真率可爱。
此外,对于诗歌要有真情实感的抒写,曹雪芹在书中第四十八回通过借林黛玉之口更加以明确,即林黛玉在教香菱写诗时说道:“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由是可得知:作诗乃贵在一个“真”字,诗歌所书写的应
是真情实感,有真情故能诚挚深切,感发人心。若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即便是未加修饰,亦自是好诗。于此进一步证实了诗歌若能得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故能成其自然之美。这也正合了清人袁枚所认为的作诗须“即情即景”,表达真情实感,且强调要真实才能自然,自然才能真切可爱。其在《随园诗话》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王阳明先生云:‘人之诗文先取真意,譬如童子垂髫肃揖,自有佳致;若带假面佝偻而装须髯,便令人生厌’” [3],意在提倡诗歌表现自我,反对矫饰和不合时宜的模仿。
2. 遣词用字上的自然而为
诗歌要成其自然之美,除要有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更需要在遣词用字上的自然而为,即一种情真之上的措辞平淡自然,且与制造、雕饰相反的一种真淳、质朴、清新的艺术风格。在我国古代诗论中,关于诗歌力求在遣词用语上的自然而为历来为不少诗论家所推崇, 如唐代王昌龄《诗格》卷上“论文意”条曰:“自古文章,起于无作,兴于自然,感激而成,都无饰练,发言以当,应物便是”。意在强调自然感发,摒弃外在的文饰。晚唐时司空图在其《诗品》明确提出“自然”就是诗歌艺术的一种风格,强调作诗不是刻意追求藻饰、雕琢和堆砌,而应是一种顺乎自然,如花之开,并非人为;如岁之新,并非强制,由此而达
到一种自然天成。其后有宋人张戒在其《岁寒堂诗话》中就明确反对“安排勉强”、“雕镌刻镂” [4]而强调诗歌创作应卓然天成,以提倡诗歌的自然质朴之美。叶梦得也倡导浑然天成的自然诗美,故其在《石林诗话》中赞王安石诗“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殆不见又牵率排比处”。另有沈祥龙于其《论词随笔》亦言:“以自然为尚,自然者,不雕饰,不假借,不著相,不落言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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