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报卷人职责
1.报送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报案登记表,连同报案材料、立案决定书、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扣押清单、移交物品清单、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追诉书、移送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免予起诉意见书、释放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2.报送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案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报案卷,连同报案材料、立案决定书、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扣押清单、移交物品清单、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追诉书、移送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免予起诉意见书、释放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3.报送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报案卷,连同报案材料、立案决定书、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扣押清单、移交物品清单、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追诉书、移送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免予起诉意见书、释放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法院。
4.报送其他机关的刑事案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报案卷,连同报案材料、立案决定书、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扣押清单、移交物品清单、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追诉书、移送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免予起诉意见书、释放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并报送其他机关。
以上是刑事案件报卷人的职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立案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