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通知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案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以书⾯形式告知犯罪⼈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和必经程序。那么,刑事⽴案通知书的格式是什么?下⾯就由店铺⼩编针对这⼀问题为您进⾏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通知书格式是怎样的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由公安部统⼀制定格式,包括⾸部、正⽂、尾部三部分。
(⼀)⾸部。⾸部包括⽂书名称、填报单位(公章)、⽂书编号。
(⼆)正⽂。正⽂由眉栏、腹栏和尾栏三部分组成。
1. 眉栏填写报案⼈基本情况和移送单位情况。其中报案⼈基本情况栏依次填写报案⼈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作单位、电话和案件来源。案件来源部分要说明是报案、扭送、举报还是控告、⾃⾸的;必要时可注明是⼝头、书⾯或电话等报案⽅式。如果是单位移送的,就只填写“单位移送”栏,“报案⼈”栏⽤横线划掉。
2. 腹栏填写报案内容。包括报案⽅式、已知案情和受害情况。
(1)报案⽅式。具体写明是被害⼈或其亲属控告的,还是众报案、举报、扭送的,或是犯罪嫌疑⼈⾃⾸的。写明何时、何⼈以什么⽅式报案。
(2)已知案情。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段、经过、侵害的对象和结果、犯罪嫌疑⼈等。对于控告、举报的,具体写明他们陈述认定的犯罪事实及其根据;对于扭送的,要把当场抓获时发现的犯罪事实及其相关证据以及嫌疑⼈交代的情况写清楚;犯罪嫌疑⼈⾃⾸的案件,写明什么时间和地点,在什么情况下⾃⾸的,交代了哪些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同时根据接受案件时了解的情况填写涉案⼈的姓名、性别、单位、住址及其特征等主要信息。
(3)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写明犯罪⾏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包括受害⼈的损伤情况、受害部位、伤势后果、是否死亡,物品特征、损失的数量以及损失程度等。
3.尾栏
填写批⽰与处理。包括领导批⽰的内容和处理的结果。写明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对受理案件签署的处理意见及其签名。⼀般有“初查”、“⽴案侦查”、“⽴为治安案件“、“不予⽴案”、“移送xx⼈民法院或xx公安局”等批⽰意见。根据领导批⽰意见,填写开展⼯作处理案件的具体情况。
(三)尾部。尾部由接警单位和接警⼈员基本情况栏组成,按要求填写即可。
使⽤说明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在报案笔录或报案材料的基础上提炼后填写的。
“报案内容”要客观、简明,以第三⼈称⾓度填写。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报送部门负责⼈审批时,要同时附送报案笔录。立案决定书
(三)办案⼈员根据领导批⽰意见做好相应处理⼯作:批⽰“初查”的,要及时审查或进⾏调查,针对实际情况制作呈请⽴案报告书,或呈请不予⽴案报告书,或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批⽰“⽴案侦查”的,应当制作⽴案决定书开展侦查⼯作;批⽰“⽴为治安案件处理”的,交有关部门处理;批⽰“不⽴案侦查”的,应制作不予⽴案通知书通知控告⼈;批⽰“移送”的,应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案部⼀式⼀份⽰例填报(公章)门四交在份给制作该登记表的同时,应当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份由受案单位存⼊诉讼卷,⼀份报主管部门,案件主办部门,⼀份交报案⼈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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