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反贪侦查工作流程图
一、受案
1。1受案流程图
1。2受案流程描述
立案决定书反贪子系统流程以线索为中心,附带产生各种文书和报表.线索来源共七种途径.当线索流转到反贪局后,先由综合处指挥中心登记线索,并由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办意见,然后反贪局局长分流线索到侦查一处或二处,侦查处长负责登记线索,并确定此线索承办人,承办人对线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共分五种:不予初查意见、缓查或存查意见、移送案件意见、交办意见和提请初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经审核后依据不同流程进入相依环节.对于不予初查案件存档即可;缓查或存查案件存档并能随时开启初查功能;移送案件则移动到相关部门;交办案件则交办到下级院,并反馈交办案件的结果;提请初查案件经审核同意后则进入初查环节。
二、初查
时间约束:初查期限为2个月。
2。1初查流程图
2。2初查流程描述
初查属于涉密环节,一般不接触当事人。当决定初查后,由案件承办人制定线索初查方案,经审核后开始实施过程。在实施初查过程中需上图虚框中措施,其宏观流程为:针对需要采取的措施,填写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初查措施,最后形成这一措施的反馈结果。由于初查措施与侦查措施采取的流程相同,具体措施的流程在侦查措施环节中描述。初查完毕后,承办人制作初查终结报告,经审核后进入立案环节.
三、立案
3。1立案流程图
3。2立案流程描述
在初查终结后承办人提出初查终结意见,并作相应文书,分别为:不予立案通知书、立案请示报告和移送案件通知书,经审核后进入相应流程.不予立案案件存档终结,移送案件移送到有关部门处理,立案案件则进入立案环节。对于这三种情况经审核同意后,案件承办人需将审核意见反馈之综合处指挥中心,然后指挥中心依据案件类型反馈到相应部门:举报中心移送案件反馈至举报中心,上级院交办案件则反馈到上级部门。
对于决定立案的案件,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经审核后进入侦查环节,同时把案件信息报上级院备案审查。对于以事立案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则终止侦查。
四、侦查
4。1侦查流程图
4。2侦查流程描述
进入侦查环节后,承办人制作侦查计划,经审核同意后还是实施侦查。在实施侦查过程中主要用到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如需要回避的则执行回避流程。侦查终结后由案件承办人制作《侦查终结报告》,经审核同意后侦查终结,进入结案环节.在侦查过程中如果需要
中止侦查的案件,则由案件承办人制作《提请中止侦查报告》,经审核同意后中止侦查。一旦中止侦查的条件消失,则恢复侦查.
侦查是反贪局办案的核心环节,而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是侦查的核心业务。在3。4。3和3。4.4中分别对其进行说明。
4。3 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在逮捕环节还存在延长羁押期限情况.
4。3。1 拘传流程
◆时间约束:12小时
◆流程图
4.3。2取保候审流程
◆时间约束:12个月
◆流程图:
4.3。3监视居住流程
◆时间约束:6个月
◆流程图:
4.3。4 拘留流程
◆时间约束:14日内
◆流程图:
4。3.5 逮捕流程
◆时间约束:2个月
◆流程图: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