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把人格看作一个有组织的整体,这个整体是分成不同层次的,各个层次起着不同的作用,执行不同的功能。
弗洛伊德在1923年出版的《自我与本能》一书中,他把人格分成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三个组成部分。他认为人格的这三个部分是经常发生冲突的。
1.本我
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部分。它像一口本能和欲望沸腾的大锅,具有强大的非理性的心理能量。它按照快乐的原则,急于寻出路,一味追求满足,而不受物理的和社会的约束。良心发现
例如婴儿看到东西就伸手去抓,无论这东西是否属于他或是否有害。
2.自我
自我是人格中意识结构的部分。它是在生命的头两年里,经过儿童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才
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对外部世界的知觉系统。它代表理智和常识。自我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按照现实的原则行事,充当裁判的角,对本我实行监督,既使本我的要求得到适当的满足,又不违背超我的道德的原则。因此,自我既是仲裁者、监督者,又是调解人、和事佬。
例如,有一个朋友向你借钱去炒股票。你借还是不借?借吧,怕朋友还不了钱(本我);不借吧,又怕说你对朋友不讲义气(超我)。于是你对朋友说:“我怕你炒股票亏本,背上债务,所以,决定不借钱给你”(自我)。
这样,你既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又不至于背上“不讲义气”之名。这就是自我在人格结构中所扮演的角。
3.超我
超我是人格结构的最高部分,代表社会的道德、价值的要求,是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内化。超我是在大约5岁左右开始形成的。超我表现为良心和自我理想,使人的行为受到更多的限制,按道德的或至善的原则行事。
例如你无意中抬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一笔数量可观的现钞,还有一份医院给病人家属的病危通知书。你家里小孩上学正需要用钱,假如把这笔钱占为已有,不仅可以解决自己的困难,还可以不为人所知。你藏好钱包,急忙离开现场。但没有走多远,你又想,这是别人的救命钱,现在失主正万分着急呢。于是你良心发现,赶紧想办法到失主;分文不差地把钱包还给了他。
从这个事件中,可以看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之间是怎样相互冲突、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的。
超我不仅要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它还为自我提供榜样,用以判断一个人是否优秀,一种行为是否应当受到赞扬。
由于教育不当,一些人没有充分形成和发展超我,就会缺乏自我控制、约束的机制。另一些人则超我的发展过于强大,要求过于完美,而自我又无法实现完美的标准。这些人就会不断地体验到道德焦虑,经常感到内疚、羞耻和罪恶感。
因此,只有使三者保持平衡,人格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如果三者关系失调乃至破坏,就会导致人格障碍甚至神经症。
人格的本我、自我、超我的结构,是在人格的意识三层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结构更加紧密,关系更加清晰,更能表现人格的特性和整体功能。在这个结构模型中,人格具有层次性、动力性和发展性,对我们认识人格内在的心理结构及其相互关系是有价值的。但是,弗洛伊德的这两种人格结构模型,都没有全面反映人格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试题演练】
弗洛伊德认为,支配个人道德行为的原动力来源于( )。
A.本我 B.自我 C.超我 D.镜我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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