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聘任书
篇一:中级职称聘任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高校职称聘审工作部署,现将2013年我院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聘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审范围
(一)聘审职称范围为高校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三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人员为符合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系列职务聘审
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条件,在职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聘审条件和要求
(一)我院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
件和聘审办法,按照《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社
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福建水利电力
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也可按照闽教
职改聘任书?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聘任或转聘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级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条
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晋升中级职务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综合c级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
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五)申报中级职务提交的论文、著作等篇数、级别按系列聘审文件规定。所提供论文
检索,均须附上从新闻出版总署和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以下期刊发表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聘
审论文:发表在综合(百科性)出版物、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
号多书等其他不规范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规
定的论著数量。
三、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教师、实验职称系列人员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
理)系列人员向机关党总支提出申请(如是系(部)人员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系列的
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材 申报人在提交业绩材料时,应对照学院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
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
(二)系(部)和机关党总支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各系(部)和机关
党总支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
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核其
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
学院聘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复审,并将申报
人的材料在院内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三)系(部)和机关党总支考核推荐小组推荐。 系(部)和机关党总支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所在系(部)和机关党
总支应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
材料真实,符合×××职务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认定。院学科评议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
和能力进行评议,并将考核评议意见提交学院聘委会。
(五)确定聘任人员。学院召开聘任委员会会议,根据院学科评议组的意见,对拟聘人
进行充分的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
(六)学院聘委会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
异议的,由学院公布,学院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任证书。
四、其他事项
1.2013年我院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2.申报讲师职务人员须提交近年任教课程教案,由各系(部)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审核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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