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5.01.15
关爱生命【字 号】苏教〔2015〕1号
【施行日期】2015.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
苏教〔2015〕1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代管)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现就“进一步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同时,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也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的基本任务;是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更为广泛,广大学生获取信息、开阔视野、培养技能的平台更为宽广,但随之而来的
消极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一些学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心理脆弱,无法正确面对得与失,青少年学生轻忽生命、残害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校园伤害、意外伤害事故等威胁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也日益增多。因此,迫切需要系统科学地开展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系统培养,合力育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环境并给予正确的引导。
  二、准确把握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为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师生观、教学观、课程观、评价观等,促进学生充分发展、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进一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以系统培养、全员育人为出发点,以依法治教、规范办学为基点,整体规划育人各个环节的改革,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聚焦学生生命安全、
健康成长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集中攻关,重点推进,形成机制,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建立关爱学生生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呵护学生自然生命,完善学生社会生命,滋养学生精神生命,全面实现学生生命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着力抓好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
  (一)依法治教。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加强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师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保障学校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和有效监督,努力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和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
  (二)规范办学。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切实解决学生课业负担与学习压力过重等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善于运用制度建设、政策指导、执法监督等手段对学校教育活动进行管理,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师德师风。教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道路上思想道德的重要引领者。各地、各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高学识水平、教学技能与人格修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要普及安全知识,强调生命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教育意识和校园安全责任感,使之具备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和基本技能。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权利。要严格监督考核,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
  (四)安全教育。利用“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丰富的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建立开放、灵活、快捷的安全教育课堂,对全市所有在读学生实施教育。疏散演练常态化,根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根据各校实际,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家校结合紧密化,强化家校紧密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家校双
方共同的责任,要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五)健康教育。以积极心理学为导向,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规范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好用好心理辅导室等专用场所,设置一名专职或者两名以上兼职心理教师。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建立分层分类的专题培训体系。强化学生心理健康三级监护网络,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困扰,给予科学有效的辅导帮助。对于应急和突发的校园心理危机,有效给予干预。关注教师心理健康,从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压力。重视和加强身体健康和两性健康教育。
  (六)生命教育。建立以专设课程为主导,与其他课程的教学及各类教育活动有机渗透、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实施机制。把中小学生命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通识培训,提高各学科教师开展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提高班主任的生命教育指导能力。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与子女有效的沟通交流技能,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在中小学校、校外教育场所(少年宫、活动中心、实践学校等)
建立公益性生命教育专题活动馆(室),指导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各类场馆资源开展生命教育。建立一批生命教育实验学校,以实验研究的方式引领全市中小学校生命教育的实施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中小学生命教育。
  (七)平安校园。深入推进区域平安建设,在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基础上,大力推进“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到2015年年底,市、县级市(区)两级全部建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扩大意外伤害保险试点,通过实施“意外伤害险”、“伤害事故责任险”等商业保险,有效处理和防范在校学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化解因医疗救治、赔偿责任等引起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人防保障水平,发挥技防物防作用,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努力促进校车安全。
  (八)家庭教育。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设立家庭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市、县级市(区)、校三级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健全家庭教育的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研究团队,发挥好协调、指导、研究、服务、培训等作用。完善网上家长学校建设,探索家庭教育课程化的实施。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使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鼓励家
长参与学校管理,更好地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引导广大家庭主动配合学校教育,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巩固学校教育成果。
  (九)育人环境。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组织以及社区密切协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发挥环境在学生生命成长中的潜移默化作用。
  四、切实做好关爱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保障工作
  (一)强化责任体系。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进一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执行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坚守安全底线,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条件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条件保障。要把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作为各级教师培训的重点。要根据职责任务,在经费、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