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
创卫宣传行为规范篇
1、城市环境卫生
①不随地吐痰。吐痰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容易产生细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随地吐痰。
②不乱扔杂物。随地乱扔杂物是有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广大市民不应乱扔果皮纸屑、乱丢生活垃圾,要教育小孩不要随地便溺。
③杜绝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每个市民都应当自觉维护城区美好,不乱设摊点,不乱堆物品,不乱搭乱建,不乱涂乱画,不放养宠物。
④注意保护环境。每个市民都应关心环境保护工作,保护水源、爱护绿化、减少大气污染、消除噪音污染、防止化学物品污染。
2、城市市容市貌
不准饲养家畜家禽,禁止在公共场地圈地种菜、毁绿种菜。
②不准擅自阻止安放、移除环卫设施,禁止损毁行为。
③不准在主次干道上乱搭乱拉塑料雨披、随意设置遮阳伞。
④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占用人行道、露天空间摆摊设点,经营早、夜市。
⑤城市规划区内,不准在出殡途中抛撒纸花、燃放鞭炮,酒店、餐馆不得在地面上直接燃放爆竹。
3、全面落实临街(路)各单位、各商户门前三包责任
“门前三包”的范围:
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道路的路牙,无路牙的,以道路中心为界。
“门前三包”的具体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
1.自行配备整洁、美观的垃圾桶、垃圾袋、扫把、畚箕等卫生器具;餐饮企业配备鞭炮燃放桶,不得在人行道板上直接燃放鞭炮。
2.维护责任区内门面、墙面、橱窗、招牌、广告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
3.禁止和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建设工地不因建材、余土等的运输对路面产生污染。
(二)包绿化美化:
1.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污染、践踏绿地的行为。
2.有条件的责任单位提倡在门前摆放花草、盆景等绿化物。(三)包市容秩序:
1.责任区内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按划线规范停放,首尾一致,无各种车辆乱停乱靠。
2.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店面延伸、店外经营,禁止和制止在店外责任区内违规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等行为。
3.主干道禁止设置遮阳(雨)篷,次干道及其它地段遮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