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爱情呢?爱情就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在双方内心中形成的最真挚的相互爱慕,并渴望双方成为终身伴侣的最强烈的思想感情。爱情同人的其他方面一样,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
一、爱情的自然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
第一,爱情是以人的不同性别为自然基础的。爱情是发生在不同性别的男女之间的爱的感情,是以人的不同性别这个自然条件为基础的。那么,许多同性别的人们之间的爱的感情,不是爱情,例如,父子之爱、母女之爱、兄弟之爱、妹之爱以及同性朋友之间的爱等等。
第二,爱情的发生是以生理发育成熟为自然前提的。建立在一对男女之间的爱情是在男女的生理发育成熟之后发生的。男女发展到一定年龄,性机能发育成熟,就会产生对异性的要求,开始考虑爱情、婚姻问题,经过恋爱,培育出爱情。未发育成熟的少年儿童谈恋爱,或者大人给少年儿童定终身,都是不顾爱情的生理前提,违背科学的。
第三,爱情是以实现异性的生理结合为目的的。爱情是一对男女渴望双方结为终身情伴侣的
男女爱情强烈的感情。任何成熟而又健全的人,都有追求异性、实现异性生理结合的需要。爱情是建立在这种生理需要的自然基础上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人们把爱情叫作性爱。那么,凡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不是渴望双方成为终身伴侣的男女之间的爱,则都不是爱情。例如,父女之爱、母子之爱、兄妹之爱、弟之爱、以及异性朋友之间的爱等等。
爱情的自然属性是爱情的自然基础。性爱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只有在性爱的基础上,实现异性的生理结合,才能繁衍后代,延续种族,人类才能存在并发展。有的宗教把爱情归结为“宇宙灵魂”的表现,视男女两性正常的生理需要为罪恶,这是对爱情自然属性的抹杀,是完全错误的。庸俗纵欲主义者主张,“食欲付诸实践叫吃饭,性欲付诸实践叫爱情。”他们把爱情完全归结为性欲,夸大了爱情的自然属性,否认了爱情的社会属性,也是完全错误的。
二、爱情的社会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爱情是一种社会关系。爱情是一对男女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相互的、双向的。恩格斯曾经指出,爱情是“人们彼此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这就是说,爱情是双方自愿,是相互爱慕、相互追求。爱情不是人
们之间的单向关系,“单相思”或者“一厢情愿”不是爱情。有的人,爱上了一个人,追求过这个人,这个人却不爱他。他却说自己失恋了,失去了爱情。其实他并没有进行恋爱,也没有失去爱情。爱情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把两个人结合起来,组成家庭,使第三个生命——子女产生,形成了家庭关系,从而成为广泛的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所以说,爱情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第二,爱情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在动物的两性之爱中,只有自然成分,例如爱对方的声音、体态、容貌等等。在人的爱情中,除了自然成分外,更多的是社会内容,例如思想品德、文化修养、实际才能等等,都成为爱情的重要内容。爱情是男女双方在思想、情感、趣味、气质等方面的和谐统一,是人类的一种高级的精神生活。
第三,爱情的表达方式具有社会性。动物的两性之爱是在本能的驱使下,以简单的自然方式,赤裸裸地、不知羞耻地表达的。人类对异性的追求,人类爱情的表达,正象人类早已脱离了动物界一样,已经远远摆脱了动物的本能的表达。人的爱情是在理智的支配下,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的方式来进行的。例如,相互交谈、互赠礼物等等。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象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决不是表现
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520页)爱情的社会属性是爱情的本质属性,也是人的爱情与动物的两性之爱的重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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