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竹書(四)》閒詁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孟蓬生
内容提要本文對《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以下字詞進行了考釋,認爲:“()”
當讀爲“豈”(疑問副詞);“澫”當讀爲“瀨”(淺水);“”當讀爲“汻(滸)”;“()”
當讀爲“落”,義爲“落成典禮”;“人”當讀爲“寺人”(宫中供使唤的小臣);“訋”當讀爲“詔”(告訴或教導);“埮”當讀爲“禫”(除服之祭),“”當讀爲“墓”;“古須”當讀
爲“姑須”(姑且等待);“安”用同“焉”(相當於“乃”);“”當讀爲“裀”(近身衣);
“”當讀爲為“與(予)”(給予),“衽”當讀爲“衽褒”(指寬大的衣服);“君”當讀爲“霸君”(指吴王闔廬);“甶”字當隸定爲“囟”,讀爲“使”;“泊”當讀爲“酺”(祭名);
“滄”讀爲“創”(創傷),“”當讀“帶”(腰帶);“”當爲“馹”(傳);“”當讀爲
“適”(前往);“”當讀爲“謙”;“”即“訊”字;“勿”義爲“無”;“”當讀爲
“躡”(履)。
關鍵詞楚簡竹書文字訓詁考釋
甲申歲杪,以友人沈培兄之助,得先睹新出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①,展卷浏覽,墨香四溢。因通讀數過,於疑難之處,隨手札録,得若干則。今不揣譾陋,整理成篇,以質諸同好焉。
①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以下凡引此書均不再加注,衹標明頁碼。
上博簡(四)《逸詩·交交鳴》簡1:“是好。”(174頁)又簡3:“是好,
隹(唯)心是藇。”又簡4:“是好,隹(唯)心是萬。”(177頁)馬承源先生云:“讀爲‘愷豫’。‘’从女得聲,‘女’‘豫’疊韻通假。……《宋書·樂志四·
朱路篇》:‘人心惟愷豫。’愷豫,亦和樂之意。”(175頁)
又上博簡(四)《内豊》簡8:“必又(有)益,君子(以)成其孝道。”(226頁)李朝遠先生注:“‘’即‘剴’。《詩》‘愷悌君子’之‘愷’,本册《逸詩》作‘’。
‘剴’有規勸之義。《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鄭注:‘道,讀爲導。導者,言古以剴今也。’”(227頁)
今按:“”和“”皆當讀為“豈”,反詰副詞。“是好,隹(唯)心是萬”一
句話中,“好”和“萬”均用作動詞,“”、“心”分别是“好”和“萬”的賓語。簡4語意當爲,難道是喜好嗎,衹是勉勵心志而已。“必又(有)益,君子(以)成其孝
道。”意爲“(父母有病時,兒子舉行各種祭祀祈禱活動)難道一定對事情有所補益嗎,君子是借此來成全他的孝道呀。”
從構形來看,當即之省文。《説文·豈部》:“,也。訖事之樂也。從豈,幾
聲。”楚簡中“幾”字作“”,①左上部之“”與“豈”(小篆作“”)字的上部“”相近。本書《内豊》簡8:“必又(有)益,君子(以)成其孝道。”(226頁)李朝
遠先生以爲“‘’即‘剴’”(227頁),其説可從。由此可見,楚簡的“豈”確實可從“幺”作“”。這樣,幺就可以看作豈和幾的共用部分,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借筆,“”的結構就可以分析為:从豈,从幾省聲。豈和幾古
音相同或十分相近,所以()實際上是雙聲字。《説文》對該字字義的説解未必可信,但其字形確實淵源有自。
澫(瀨)
上博簡(四)《逸詩·交交鳴》簡3:“交交鳴,集於中澫。”馬承源先生注云:“澫,《説文》所無,吾丘衍《周秦刻石釋音·石鼓文五》‘君子之澫澫’。‘澫’讀爲‘漫’。《楚地釋名·春秋分紀》:樠木之下(莊四年),‘郡國志云:武陵山亦曰樠木山,傳謂楚武王卒於樠木之下,即此今郢州。’”(176—177頁)
今按:按《石鼓》原文,“澫澫有”連讀,前人皆讀爲“漫”,并無實據,亦聊備一①《老子》甲本簡25,見《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5頁。
説而已。細繹詩意,“澫”字與第一簡之“”及第2簡之“渚”字一樣,均與水相關,而且皆係泛指,似與樠木山無關。“萬”古音可讀入月部,“勱邁”等字从萬聲而讀入月部可證。萬聲與賴聲相通。《史記·范雎傳》“漆身爲厲。”司馬貞《索隱》云:“厲音賴。言以漆塗身而生瘡爲病癩。”“《漢書·地理志》:“厲鄉,故厲國也。”師古注:“厲讀曰賴。”以音求之,此簡“澫”字當讀爲“瀨”,義爲淺水。《説文·水部》:“瀨,水流沙上也。从水,賴聲。”《楚辭·九歌》:“石瀨兮淺淺,飛龍兮翩翩。”
此文初稿既成,秦樺林先生發表《楚簡佚詩〈交交鳴〉札記》一文,不以余説爲然,而承《經義述聞》
之説,訓“澫”爲“水涯”。①其實《衛風·有狐》的“厲”亦當以“淺水”爲解。古人行文之法往往互相照應,其法有反復,如《魏風·伐檀》之“河之干”、“河之側”、“河之漘”是也;亦有遞進,如《王風·采葛》之“三月”、“三秋”、“三歲”是也。清人胡承珙《毛詩後箋》读“厲”为“瀨”,他説:“是瀨爲水流砂石間,當在由深而淺之處。上章言石絶水曰梁,爲水深之所,次章言厲,爲水淺之所,三章言側,則在岸矣,立言次序如此。”②
死湑之
上博簡(四)《昭王毀室》簡1:“卲(昭)王爲室於死湑之。”陳佩芬先生注:“即‘淲’或‘滹’,《集韻》:‘池水名。’池水不能爲室,疑假作‘附’。《説文·部》:‘附,附婁,小土山也。’《小爾雅·廣詁》:‘附,近也。’意爲在死湑之地築室。”(186頁)
今按:注以“”爲近水之地,其説可取。但虍聲與付聲無論聲紐還是韵部,都有一定距離,讀“附”實不可取。“”字當讀爲“汻(滸)”。《説文·水部》:“汻,水厓也。从水,午聲。”徐鉉等按:“今作滸,非是。”虍聲與午聲古均爲曉紐魚部字,故可相通。《爾雅·釋丘》:“岸上,滸。”郭璞注:“岸上地。”又《釋水》:“滸,水厓。”郭璞注:“水邊地。”《集韻·姥韻》:“汻,水厓也。或作滸、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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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簡(四)《昭王毀室》簡1:“卲(昭)王爲室於死湑之,室既成,將之。……
王入。”簡5:“爾古須既,安從事。”(186頁)陳佩芬先生注:“‘’,字書
①秦樺林:《楚簡佚詩〈交交鳴〉札記》,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2月20日。
②胡承珙:《毛詩後箋》,見《清經解續編》第2册,上海書店,1988,881頁。
所無,假借爲‘格’,至也。”(182頁)
今按:(),指宫室始成時的祭禮,相當於現在的落成典禮。傳世典籍皆借“落”字爲之。《左傳·昭公七年》:“楚子成章華之台,願與諸侯落之。”杜預注:“宫室始成,祭之爲落。”這種典禮亦稱爲考。《詩·小雅·斯干序》:“斯干,宣王考室也。”毛傳:“考,成也。”《春秋·隱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初獻六羽。”《禮記·雜記》云:“成廟則釁之,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釁屋者,交神明之道也。”鄭玄云:“言路寢生人所居,不釁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設盛食以落之爾。《檀弓》曰‘晋獻文子成室,諸大夫發焉’是也。”
人
上博簡(四)《昭王毀室》簡1:“(稚)人
(止之)。”陳佩芬先生注:“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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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稚,聲紐旁轉通作‘侏’。‘人’即‘侏人’,侏儒,宫中的御侍。”(182—183頁)今按:“稚”、“侏”聲音較遠,通轉可能不大。侏儒不得省稱爲侏人,且侏儒之職在於供娱樂,與此人掌守門通報者了不相涉。“人”當讀爲“寺人”。寺人,即宫中供使唤的小臣,以奄人爲之。《詩·秦風·車鄰》:“未見君子,寺人之令。”毛傳:“寺人,内小臣也。”清陳啓源《毛詩稽古編》:“閽寺守門,古制也。欲見國君者,俾之傳告,不過使令賤役耳。”楚國方言中之部與脂微部有相混的情形。上博簡《周易》“匪夷所思”作“非台所思”①,本書《曹沫之陳》中用“幾(微部)”爲“忌”(之部)(134頁),皆其證也。稚字又作“稺”,从屖聲;又作穉,从犀聲;又作,从夷聲(見《集韵》)。而“管夷吾”之夷(脂部),《郭店楚簡》正作寺(之部)。然則寺之於,猶寺之於夷也。
附帶談一下“稚”字的構形。裘錫圭先生《文字學概要》中曾説:“(稚)本作‘稺’,从禾屖聲。漢代人有時把屖旁簡寫爲(見漢印),因此訛變爲稚。”②黃文傑先生同意裘先生的意見,衹是認爲“‘稺’訛變爲‘稚’在戰國後期的秦文字已經發生”③,現在看來,該字的實際演變情况可能正好相反。戰國以前文字還没有見到“稺”字,可見“稚”字是
較早的字形。稚本从禾,隹聲。後來,“隹”形被寫作,與“屖”形音并近,於是才有了“稺”的寫法。有狐
①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67頁。
②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1988,174頁。
③黃文傑:《戰國時期形聲字聲符换用現象考察》,見《古文字與漢語史論集》,中山大學出版社,2002,242—250頁。
訋
上博簡(四)《昭王毀室·昭王與龏之》簡1:“爾必少
〓人〓(小人,小人)訋
寇。”(183頁)陳佩芬先生注:“‘訋’,《玉篇》:‘挐也。’《説文》:‘挐,牽引也。’段玉裁注:‘各本篆作拏。’”(184頁)《昭王毀室·昭王與龏之》簡7:“君王至於定
,而被(披)裀衣,王訋而之衽,龏之被之,其見。”(188頁)
《曹沫之陳》簡29:“必訋邦之貴人及邦之可(奇)士,(御)(卒)吏(使)兵,毋(復)(失)……”(261頁)李零先生注:“訋
讀‘約’,指約束規定。”(262
頁)
今按:兩位整理者對“訋”的訓釋似皆有未安。今將三例“訋”綜合考量,疑當讀爲“詔”。古音勺聲、召聲相通。《淮南子·道應》:“孔子勁杓國門之關。”又《主術》:“孔子力招城關。”《戰國策·楚策四》:“以其類爲召。”《文選·詠懷詩》李善注引“招”作“的”。《吕氏春秋·盡數》:“射而不中,反修於招。”舊校:“招,一作的。”“詔”在傳世典籍中常用作“告訴”、“教導”或“召集”義。《楚辭·離騷》:“麾蛟龍使梁津兮,詔西皇使涉予。”王逸注:“詔,告也。”《爾雅·釋詁下》:“詔,導也。”郭璞注:“詔,謂
教導之。”《莊子·盗蹠》:“夫爲人父者,必能詔其子;爲人兄者必能教其弟。”“小人訋寇”之“訋”當取“召集”義。著喪服之君子見寺人不肯通報,於是威脅説:
“你假如阻止小人的話,小人將召集寇盗(造反)。”“王訋而之衽”之“詔”當取“告訴”義。王知道別人對龏之著裀衣一事有异議,於是告訴了他,并給他一身寬大的衣服把裀衣遮住。“必訋邦之貴人及邦之可(奇)士”之“訋”當取“教導”義。意思是説,王在戰前一定要對國之貴人及奇士進行教導和訓誡。埮
上博簡(四)《昭王毀室·昭王與龏之》簡3:“僕將埮亡老。”陳佩芬先生注:“《望山楚簡》二·三是‘埮’讀爲‘啖’。……‘埮亡老’,是爲亡父啖食,就是祭祀亡父。”(185頁)
今按:“埮”,當讀爲“禫”,除去喪服時舉行的祭祀。《説文·示部》:“禫,除服祭也。”《儀禮·士虞禮》:“中月而禫。”鄭注“中猶閒也。禫,祭名也。與大祥閒一月,自喪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古文禫或爲導。”覃聲炎聲古音相通。《詩·小雅·大田》:“以我覃耜。”《爾雅·釋詁》郭注引“覃”作“剡”。《左傳·莊公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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