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法律意识呢?通过对一些专家、学者的论述的分析,笔者认为,所谓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是指小学生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现行部分法、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自己和他人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它是小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自觉反映,是小学生能否事事以法律为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的思想观念,针对小学生来说的具体表现就是能够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
如今小学生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也常有发生,我国犯罪现象也越来越向低龄化趋势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幅度增加,刑事案件涉案的未成年人数占同龄人数的比例明显上升,既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也给未成年人自身及其家庭带来不幸,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据公检法司提供的数据和大量案例资料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多出于法律认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在对未成年犯“从不良行为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的调查中,有近76.56%法制安全手抄报的未成年犯选择“法律意识弱”。而这一现象并不是偶然的,笔者作为一名从事乡村小学教育工作的人员,因担任班主任的关系,长期和儿童接触,
随时随地都要对儿童行为进行观察和教育。近年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问题儿童就在不断地增多,各种不良行为层出不穷,种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正是由于儿童的这种不良行为造成的。而面对这些不良行为,他们却都有自己“理直气壮”的理由,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或者说有些儿童是知道自己行为是不对的,但他们并没有要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天生的,也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能在内心自发形成的,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学习中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笔者作为一位小学教育工作者,深深明白要想让小学生远离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就必须从小对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
导致小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突出问题主要来自于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个人自身的心理特点等四个方面:一是学校教育重知轻行,相关的法制教育法规没有落到实处,法制教育方式单一枯燥,或用“德育”代替“法育”,部分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等;二是家庭教育方面,家长无视法规,错误的教育方式造就了恶劣的家教环境或家教指导不到位,家长“无识可授”;三是社会方面执法机关执法不力,社会不良风气等、消极文化腐蚀着孩子;四是小学生个人方面,他们错误的人生价值观影响着法律意识的形成。
因此,针对这种种问题,就要对症下药,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学法知法的能力和懂法守法的意识。
一、创造良好的学校法律教育环境
对小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教育,当前来说主阵地必然是学校。因此,要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就要重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课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规范性
首先,落实法制教育法律法,改变观念,办好学校法制教育课程。学校应聘请专职教师完善师资搭配,或者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编写系统的法制教材,以课堂教学为主,进行系统的法律教育课堂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虽然小学阶段已有部分专门性的与法律有关的教材,但这并不够,法制教育不仅要明白条款,还要明白其所以然,所以,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生理心理特征、认知水平、生活经验和成长需求,编写专门的法制教材,对学生进行系统而有趣的法制教育,让《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宪法》、《民法》的相关条文明明确确进入学生的学习,促进他们权
利意识的形成,促进平等和契约观念(诚实信用)的形成,灌输基本法律规范,帮助他们达到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初步形成,让学生明确哪些是不良行为,这些不良行为有哪些危害,可能受到哪些惩罚,使一些法律文化浅显易懂地进入学生的心里,从而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发挥法律常识考核和学生操行评定的诊断、激励、导向功能,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习惯,指导学生言行。
其次,增强教师法律意识,鼓励并组织教师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教师要改变观念,主动通过阅读学习各类法律书籍,提高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积累。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要时刻注意加强教育学、心理学尤其是法学等学科知识的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并在教育、管理学生的实践中掌握教育、教学的艺术,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来教育学生,发现了问题,不急不躁,沉着冷静处理,少用训斥、打骂等简单方法,多用说服教育、鼓励、正面引导、沟通交流等方法来疏导、引导学生感受到学校秩序中的“法”。
最后,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和课外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寓教于乐
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还应组织大量法制教育活动。一方面要做到形式多样,除了通过标语、板报、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竟赛、国旗下讲话、德育活动室、在校外让同学们旁听法庭审判、收看法制讲座等形式,尤其是要采用一些儿童喜闻乐见,而且印象深刻又深入人心的方式。另一方面,要鼓励学生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如让学生自导自演,玩法律趣味游戏,播放相关视频,办法制手抄报、绘制法制儿童画等,总之,要让学生对由对这些活动、儿童画等的喜欢,从而喜欢上这些法律知识,并进行深入了解之后,真正地“懂”法。
2、联系生活,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对小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要联系生活进行教育,让法律规范走进学生的生活。
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在对小学生行为进行了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应进行法制教育,将学生的不良行为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将学生日常生活与法律联系起来,对号入座,真正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来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如:本人所从事的乡村小学生中,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时不时总会出现有“男生故意进女厕所,或者男生故意脱别人的裤子,故意碰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我们一般认为这是学生的一种好奇好玩的心理。教师多是
从道德层面进行教育,告诉学生这是错误的,是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安全条例的;或者让男孩子去女厕所看看,告诉他们“男女厕所是一样的、所有的男生长得也是一样的”来消除他们的好奇心。但这些教育都是不能完全消除学生这种行为的。他们不认为道德品质差有什么问题,反正又不用负什么责任,他们依然然觉得好玩、好奇,依然完全无视别人的感受,隔三差五的,仍有学生我行我素,屡教不改。因为他们对于什么叫做“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和什么叫做“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了”并不清楚,什么叫做要“负法律责任”没有任何概念。但如果这时候一个懂得法律知识的老师向学生解释明白:这些条例之所以会出现在班规、安全条例中,是因为人有一种权利叫人身权,而人身权中有一种权利叫精神人格权,精神人格权中有种权利叫隐私权,我们人一方面要懂得自尊自爱自重,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就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是要受到处罚的,如果严重到够成刑事犯罪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品质的问题,而且是关乎法律,关乎权利责任的问题,从小让法律知识来引导学生的行为,那这种行为也就能彻底杜绝了。
以此类推,将生活中的各种行为和事实与法律加以结合:毁坏庄稼是侵害别人财产权;侮辱他人,嘲笑他人是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参与赌博则可能形成刑事犯罪;打架斗殴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在学校,教师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法行为;在社会上,购
物付费是买卖合同行为,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得付费,偷窃就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外出乘车是运输合同行为,付费买票是旅客的法律义务,安全、及时地将旅客送达目的地是运输公司的法律义务……。通过这些生活中的一个个小法律事件,让学生明确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为什么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可能会受到什么惩罚;使他们知道法律无处不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能不需要法律,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学习法律的兴趣,使法律意识在小学生的心中生根发芽,最终使法律成为小学生的行为准则。
3、以“法”治班,培养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意识培养的实效性
法律意识教育还要有“实效性”。在班级管理中“以法治班”,让学生在班级体中体验“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班级就是一个缩小了的社会体,将“以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浓缩在班级管理中,开设“班级法庭”,实行“法治”,使学生学会在班级中“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使学生从小养成时时处处以“法”的视角来看待问题,解决纠纷,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良好的品行。
这就要求班主任跳出传统德育的狭小天地,用法律的立场、观点去审视学校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形成法律指导下的新的班主任工作观。对班级的管理可以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一
起制定班级“法律”,选出执法人员、审判人员,对班上学生的行为,都通过进行“法律监督”和“法律审判”,对班上发生的事件和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个人行为皆采用“法庭”适用班级“法律”来进行管理和教育,使学生从小适应“法制社会”,从而培养法律意识。
二、提高家庭法律意识教育的品质
调查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以及对子女的教育引导有着密切的联系。家庭教育的成功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失败,而学校教育再好却不能弥补家庭教育的失败!好父母就是一所好学校,一流的家庭教育才有一流的国家! 我们常说救救孩子,事实上,我们在救孩子之前应该先救救父母,家长才是社会最庞大的一个体,救了父母,也就救了一大人,加上家长对孩子的言传身教,能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那么,一对父母就可能影响四个人甚至六个人,如此一来,离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还远吗?一方面,需要政府领头,立法予以保障,让家长接受家庭教育和法律教育成为一种权利和义务,由法律来采用强制力予以实施;另一方面,应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学校的指导作用。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制教育阵地
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社会环境,让法律秩序井然呈现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发挥社会环境对小学生的正面影响力。其次,文化界和司法机关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培养工作。
四、加强学生自我教育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用一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其中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因此,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引导他们进行自我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建立良好的人际交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加强阅读,扩展视野,培养兴趣,自觉远离不良行为。
总之,小学生一切都处于起步阶段,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同时,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
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廉洁奉公教育,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它是全社会的事情,是时代的要求,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从小抓起,要靠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自己同心同力,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使他们从小学会时时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远离不良行为,远离不安全发生的可能性,也远离违法犯罪,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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