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此次区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范围为教龄满2年(计算时间至2018年8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青年教师。(已经评过区教坛新秀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教育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素养好,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3.下列三项中某一方面成绩突出:(1)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2)学科教学质量高,学生学业负担轻;(3)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有显著成果。
三、评选办法
1.自愿报名。凡符合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的我校教师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交相应获奖、荣誉材料。
2.考核内容。教坛新秀候选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1)理论考试。考查教育、教学理论应用,课程标准,教学常规等。
(2)综合考察。了解师德表现、学生课业负担、教育教学实绩等情况。
(3)实践考核。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及效果。
3.考核流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综合考察结果、实践考核成绩择优推选一定比例的教师进入最终评议,确定区教坛新秀候选人名单,经校长室审批同意并公示3天。
4.新教师推评。区教研室根据新教师培养考核情况,从2013届和2014届参加新教师培训的老师中,推荐两年教龄以上连续三年考核获得优秀的新教师参加评选,推荐人选不占学校名额,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和公示后,直接参加综合考察和实践考核环节,与其他通过理论考核的参评教师一起评比选拔。
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志明
副组长:陆建文
组 员:蒋 英 叶 胤 王义虎 王小平 董 琴
陈 敏 王妙斐 傅肖沸 叶海燕 段海燕 叶秀珍
监督小组组长:丁荣森
组 员:杨文琴 李新纪
五、组织工作与报送材料
第十七届教坛新秀评选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下沙中学各位参评老师的电子报名表及纸质材料交校办公室冯丽娟老师处。景苑中学各位参评老师的电子报名表及纸质材料交校办公室于雅莉老师处。报名截止4月13日下班前。
注:
上报材料(下列复印件材料须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
1.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3.教育教学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开发区教坛新秀推荐表;
6.开发区第17届教坛新秀推荐一览表。
时间推进表:
时间 | 内容 | 负责单位 |
4月10日-13日 | 个人申请 | 校办公室 |
4月17日晚上18:30 | 理论考试 | 教学处 |
4月20日 | 实践考核、综合考察 | 教学处 |
4月23日 | 最终评议,确定并公示区教坛新秀候选人名单 | 校长室 |
4月26日 | 推荐人员上报 | 校办公室 |
5月5日-5月12日 | 理论考核 | 教研室、承办单位 |
5月25日-5月31日 | 考察 | 教研室、各学校 |
6月4日-6月8日 | 实践考核 | 教研室、承办单位 |
6月25日-7月2日 | 公示 | 社发局 |
9月上旬 | 发文表彰 | 社发局 |
附:开发区第17届教坛新秀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教龄 | |||
教师资格证 | 普通话等级 | 计算机水平 | |||
获奖 情况 (奖级从高到低排列) | |||||
自评 | |||||
单位 推荐 意见 | 校长(签字) 盖公章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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