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和议论
抒情文章抒情和议论
抒情和议论
记叙文主要的表达方式是叙述和描写。为了更鲜明地表现中心思想,增强文章的感染力,有时在记叙中也夹一些抒情和议论。
记叙中的抒情是作者在记叙过程中对所记事物抒发感情。这种感情的抒发可以有两种方式: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
直接抒情就是作者在记叙的基础上直接倾吐自己的感情。如:《我的老师》一文中,作者在记述了蔡老师的几件小事后这样写道:“蔡老师!我不知道你当时是不是察觉,一个孩子站在那里,对你是多么的依恋!至于暑假,对于一个喜欢他的老师的孩子来说,又是多么漫长!”又说:“我是多么想念我的蔡老师啊!......什么时候,我能再见一见我的蔡老师呢?”直接抒发了对老师的依恋、思念之情。直接抒情的方式一般用在叙述描写人物事件的基础上。感情达到一定高度时,有利于表达强烈的感情,感染力很强。
间接抒情是通过叙述、描写、议论等方式抒情,这种感情的抒发是渗透在文章的字里行间的。最典型
的例子是《背影》中那段对父亲背影的描述:“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下身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
容易了。他用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往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右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父子分别之际,年事已高的父亲执意要过铁道、爬月台去为儿子买桔子,他蹒跚的步履,爬上月台的动作,无不渗透出对儿子深深的爱,而从这生动描述的字里行间,从目睹此情此景时的潸然泪下,我们也感到了作者对父亲的感激与深情。
记叙中的议论,是作者在记叙中对所记事物发表意见,进行议论。有时以叙为主,偶发议论;有时边叙边议。记叙文中的议论,有时在开头,有时在结尾,或点明文章的题旨,或突出文章的中心思想,或揭示所记事物的意义。鲁迅的短篇小说《一件小事》就在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各有一段议论,运用对比的手法,阐述了当时的一系列政治事件与这“一件小事”对于“我”的不同影响,文中写道:“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这段话,表现了“我”愿以车夫为榜样,改造自己成为真正的人的决心,也点明了“小事”对于“我”的重要意义。使文章的主题在记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在记叙中议论,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把记叙的人和事写具体,写生动。记叙是议论的基础,如果记叙本身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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