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体育锻炼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体系建设,丰富人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进一步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
、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发挥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功能,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一)城乡居民体质普遍增强。
城乡居民普遍形成体育健身意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3%以上。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增强,《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测定合格以上人数达到92%以上。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数量显著增加。
建设以县(市、区)为中心、街道和乡镇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和村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盘活场地设施存量资源,促进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三)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明显提升。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坚持开展体质监测和运动能力评估,为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加大农村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全省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2万人以上,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科学健身指导中的作用。
(四)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更加健全,作用更加明显。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县级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达100个,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达到1.5个。各类健身俱乐部、健身活动站(点)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有较大发展,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鼓励探索全民健身组织创新,实现全民健身的统筹管理。
(五)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坚持开展日常性健身活动和辽宁省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培育乡镇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以北
京冬奥会为契机,着力推广冰雪运动,培育以冰雪运动为核心的品牌赛事。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支持各市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辽宁区域特和国际影响的持续性品牌赛事,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地一特。
(六)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业的产业规模。
结合东北振兴战略,协同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民生改善、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培育体育市场,初步建成规范有序的健身休闲、体育康复、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旅游和竞赛表演市场。促进体育与旅游、养老、康体等生活服务行业的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鼓励全民健身领域的科技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服务市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文化建设,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1.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强体育运动、
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和教育,开展体质健康与全民健身公益讲座,传播科学健身的信息,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传播健康新理念,营造健身氛围,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形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良好社会风尚。(牵头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部门:省体育局)
2.利用“全民健身日”和节假日,通过全民健身展示、体育节、运动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众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研究、挖掘、保护和推广我省的民族体育、民间体育和民俗体育文化,形成具有鲜明特的地方体育文化。(牵头部门:省体育局,配合部门:省民委)
3.打造体育文化特城市。鼓励各市结合本地特点,培育具有地域特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形成全民健身赛事的“一市一品”。以品牌赛事推动城市体育文化发展。(牵头单位:各市政府)
(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全民健身服务功能。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辽宁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基本标准》,指导
全省场地设施建设。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省、市、县公共体育服务中心,建设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健身站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百姓健身房等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丰富“15分钟健身圈”的内涵。推广拼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营地、自行车骑行道等户外体育设施建设。利用新技术盘活场地存量资源,加大健身路径体育器材的更新力度,加强健身路径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落实《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规定,扩大补助范围,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发挥各市公共体育场馆的作用,为众提供健身服务。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完善促进开放的政策和机制,逐步提高学校场地的开放率。(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体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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