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6篇)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篇1
鲁迅先生的*多是有些晦涩难懂的,故每每我读先生的*都要读上许多遍,使得自己能更好的读懂先生的意思。而先生的这篇《五猖会》,读得不花我半分力气,却委实让我引起不小的共鸣。
*的开篇便是写的儿时的先生对于“迎神赛会”的一种期盼和向往,由于居住在偏僻的处所,虽然是对于这样的活动充满憧憬,但是确实从来没有看到过真正的书中所描写的“迎神赛会”,只能不断的从书中看到这些描写加以自己的想象,最多只能花上一文钱买上一个“吹都都”。在写满对这类“迎神赛会”的憧憬之后,峰回笔转,先生即将遇到“这是我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去东关看五猖会!而这五猖会是全县中最盛的会!儿时的先生必是神往不已,而确实也有这样的一个机会,先生要随家人同去看着五猖会!这不仅可圆了梦,也是儿时童趣的一个所在!可偏偏在大家准备出发的时候,“父亲”却成了一个最最不和谐的音符,非要让我背书!《鉴略》中的二三十行。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兜头一盆冷水,各种强记之后终于能过了“父亲”这一关,而起初那种兴奋却荡然无存!这种封建礼教的威仪,不可撼动的地位,无
疑给先生儿时的内心留下了不好的记忆。
读到此处,不禁勾起我的共鸣来。每每要出去玩耍,父亲或母亲总是不会站在我们的立场上考量问题,非要出个名目让他们还“称心如意”了,而我们再得以出去玩耍时,早失去了先前的心气儿。
让我用先生*的结尾做个结尾吧:“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个时候叫我来背书。”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篇2
这段时间细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朝花夕拾》也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童年,这是每个人都拥有的。虽然在童年里有苦有笑,但是童年会在自己的心里留下美好而难忘的回忆。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
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在这本书中,鲁迅将自己在童年中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真实、天真、有趣的话语表达出来。鲁迅的童年并不是美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怨恨这些不认同他的长辈,而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入这本书里。他在这书中,把童年的无奈和寂寞释放出来。读过它后,我能感受到在鲁迅的童年虽然并不很开心和快乐,但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是五味俱全的。既有酸甜,也有苦辣,更少不了有咸。而我们的童年也一样的。即使过得不怎么好,但童年永远会在我们心灵的最深处,永远埋藏在属于它的地方,留下美好难忘的记忆。
《朝花夕拾》的取材,包含着深广的社会历史内容,具有丰富的思想意义,表现了鲁迅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生活的深刻认识和他那反帝反封建彻底的革命精神。他写人物,带有强烈的时代感;记事件,则透过现象提示其深刻的社会本质;发言论、抒感情,则无不闪射着思想的火花!
真是一本好书。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篇3
我对鲁迅先生的*很感兴趣,因为他的*中有许多搞笑可爱的地方,比如*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向爬到膝盖。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鲁迅先生仇猫,他在*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日了然。我们写*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的儿子写了一篇*,他说此刻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堆?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
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个性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我们就应全面地学习他的*,
父亲的病读后感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搞笑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鲁迅先生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深深引起我的共鸣,这篇*写出了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与三味书屋的乏味,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样、高大的皂英树、紫红的桑葚、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各种动植物,应有尽有。还有长妈妈讲的传说与故事,冬天的麻雀,地上或桂花树上的蝉,花坛上的腊梅花。这一切都令作者流连忘返、恋恋不舍。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他字里行间洋溢的浓厚的生活气息,令人仿佛置身其中,亲切感扑面而来。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本回忆散文集。这本书重点描写了鲁迅先生少时与青年时代的一些事,共有10篇。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便是《狗·猫·鼠》
这篇*,对于狗的描写不算多,只是说它的叫声令人心烦。而篇幅较多的,则是鲁迅先生对猫的描写。
鲁迅先生为何仇猫?文中有两个原因:“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他不是与狮虎同族的吗?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当然这两条是后来所加的,直正的原因还是——它吃了先生那弱小的隐鼠!虽证实是为长妈妈所害,但它也确实又吃了小兔子!
猫的性情这为天生所得,并不全然怪罪于猫,但先生却用猫比喻现实中那所谓的“正人君子”,这不得不称之为漂亮了。现实中,那些表面光鲜亮丽的人私底下谁又能保证他们一定是干净的呢?拍马屁、落井下石、抓住别人的把柄便开始不断地折磨、威胁、迫害,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扪心自问一下,在不知不觉中,我们也许就犯了这种错误。
那老鼠,本应是肮脏、该打的,可那隐鼠呢?它又做错什么了呢?难道只因爬到长妈妈身上便该死这种荒谬的理由吗?当看到这里时,我为隐鼠打抱不平。但转念一想,这种现象竟是常态。往小了说,人们总以为差学生等同于坏学生,但是坏学生也可能隐藏在好学生中,同那“正人君子”又有何两样?“差”并不等同于“坏”,但人们总喜欢以偏概全,这同那旧时代人
畜不分的官兵又有何两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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