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提高投资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规定以及《市审计局20xx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合我市投资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审计法实施条例
一、审计目标
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重点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其中对关系民生项目还应对资源环境方面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投资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督促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工程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将对海滨大道新城段等9个项目开展审计。具体如下:
(一)竣工决算审计
20xx年对海滨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级中学2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项目竣工决算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预算执行审计
对蔷薇湖输水泵站工程、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环云台山大道建设局承建段、徐圩新区实验学校4个建设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20xx年3月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跟踪审计
对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及建设工程、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3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其中前两个项目审计范围为自上一年度跟踪审计截止时起至20xx年9月止,具体审计事项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省审计厅部署要求进行确定。其中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作为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应对资源环境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审计范围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全过程。
各项目的具体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及审计事项,应根据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方式、审前调查了解情况,结合本方案予以确定。
审计对象为上述9个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建设主体,包括市建设局、交通局、区政府、金海集团、城建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方洋集团、蔷薇湖建设处、援疆指挥部等单位。同时,对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施工、设计、材料供应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将对建设资金流向的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围绕“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将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遵守审计纪律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重点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况。审查是否按国家规定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内容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善;项目施工许可(开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手续是否按规定报批;有无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情况。
2.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有无概算外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等情况;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有无超概算未按规定申请调整等。
(二)招标投标方面。重点关注招标、评标、定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投标情况。审查应当招标的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有无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情况;招标投标程序是否规范;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是否符合规定。
2.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符,有无违规签订合同;中
标人中标后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重点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1.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发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与项目相符,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按国家规定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其他相关咨询单位是否按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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