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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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绩效目标 (3)
全民健身计划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4)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4)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6)
三、综合评价情况和评价结论 (7)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7)
(一)项目决策情况 (7)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三)项目产出情况 (9)
(四)项目效益情况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9)
六、有关建议............................................................................. .10
七、附件 (11)
市体育局市级全民健身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承发〔2019〕9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承财绩〔2020〕2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和部门重点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承财评价〔2021〕10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计划的通知》(承财评价〔2022〕5号)等文件精神,受市财政局委托,对市体育局承担的“市级全民健身体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基本情况、评价过程以及评价结论等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
2021年度市级全民健身体育器材购置项目,根据省定20项民生工程中分配的任务目标,确定了在市建设社区、村庄健身设施498处以上。根据市体育局《关于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市本级(不包括8县市)建设任务250处,包括市本级、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
2、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计划
此项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至3月)。3月底前研究制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调查摸底),统计各县(市、区)建设社区、村庄健身设施的地点。
第二阶段,加快实施阶段(2021年4月至9月)。4月底前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县级实施方案,5月底前建设健身设施项目招标全民启动,9月底前项目建设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11月)。10月前对县(市、区)体育设施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至12月)。组织各县(市、区)对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照省、市相关部门要求上报考核资料。
(2)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项目于2021年5月完成政府采购招标工作,5月21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健身器材8个品种共450台套。已于2021年8月底完成安装及验收工作。包括市本级、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共250处。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2021年度安排预算资金1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7.19万元,项目实际总支出资金107.19万元,支出率89.33%。
该项目于2021年4月16日委托晟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事宜,并于2021年5月13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会议,经专家评审,确定河北康纳一品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191000元。根据采购合同,器材全部交付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
额的90%,2021年9月8日,市体育局已付1071900元,剩余10%尾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2021年度市级全民健身体育器材购置专项资金绩效表,该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1)为全市各县区行政村配置体育器材,覆盖率;(2)为全市提供全民健身器材,健身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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