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5.11
【字 号】景府字〔2022〕54号
【施行日期】2022.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景德镇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1日
景德镇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体育强国建设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为推进健康景德镇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作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高,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9%,城乡居民体质合格率超 92.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6名。
  二、主要任务
  (三)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以补齐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建设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闲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5个,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5个,新建或更新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设施8个,进一步提高覆盖率;新建社会足球场21个,使得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0.9块;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3处以上。加大农村地区健身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强中心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充分利用古代遗存的驿道、大路,挖掘瓷茶文化,实现互联互通,打造成适合旅游和赛事的健走、登山、骑行步道,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00公里,逐步建立全域覆盖的步道体系。
  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条件,加快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方式,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快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打造品牌赛事引领、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多主体主办、全人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国际赛事,持续举办景德镇国际马拉松赛和陶瓷工艺健身大赛。做强自主品牌赛事,挖掘“瓷茶古道”文化,将旅游与健身相结合,打造户外登山健走精品线路,举办瓷茶古道行和走进美丽乡村健步行活动,举办水上运动大赛。支持各县(市、区)引进或自主举办有影响力的特赛事活动,形成“一地一品、多点共存”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构建全民健身活动网络,形成多维度、强氛围、跨领域的覆盖城乡、覆盖所有居民的健身赛事格局。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突出社区众体育参与优势,开展社区运动会,围绕“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5人制足球、篮球”等项目举办众性体育赛事。推广普及健身操、广场舞、太极拳、健身气功、柔力球等喜闻乐见的健身运动。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日、新年登高、“我们的节日”等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丰富众节庆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生活化。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
  参加全省、全国众体育赛事交流活动。举办市、县(市、区)众体育项目选拔赛,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第十六届江西省运动会、第七届江西省全民健身运动会。
  促进全民健身重点人活动开展。针对不同人特点,组织老年人、农民、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体育健身活动。在场地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开展中充分考虑青少年、老年人、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不同人的需求,保障众健身权益。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和方法。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挖掘出更多适合各类残疾人开展体育锻炼的康复、健身项目,推动残健融合,开展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活动。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建立职工体育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符合职工身体状况和职业特点的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
  (五)加强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建设。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以市、县两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类单项、行业和人体育协会为骨干,众身边的社区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推动其他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各单项体育协会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 推进农村全民健身站点布局建设,夯实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基础。
全民健身计划
  规范全民健身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精英参与管理。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的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将党建融入全民健身组织发展全过程。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综合性评价制度,将组织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全民健身组织的主要评价指标,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鼓励全民健身组织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组织服务力度,鼓励全民健身组织承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激发全民健身组织自身发展动力。
  (六)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
  健全科学健身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普及模式,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服务“五进”活动。加快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升体质监测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体质监测数据库,提供针对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工作,提高达标测验覆盖率。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等级结构,扩大队伍规模,吸纳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行动,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区健身器材、组织社区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方面的作用。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打造全民健身服务志愿品牌。
  (七)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由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拟定学生体育赛事计划,推动“三大球”校园联赛的进行。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预防和干预。支持开展青少年体育周末营、夏冬令营等精品活动。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落实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鼓励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支持各单项体育协会进入学校开设公益性课后体育兴趣班,促进“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建设。
  推动体卫融合。全面落实健康景德镇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
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
  加强体旅融合。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旅游、体育赛事、人文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优化体旅融合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众健身、旅游的复合型消费需求。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路线的有机结合,持续打造“瓷茶古道”体育旅游精品路线。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完善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消费引领型运动项目赛事活动,拓展体育旅游新业态。引进专业体育旅游企业,强化体育旅游经营项目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