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17
∙【字 号】苏政发〔2021〕80号
∙【施行日期】2021.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全民健身计划苏政发〔2021〕8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1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0.3%,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全民健身在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健康江苏建设方面作用日益彰显。同时,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产品供给不够充分、区域城乡人之间服务不够均衡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
续提高人民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决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聚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放融合为路径,坚持扩面与提质并重,坚持规划先行与标准化推进,坚持守牢安全底线,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亲民、均衡、充分,人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6平方米。体育社
会组织体系覆盖城乡,全省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6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众参与健身氛围更加浓厚,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3%。科学健身指导方法更加普及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运用普遍。全民健身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元,城乡居民人均体育消费3500元,带动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200亿元,增加值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以上。人民众体质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3.8%。
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扩容提质。
1.科学规划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各地制定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促进全民健身设施合理布局。系统梳理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根据镇、村空间布局和众需求,统筹考虑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因素,有效利用公共空间,合理规划体育设施。各级规划部门在编制涉及全民健身设施的相关规划时,就有关健身设施建设的内容征求同级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定
期开展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2.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全省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体育部门要全程严格把关。合理利用旧仓库、厂房、商业设施等既有建筑以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充分利用市政用地、闲置校舍、桥下空间等建设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强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推动乡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和落实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场地设施共建共享。聚焦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建设贴近社区、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广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10分钟体育健身圈”。到2025年,全省各类体育公园(广场)总数超过1400个、健身步道超过1.6万公里。〔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3.全面盘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源。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整合,推广全民健身与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融合共享的复合型设施。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补助政策,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实施全省室外健身设施器材专项清理行动,健全管护制度,提高管护成效。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全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范围。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推进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加大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督查评估与培训指导。合理设置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发挥“平战”两用功能。〔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二)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规范开展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健全覆盖全省、城乡贯通的众性赛事活动体系,办好四年一届的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智力运动会,举办全省社区运动会、网络全民健身运动会、“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系列赛事等主题活动,举办运动
项目业余联赛。深化区域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合作,打造“长三角”体育节、“大运河”主题系列跨地域联动品牌活动,推动南京都市圈、宁镇扬一体化、苏锡常一体化、淮海经济区等区域全民健身共同发展。推广众性冰雪运动、民间民俗体育等运动项目,吸引更多人参与健身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证书。支持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高校、科研机构、社会专业运营机构等参与众业余锻炼等级评价。探索建立“运动银行”制度和个人运动码,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设计开发运动相关产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社区体育家园示范工程”,建成50个以上省级“体育家园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提高全人参与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责,鼓励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工赛事活动,普及工间操、广播操等健身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推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配备适宜青少年和儿童的公共体育设施。办好老年人体育节,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鼓励适老化健身设施器材的研究推广。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建设,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健身与康复项目,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推动农民、妇女等人
健身活动开展。加强少数民族体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三)发挥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作用。
1.引导扶持基层体育组织发展。做大做强做实各级体育总会,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县(市、区)、乡镇(街道)覆盖延伸,推动乡镇(街道)按照“1+X+Y”(“1”是指体育总会,“X”是指多个运动项目类体育社团,“Y”是指多个人类体育社团)模式建立体育组织网络。注重发挥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重点发展众广泛参与的运动项目社团和人类社团,扶持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和监管,研究制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办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和活动组织。积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乡村体育活动和体育志愿服务,发挥体育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助力社会和谐。〔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民政厅、省体育局〕
2.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推动体育社团分类改革,按照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体育社团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等级评
估制,符合参评条件的省属体育社团5A级占比达到30%。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明确购买服务项目清单。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品牌赛事工程,支持体育组织举办俱乐部联赛等丰富多彩的众性赛事活动和培训,激发体育组织活力。到2025年,全省每年由体育社会组织发起、参与人数50人以上的体育赛事活动1.5万项次,参与人数1500万人次。〔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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