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协议
乙方(被追偿人): 身份证号:
事实与理由: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人民币 万元(大写:)。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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