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24
∙【字 号】淮政发[2011]205号
∙【施行日期】2011.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淮政发〔2011〕2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淮安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市政府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入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75件,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3件,应予修改的28件,决定废止的3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应予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起草部门 | 文件标题 | 文 号 |
1 | 市卫生局 | 淮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 | 淮政发〔2006〕62号 |
2 | 市卫生局 | 淮安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 淮政发〔2002〕167号 |
3 | 市卫生局 | 淮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 | 淮政规〔2011〕8号 |
4 | 市民政局 | 淮安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 淮政发〔2001〕181号 |
5 | 市民政局 | 淮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 淮政发〔2001〕183号 |
6 | 市民政局 | 淮安市地名管理办法 | 淮政发〔2008〕96号 |
7 | 市水利局 | 淮安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 | 淮政发〔2006〕160号 |
8 | 市水利局 | 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淮政发〔2008〕185号 |
9 | 市水利局 | 淮安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 | 淮政发〔2009〕201号 |
10 | 市水利局 | 淮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 | 淮政规〔2011〕1号 |
11 | 市水利局 | 淮安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 | 淮政规〔2011〕2号 |
12 | 市水利局 | 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 淮政规〔2011〕3号 |
13 | 市科技局 | 淮安市鼓励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若干规定 | 淮政发〔2004〕2号 |
14 | 市科技局 | 市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机构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 淮政发〔2007〕193号 |
15 | 市科技局 | 淮安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 淮政规〔2011〕11号 |
16 | 市科技局 |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意见 | 淮政发〔2010〕225号 |
17 | 市交通运输局 | 淮安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 | 淮政发〔2011〕195号 |
18 | 市公安局 | 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 淮政规〔2011〕10号 |
19 | 市环保局 | 淮安市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淮政发〔2005〕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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