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24
【字 号】淮政发[2011]205号
【施行日期】2011.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淮政发〔2011〕2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淮安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市政府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入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75件,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3件,应予修改的28件,决定废止的3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应予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序号
起草部门
文件标题
文 号
1
市卫生局
淮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
淮政发〔2006〕62号
2
市卫生局
淮安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淮政发〔2002〕167号
3
市卫生局
淮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
淮政规〔2011〕8号
4
市民政局
淮安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淮政发〔2001〕181号
5
市民政局
淮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淮政发〔2001〕183号
6
市民政局
淮安市地名管理办法
淮政发〔2008〕96号
7
市水利局
淮安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
淮政发〔2006〕160号
8
市水利局
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淮政发〔2008〕185号
9
市水利局
淮安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
淮政发〔2009〕201号
10
市水利局
淮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
淮政规〔2011〕1号
11
市水利局
淮安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
淮政规〔2011〕2号
12
市水利局
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淮政规〔2011〕3号
13
市科技局
淮安市鼓励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若干规定
淮政发〔2004〕2号
14
市科技局
市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机构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淮政发〔2007〕193号
15
市科技局
淮安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淮政规〔2011〕11号
16
市科技局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意见
淮政发〔2010〕225号
17
市交通运输局
淮安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
淮政发〔2011〕195号
18
市公安局
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淮政规〔2011〕10号
19
市环保局
淮安市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淮政发〔2005〕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