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土地管理局主要职责
职责概述:
  负责全区规划、国土资源、房屋、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人民防空、地震、勘察测绘、地名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房屋产权产籍、房产市场、动迁安置、人民防空、地震、勘察测绘、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结合本区实际,组织编制保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为项目单位建设用地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批项目设计方案和总图;组织大中型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组织建设项目规划验收。 
(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城区雕塑、小品设置审核;及城区道路开口的审批;临时建筑的行政许可。
(五)编制下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征缴土地收益金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承担政府土地储备任务,管理土地有形市场。。
(六)组织城镇地藉调查、农村土地变更、土地条件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实施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和房屋抵押登记、查封登记;建立地藉、房藉资料库。
(七)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批手续;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审核、审批与指导;负责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及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工作。
(八)承担房产及房产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商品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改造及各类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监督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的运作;参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综合验收;负责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企业招标投标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和使用。
(十)承担人民防空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通信指挥、工程建设管理和人防工程的审批、施工验收、拆除审批工作。
    (十一)管理测绘市场、测绘行业、测绘标志,审查测绘队伍资格,验收测绘成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负责建设项目验线、占地红线划定; 负责保税区地名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对规划、土地、房屋管理、房产市场的检查监督;依法调处土地、房屋的权属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牵头制订区域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协调电力、自来水、燃气、消防、通信及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四)落实管委会及上级管理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规划土地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核定编制数:13                      核定内设机构限额:4
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责
对应部门
职责序号
名称:规划管理科              暂定编制:3
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修编;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初审与上报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及相关决策的论证;负责组织大中项目扩初设计审查;承担建设项目选址及核发规划设计条件;负责临时占地及临时建筑用地规划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方案(含绿化工程项目,不含市政)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项目不含市政项目)施工图备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
(二)
(十)
(十一)
(十三)
名称:市政管网科              暂定编制:2
负责组织市政专业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协调各项市政交通及管线工程综合规划及各层次市政专项规划;负责管理市政交通及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工作;参与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及编制工作,负责对外电力、自来水、燃气、消防、通信及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
(十一)
(十三)
名称:国土房屋科              暂定编制:3
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 编制下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和其他供地计划;负责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手续;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及土地收益金的征缴;制定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办法,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处理闲置土地。
负责房屋的权属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房屋的买卖、交换、抵押、典当、拍卖、继承、赠与等交易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测绘、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的管理;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的行业管理及物业维修基金的收缴、管理;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
(五)
(六)
(七)
(八)
(九)
名称:综合管理科              暂定编制:2
承担局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局发文件的审阅、呈签、报送工作 ,负责印信、档案管理 ;负责本局法制、信访和信息网络建设的协调管理和电子政务及办公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ISO9001ISO14001体系更新建设工作。负责地名办、防空办、防震及测绘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负责放验线及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城区雕塑、小品设置审核。负责牵头制订区域建设规划,拟定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
(一)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