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规章制度(精选篇1)
1. 熟悉掌握各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 做好各设备运转时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严禁各设备超负荷运转,严格按照各设备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4.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制度,设备调试运转,确认正常以后,方能投入使用。
5. 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设备卡片,并将设备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6. 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对易产生热量和安装在潮湿处的设备,运转时要及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
7. 停用设备及闲置设备要做到归库管理,保持整洁。
8. 对于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专业理论教育及培训考核工作,严禁违章操作。
9. 做好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记录,责任落实到个人,检修过的设备在下次使用期间发现问题影响生产由检修人承担责任。
10. 由于操作失误发生设备事故及损坏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维修费用的80%进行赔偿,并责令下岗。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规章制度(精选篇2)
1、技术维护人员必须认识到技术服务的重要意义,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热情。
2、技术维护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学习业务,自觉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3、技术维护人员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局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库,明确专人管理,建立设备登记和学校财产管理档案,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
4、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5、操作人员(教师)应爱护电教设备,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设备。不得随意拔插、拆卸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6、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
7、保证设备保持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8、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报告,落实设备的维修工作。
9、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管理部门研究酌定处理。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规章制度(精选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满足经营需求,确保生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是公司设备管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共同责任,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狠抓落实,以良好的设备技术状态为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提供适宜的基础设施。
设备维修
第三条设备维护保养必须贯彻“计划修理、质量第一”、“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不许只用不修、以修代养或降低修理标准。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从购入到报废的管、用、修、养等过程进行归口管理,指导督促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学习、掌握相关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组织制定设备修理、保养计划、操作规程,并予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企业内运输车辆等。
第二章设备使用
第六条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确保职责、权限和责任的统一。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上岗资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时不准超越规定性能,不准任意超负荷运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禁止—切违反安全的操作。
第九条设备使用的燃油、水须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使用电压等级应与设备铭牌所注电压
相一致。磨合期内机械一律不准拆除限速器,负荷应减少20~30%,汽车行使速度不得超过最高时速的50%。
第十条设备使用前后及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均须按规定途径(路线)对设备的各个部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巡回检查,作业中须加强监视,并利用停机休息间隙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或报告,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
第三章设备修理
第十一条设备修理指对各类机械设备正常磨损或事故损坏的修理,包括大修、零修和特修。
第十二条设备保障部必须针对设备的实际情况编制修理计划,安排修理力量,进行修理前技术鉴定,明确工艺质量、验收要求,充分考虑修理成本、修理费用,及时组织零配件供应。
第十三条零修:设备—般零星修理,通常无预定计划,依据机况监测的结果及临时发生的故障,确定某一部分更换或修理,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由操作者或保管者提出要求,经车间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审核后,经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四条大修:指设备运转到大修间隔后,为全面恢复机况进行的修理。设备大修由设备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批准、实施与验收。委外大修时,必须与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的承修
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受委托单位必须对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并出具自检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据以向有关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企业内部自行修理时,必须建立主修责任制,主修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并对其主修设备的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负责。无论内部或委外大修,车间机修人员必须随机进行监修。设备大修后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使用功能应与原设备规定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特修:正常大修范围以外的事故修理,修理内容根据实际机况确定,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施行。
第四章设备保养
第十六条所有设备不论机况如何,都必须按保养规程和间隔周期的规定进行保养。设备保养计划由车间机修人员提出,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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