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向善论的意义-“⼈性向善论”发表三⼗周年纪念⽂
章
⼈性向善论的意义
“⼈性向善论”发表三⼗周年纪念⽂章
[编者按:⼀九⼋五年傅教授提出“⼈性向善”论的观念,显然迥异于⼀般⼈对儒家⼈性论的看法,作者诠释所依据的是哲学思维训练,同时兼顾经验材料、理性反省与理想指引三⽅⾯的要求,并处处以原典为佐证,修订不合理的旧说,务期儒家的原始风貌再度展现。
我们出三⼗年前傅先⽣⼏篇系统连贯,架构明确的论⽂,由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此观点整体和深⼊的诠释。在碎⽚化阅读的今天,发这样的⼤稿也许⽆⼈问津,但智慧与点击率⽆关,我们播撒⽂化的精髓。]
荒谬的意思“⼈性向善”⼀词乃⽤以理解及诠释先秦儒家的⼈性理论。先秦儒家以《论语》与《孟⼦》为主要典籍,进⽽可以涵盖《⼤学》、《中庸》、《荀⼦》、《易传》等资料。由于南宋朱熹(西元1130-1200年)把“论孟学庸”合编为《四书》,并作章句与集注,使其成为后代学者研究儒家的教材,⽽朱⽒本⼈的诠释为“⼈性本善”,以⾄今⽇学界与⼀般⼤众皆以为儒家⼈性理论为⼈性本善论。
⼀,澄清“⼈性本善”⼀词的偏差
“⼈性本善”的观点是否符合经验事实或能否通过逻辑检验?“⼈性本善”是否可以代表先秦儒家的观点?我们先顾名思义,看看“⼈性本善”在表达什么。
第⼀,⼈性有所谓的本质,⽽这个本质是善的。这种说法必须⾯对的质疑是:为什么⼈有善的本质,却依然可能⾏恶?朱⼦以及许多宋明学者的回应是:⼈有天地之性(天理)与⽓质之性(⼈欲的来源);⼈性是指天理⽽⾔,所以是善的。但是,现实世界上,不曾存在“不具备⽓质之性”的⼈。因此,说⼈性本善,只是在说“没有⾝体及其具体⽓质”的抽象的⼈。试问:孔孟谈⼈性,是在指涉抽象的⼈吗?
第⼆,所谓“⼈性本善”,并不是说“⼈⽣下来就是善的”,或者“⼈本来是善的”,⽽是说:⼈有⼀种“在道德上分辨善恶的能⼒”,并且这种能⼒“要求⼈去⾏善避恶”。这种说法不仅把握了⼈与禽兽的差异,也符合⼀般⼈的经验与观察;但是,⽤“本善”⼀词来描述这样的⼈性,是否恰当?因为:“分辨善恶的能⼒”固然是⾏善的前提,但同时也是⾏恶的前提;并且这种能
⼒“要求⼈去⾏善避恶”,⽽⼈在现实⽣活中却依然可以反其道⽽⾏。因此,说“本善”,实在是词不达意。接着,再作深⼀层的探讨。
第三,就语⽂⽤以传达意义来说,⼀般⼈听到“⼈性本善”,⾃然会问:在经验事实上,有本善的⼈吗?有谁是“没有可能⾏恶的”?若是⼈⼈皆有可能⾏恶,也确实⾏过某些恶,则不宜说⼈性“本善”。孔⼦说:“善⼈,吾不得⽽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7‧26)由此可知,孔⼦没有这种“⼈性本善”的想法。
知识分⼦⼤概会问:在逻辑检验上,可以说⼈性本善吗?“善”概念不能离开⼀个主体的“⾃由抉择”⽽被理解,那么,试问:“⾃由”概念必然并且仅仅涵蕴了“善”概念吗?或者,它同时也涵蕴了“恶”概念?换个⽅式来说,⼈⽆⾃由,则不可能⾏善;但是⼈有⾃由,却未必⼀定⾏善。因此,说“⼈性本善”是⽆法通过逻辑检验的。
第四,西⽅近代哲学家探讨“实然”与“应然”的问题,认为“实然”(如张三是⼉⼦)不能涵蕴“应然”(张三应该孝顺),亦即从实然不能推出应然;从⼈的天⽣本性不能推出⼈“应该”⾏善避恶,更别说是⼈性“本善”了。宗教家所谓的“⼈有原罪”,原本是出于教义,可以回避哲学思辨的质疑。但是,若是⼀般⼈主张“性本善”或“性本恶”,则明显犯了⼀个谬误,叫做“⾃然主义的谬
误”,意思是混淆了两者:⼀边是⽣来具有的⼈性特质,另⼀边是须经⾃由抉择才可能产⽣的道德价值(善或恶)。混淆事实与价值,⽆异于什么都没有主张。譬如,如果主张“⼈性本善”,那么⼈⼈皆有⼈性,因⽽⼈⼈皆是本善,然后“善”这个概念⽴即失去它的评价作⽤,不能再做为某种道德价值了。在“
⽆⼈是恶的”此⼀情况下,“善”根本毫⽆意义可⾔,因为这时说某⼈是善的,⽆异于说他是⼀个确实“存在”的⼈⽽已。
换⾔之,如果先秦儒家真的主张“⼈性本善”,那么它将成为某种宗教教义,其性质有如基督宗教对“⼈有原罪”的主张⼀般,⽽不再具备做为哲学体系的条件了。那么,孔孟是宗教家吗?他们不谈⽣前死后,⽽专就⼈⽣经验作全⾯⽽深⼊的省思,再推及教育与政治上的各种见解。孔孟是典型的哲学家,因此他们对⼈性的看法当然不适宜⽤“⼈性本善”⼀词来加以描述。
⼆,“⼈性向善”⼀词所要⾯对的质疑
现在,若以“⼈性向善”⼀词来描述先秦儒家的观点,⾃然也须仔细探讨其适宜性。
第⼀、说“⼈性向善”,好像认为⼈没有稳定可靠的本体或本质,⼈性变成空荡荡的,如此,缺乏内在的道德价值,⼈⽣⼜将何去何从?即使你说“向”善,依然可问:这个“向”是定向还是不定向?若是定向,则与本善⽆异,顶多是⽤词上的⼩差异;若是不定向,则未必要⼈去⾏善,那么它根本不能算是儒家思想。
第⼆、说“⼈性向善”,则把善等同于外在的⾏为,⼈性本⾝⽆善可⾔,它只是向着外在的善去实践⽽已。换⾔之,要问善是在⼈性之内还是在⼈性之外?向善之说显然属于后者,这不但不是孔孟的想法,反⽽接近告⼦之说了。
第三、说“⼈性向善”,同样必须⾯对双重挑战,就是:在现实经验上,如何解释⼈性向善,却依然可以⾏恶的事实;并且,像上⼀节提及的逻辑检验,向善论可以通过类似的考核吗?
第四、即使“⼈性向善”可以算是⼀种⾮宗教教义式的理论,它也未必代表孔孟对⼈性的看法,何况还有荀⼦明明⽩⽩提
出“性恶”之说,这些要如何⾃圆其说?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我最好先就⼈性与善的关系,提出简单的说明。
第⼀,万物之中,除了⼈类以外,并⽆所谓善恶的问题。不仅没有善恶,也没有美丑与真假等价值判断,⽽纯粹只有⼀个“是否存在”的考量。若⽆⼈类,则价值失去主体性(亦即,有了能思考及能选择的⼈,才有经由⽐较与选择所呈现的价值)。扣紧善恶来说,如果只有⼈的存在,才有所谓的善恶分辨,那么善恶必与⼈性有某种“内在联系”。因此,思考善恶这⼀类概念时,⽤“在⼈性之内”与“在⼈性之外”的⼆分法是不恰当的,⽤“定向”与“不定向”的⼆分法也是不清楚的。
譬如,说“⼈性向善”,⾃然是指⼈性“⼀定”向善,但是“⼈性⼀定向善”并不等于“⼈性本善”;因为后者是本质论(认为⼈性具有善的本质),⽽前者则属于动⼒论,亦即⼈性“在正常情况下”⼀定会出现向善的动⼒。向善的动⼒不等于本善,⽽“正常的情况”则是指“真诚”⽽⾔。⼈若不真诚,则只是⽣物之⼀,亦
即处在⼈的正常情况之外,这时当然⽆所谓“向不向善”了。孟⼦认为,⼀个⼈如果没有“恻隐、羞恶、辞让、是⾮”这四种⼼,则是“⾮⼈”(3‧6),因为这样的⼈不真诚,亦即不是正常的⼈,称作“⾮⼈”可也。如果有⼈因为被孟⼦称作“⾮⼈”⽽感到难过、羞愧或愤怒,那么在这⼀刹那他⼜复活了,亦即因为真诚⽽重新回复了⼈的⾝分。
因此,若以动⼒论取代本质论,并以真诚做为前提,则⼈性与善的关系,不但没有内外之分、定不定之分,并且,既然是由真诚引发了由内⽽⽣的⾏善⼒量,就表⽰儒家所认可的善,必定出于真诚的主动⼒量,那么就⽆论如何也不会形同告⼦之类的想法了。前⾯⼆点质疑在此⼀并作了回应。
第⼆,关于⼈性向善⽽⼈依然可以为恶的问题,则理解的契机有⼆:⼀是前⾯所说的“真诚”。⼈若不真诚,则任由感官与欲望去放肆,如孟⼦所⾔“⽿⽬之官不思,⽽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已矣。”(11‧15)然后,外在的环境与诱惑太强,也会让⼈迷失,如“富岁⼦弟多赖,凶岁⼦弟多暴”(11‧7)。孟⼦以⽔为喻,说“搏⽽跃之,可使过颡;激⽽⾏之,可使在⼭。是岂⽔之性也哉?其势则然也。”(11‧6)外在的形势使⼈性陷⼊不正常的情况,以致不能实现其向善的⼒量。如此可以解释⼈何以为恶,并且可以进⽽肯定:⼈在为恶之后,只要真诚⼜会呈现新的⾏善⼒量。
我们也可以⽤更简单的⽅法来回答:孔⼦说“不安”,孟⼦说“不忍”;⼈若⾏善,则⼼中没有任何不安与不忍;⼈若未能⾏善或真去⾏恶,则⼼中出现不安与不忍。这就证明了⼈性是向善⽽不是向恶的。换
⾔之,以逻辑检验来说,⼈有⾃由,可以⾏善也可以⾏恶,所以⾃由并不保证⾏善;但是⾏善则⼼安,不⾏善(或⾏恶)则⼼不安,所以可以说⼈性向善。说得清楚⼀些,我们可以设问:
1, "如果主张⼈性本善,那么请问⼈⽣还要不要⾏善?答案当然是要。再请问:本善之善与⾏善之善,两者是否相同?若是相同,则既已本善⼜何须⾏善?若是不同,则必须分辨这两种善何者较善。若是本善之善较善,则越⾏善越不够善;若是⾏善之善较善,则原有的本善不够善。⽆论何者为是,都难免陷于荒谬的结论。因此本善之说不可取。
2." 如果主张⼈性向善,那么请问⼈⽣还要不要⾏善?答案当然是要。再请问:向善之善与⾏善之善,两者是否相同?答案是:相同,因此努⼒⾏善以求⽌于⾄善吧!向善与⾏善完全相应,本善则难以⾃证其理。
然后,关于前⾯的第四点质疑,可以留待下⼀节说明,亦即孔⼦与孟⼦对⼈性的看法是否可以⽤“⼈性向善”加以描述。⾄于其他先秦儒家的资料(如荀⼦),则等将来有机会再作讨论。
三、对孔孟⼈性论的诠释
在《论语》中,孔⼦直接谈到⼈性问题的只有⼀章,就是“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7‧2)。朱熹主张⼈性“本善”,所以在注解时,特别指出:孔⼦此处说“性”,是“兼⽓质⽽⾔者也”,意思是孔⼦说得不太纯
粹。朱熹还引述程颐的说法,说“性即理,理⽆不善”,真要谈⼈性,应该像孟⼦⼀样(其实这只是他所理解的孟⼦,⽽未必是孟⼦本⼈的想法,详见下⽂);既然⼈性本善,当然是“相同的”,然后程颐⼏乎是以教训的⼝吻说:“何相近之有哉!”这像是在责怪孔⼦说话太不⼩⼼了。在研究儒家思想时,像程朱这样的⼼态,实为千古奇谈!
依本善论的⽴场,孔⼦说话有语病;依向善论的⽴场,孔⼦说话没问题。由于⼈性“向”善,“向”的⼒量取决于⼀个⼈真诚的态度。真诚既然有或强或弱的程度,⼒量也就出现或⼤或⼩的差异,但是都针对着⾃我⽽提出⾏善的要求,这不是“性相近”(⽽⾮相同)的具体状况吗?“相近”是指相近于善⽽⾔。因此,从向善论的⽴场看来,孔⼦有什么错?看看现实社会,我们反倒要请教程颐:⼈性的表现如此复杂,“何相同之有哉?”
其次,孟⼦谈⼈性的材料就⼗分丰富了。直接⽽具体的讨论,要看〈3‧6〉与〈11‧6〉,但亦不可忽略相关的章节。我们可以综合为以下⼏点来说。
第⼀、做为⼈,要⾛上正路,唯有靠真诚。孟⼦以⼀个⼈从政做官为例,说他如果想得到长官⽀持,就须⼀步步回溯到基本的做⼈原则,依序是:“获于上,信于友,事亲悦,反⾝诚,明乎善。”接着他下了⼀个结论:
“诚⾝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之道也。⾄诚⽽不动者,未之
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7‧12)
如果“不明乎善,不诚其⾝”⼀语成⽴,则可以推出两点:明善则可能诚⾝;诚⾝则必定明善。只有肯定⼈性向善,我们才可以合理主张这两点:⼀,在明⽩什么是善时,才有可能做到真诚,亦即察觉⾏善的⼒量由内⽽发。舜原本近似孟⼦笔下
的“深⼭野⼈”,但是在“闻⼀善⾔,见⼀善⾏”之后,才“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13‧16)。⼆,只要真诚⾯对⾃⼰,就必定明⽩什么是善,⽽这正是因为⼈性向善,真诚也才会产⽣如此神奇的效果。
由此接下来,孟⼦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之道也。”这是清楚明确的观点。“诚”字兼指真实与真诚。万物
(以“天”为代表,包括⼈的⾝体在内)的运作路线是有⼀定规则的,按规则(⾃然律)进⾏⽽没有选择余地,亦即只有⼀个版本,就是真实⽆妄。⼈的⾝体不正是如此吗?饥则欲⾷、渴则欲饮、累则欲眠,实⽆例外可⾔。但是,做为⼀个⼈,他的“⼈之道”是什么?是“思诚者”,亦即想要真诚与追求真诚。这⾥涉及主体的抉择,亦即⾃由的⾏动。换⾔之,⼈有可能思诚,也有可能不思诚(或思不诚),然后偏离了“⼈之道”。当孔⼦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矣。”(7‧30)他说的“我欲仁”,不正是“主动思诚”的意思吗?并且,孔⼦的“仁”不正是“⼈之道”吗?“欲仁”与“思诚”可谓异曲同⼯。
既然如此,⼈性只能理解为“向善”⽽不能说是“本善”。若是本善,何须⼈再去“欲仁”与“思诚”?并且,⼀说“欲仁”与“思诚”,则⽴即⾛上⼈⽣正路(善),这不是⼈性向善才有的效应吗?“向”字是⽤以描写动态⼒量的,因此孟⼦会接着说:“⾄诚⽽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诚”与“动”的关系有如动⼒与⾏动,其理⾄明。
第⼆、⼀个⼈只要真诚,就会察觉“⼼之四端”。⾸先,⼈若不真诚,则他只是万物之⼀,按照⽣物本能的需求与后天引发的欲望去⾏动。然后,他若是真诚,就会察觉完整的⼈或真正的⼈会有什么特⾊。以下是孟⼦在证明“⼈皆有不忍⼈之⼼”时,所举的例⼦,他说:
“今⼈乍见孺⼦将⼊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所以内交于孺⼦之⽗母也,⾮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恶其声⽽然也。”(3‧6)
这个例⼦意在强调:真诚必须在排除⼀切外在的利害考量,⽽让⾃⼰的⼼“直接”(乍见)与现实情况接触时,才会显⽰其作⽤,也就是觉悟⾃⼰有“⼼之四端”。孟⼦接着说:
“由是观之,⽆恻隐之⼼,⾮⼈也;⽆羞恶之⼼,⾮⼈也;⽆辞让之⼼,⾮⼈也;⽆是⾮之⼼,⾮⼈也。”
他在举例时,只说“恻隐之⼼”,现在⽴即引申出另外三种。这表⽰“⼼”的觉悟作⽤是全⽅位的,由此发
出的⾏善要求因⽽也是全⽅位的。“⾮⼈也”⼀语则显然是就“不真诚的状态”⽽⾔的。我们先不必把“⾮⼈也”当作责怪或批判,⽽不妨视之为客观的描述,亦即:这样的⼈“只是万物之⼀”,⽽尚未把握他做为⼀个⼈的⾝分。孟⼦说:“形⾊,天性也,惟圣⼈然后可以践形。”(13‧38)意即:⼈的形体容貌是天⽣的,只有圣⼈可以完全实践这种形体容貌的⼀切潜能。⼈与圣⼈之别,就在于圣⼈是“思诚者”,觉悟⼈性向善,然后把“⼼之四端”的要求完全实践出来。四端的要求所指向的善是什么?孟⼦接着说:
“恻隐之⼼,仁之端也;羞恶之⼼,义之端也;辞让之⼼,礼之端也;是⾮之⼼,智之端也。⼈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之有四体(四肢),这是外表的形体;⼈也有四端,由这四端可以做到“仁、义、礼、智”,⽽做到的这四项才是“善”。换⾔之,光靠四端是不够的,因为它们代表的是“能⼒”(或可能性)。孟⼦接着说的正是“能”以及“扩充”,然后使⽤的都是动态的⽐喻。他说:
“有是四端⽽⾃谓不能者,⾃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充之矣,若⽕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以事⽗母。”
像“⽕之始然,泉之始达”这样的⽐喻,⽤来描写“⼈性向善”不是很恰当吗?
第三,“四端”本⾝可以称为“善”吗?这个问题在(11‧6)出现了。孟⼦书中谈到“性善”最完整的的脉络
即在于此,背景是学⽣举出另外三种⼈性观(性⽆善⽆不善;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有性善有性不善),接着请教孟⼦:“性善”是什么意思?孟⼦的回答分为三段,⽽第⼆段最具争议。先看第⼀段:
“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才之罪也。”
关于“乃若其情”,朱熹的注说:“乃若,发语词。情者,性之动也。”意思是:⾄于⼈的情感,云云。赵岐注则以若为顺,以情为实,亦即顺着⼈的真实状态,云云。焦循《孟⼦正义》则有长篇讨论。不过,问题焦点不在于此,⽽在于“为善”与“为不善”⼆语中,“为”字是指“做到”(⾏动)⽽⾔。我的⽩话译⽂是:“顺着⼈性的真实状态,就可以做到善,这便是我所谓的性善。⾄于有⼈做出不善的事,那不是天⽣资质的过错。”由此可见,孟⼦所谓的善,是指做出来的⾏动。既然如此,⼈性当然只能是“向善”,⽽谈不上“本善”了。他接着说:
“恻隐之⼼,⼈皆有之;羞恶之⼼,⼈皆有之;恭敬之⼼,⼈皆有之;是⾮之⼼,⼈皆有之。恻隐之⼼,仁也;羞恶之⼼,义也;恭敬之⼼,礼也;是⾮之⼼,智也。仁义礼智,⾮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矣。故⽈:『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蓗⽽⽆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
在对照〈3‧6〉与本章时,可以轻易发现⼀个问题,就是:恻隐之⼼是“仁之端也”还是“仁也”?难道“仁之端”等于“仁”吗?其余三者不另列举。如果是“等于”,则⼈有四端犹其有四体,⽆异于说:⼈有四善(仁义礼智)也是犹其有四体,亦即⼈⽣下来就是具备了四善,所以可说⼈性“本善”了。这真是孟⼦的
意思吗?
如果真是如此,则⼀个⼈有“恻隐之⼼”就等于做到了“仁”,他⼜何必去“真正⾏仁”?更谈不上扩⽽充之了。既然如此,孟⼦何必接着要说“弗思⽿矣”?⼜为何会出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的情况?因此,⽐较合理的解释是:孟⼦所要强调的是,这四善“⾮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在此“我固有之”是指我固有“做为仁义礼智根源的四端”。“固有”是针对“外铄”⽽⾔,可见他的意思偏向于“由内⽽发”与“由外⽽来”的对⽴,⽽⾮“在内”与“在外”的对⽴。是动态的思考模式⽽⾮静态的。由于是动态的,所以会接着说“弗思”与“求得舍失”。并且最后那句“不能尽其才者也”,也才有了明确的着落。再看第三段:
“诗⽈:『天⽣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这段引⽂是要证明儒家思想承先启后,从诗经到孔⼦,再到孟⼦,⼀脉相承。⽽其理解关键则是“好是懿德”四字,⽩话是说:百姓保持了常性,“所以就会爱好美德了”。爱好美德正是“向善”,这不是清楚肯定了“⼈性向善”吗?
第四、“⼼”的决定性作⽤是什么?主张⼈性本善的⼈,常把性善推到⼼善,如此可以避免⽓质之性(或⼈欲)的⼲扰。但是,不巧的是,在孔⼦看来,“⼼”并不可靠。⼀⽅⾯学⽣之中只有颜回做得到“其⼼三⽉不违仁”(6‧7),代表⼼可以违仁并且经常违仁。仁⽆疑是善的典型。那么⼼显然不是本善的。
并且,孔⼦⾃⼰的体验是,“七⼗⽽从⼼所欲不逾矩”(2‧4),可见⼼之所欲“很难”不逾矩。这样的⼼可以说是本善的吗?
那么,孟⼦呢?他使⽤过“本⼼”⼀词。如果主张⼈性本善,⼜把善推源于⼼,那么“本⼼”⼀词应该最能代表本善了吧?但是孟⼦在批评许多⼈颠倒错乱的⾏为时,却明⽩说那些是“失其本⼼”(11‧10)难道本⼼也会丧失吗?可失可得的⼼是静态的本质,还是动态的⼒量?答案很清楚,⼈的⼼是向善⽽⾮本善。关于这⼀点,决定性的证据是:孟⼦谈到“圣⼈,与我同类者”时,举出⼈在⼝、⽿、⽬皆有同样的欲求,接着他说:
“⾄于⼼,独⽆所同然乎?⼼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先得我⼼之所同然⽿。故理义之悦我⼼,犹刍豢之悦我⼝。”(11‧7)
本段引⽂最后⼀句在说些什么?我⼼“悦理义”,正如我⼝“悦刍豢”;这不正是表⽰我的⼼“⽆理义⽽悦理义”吗?如果这样还不能让我们认同孟⼦的⼈性论是⼈性向善论,那么理性论辩也将失去任何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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