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读后感
【篇一】心理罪读后感
我的叔叔曾经是一名刑侦警察。后来他在任务中负伤,在医院的时候遇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两人结婚,又离婚。那个女人歇斯底里地给市局写信,揭露了叔叔之前工作中的一件事情,叔叔于是被转为内勤,开始被调查。之后叔叔辞职,下海做了商人,之后有些故事我就不是很清楚了。我只记得,其中叔叔为了避难曾到墨西哥躲过一年,在那里和人开了一个中餐馆,但是后来那个人翻脸,不给叔叔任何回报。叔叔回国后认识了我现在的婶婶,两人结婚,定居上海。
叔叔去了上海后,他原来在北京的书柜就变成了我的资产。《变态心理学》、《儿童犯罪心理》、《痕迹检验学》、《犯罪现场勘察》等等等等。再后来我开始看美剧CSI,之后是Criminal Minds,之后我报考公安大学痕迹检测专业研究生,还有其他的一些故事,但是关于我自己这些,我真的不愿提起,也不能,不允许。
《心理罪》登陆豆瓣后不久,出现了一批注册后仅仅写了此书一篇评论,除此之外没有任何
动作的ID,引起了包括我在内的一些人的怀疑,认为是炒作。后来某同行来信向我说明,我惭愧地写了一封长信解释,并试图让对方了解,可是系统问题,邮件消失,懒得再写。但还是买书,并在忙完手头的事情后,连夜读完。
典型的犯罪心理学衍生小说。从文中大量关于犯罪心理的分析记录和模板样文笔说明作者极可能是公安院校任职的教学人员或研究工作者。文笔细腻,但是并没有敷衍的痕迹,没有急功近利的表现,因此年龄应该在30岁以上,同时应该不是现任公安外勤人员。文中可以塑造的主人公方木低调,思维缜密,对于这种非学院派作者来说,一般主人公身上都会有些许自己的影子,因此考虑作者本人平时也同样为人低调,有部分好友,但在所在单位仍然是一部分人眼中的边缘分子。文中部分例子,比如对世界杯的描写,The Beatles音乐的引用等略显生硬,明显不是熟悉体育与文艺的人所写,因为为中所说《Revolution 9》并不是The Beatles的正式专辑,可看出作者是未完成描写而做的引用。所以此人很可能不喜欢看电视不喜欢长时间上网,但这一点不很确定。到小说结尾部分突然文笔变得十分啰嗦,场景也显得牵强,可见失去了自己专长的犯罪心理和现场描写后,作者对大场面的把握仍然略显业余,电影、喜剧的空间影响极大,特别是最后录音笔的细节,实在牵强。最后,作者可能是一个抽烟抽得很凶的人。
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内还属于非主流,不知道以后能不能成为刑侦、勘察范畴内的一门固定技法。但无疑,《心理罪》从一部小说的角度来看,已经足够吸引人。不过我不认为这是一部悬疑,或者恐怖小说。这是一部非常典型的犯罪学作品,犯罪心理学作品。如果能拍成连续剧,会更好,但难度较大。
现在叔叔在南方自己创业,生活富足,家庭美满。前些年,公安局领导联系他,想让叔叔重回公安队伍,“现在待遇很好”——当时是这么对叔叔说的。叔叔拒绝了,叔叔说,我已经自由惯了,回去还听你们的,我受不了。
我叔叔曾问我,这么枯燥的行业,你怎么又想进来?
我害怕我做出一个轻易地结论然后被人们耻笑自己狂妄、无知、天真浪漫,害怕被人们说是被各种小说、电影催生出来的狂热份子。
我最后说的是,你要和你的.同龄人相比,选择你的优势嘛。我的优势,就在这里。叔叔笑笑说,和我小时候看你时一个样子。
【篇二】心理罪读后感
日复一日,生活的重复性我们本来就无从躲避,如何在这样的单调中寻属于自己的快乐,其实才是最重要的。身边好友,一直对我感叹生活之乏味;自中学起,便已经开始在情、恐怖还有所有与刺激相关的项目中寻生活的不平凡。从开始的《午夜凶铃》到现在的《人皮客栈》,我一直不明白,这么多年些这东西竟没有让他感到厌烦。近日,他看到一本自称是“中国第一本心理犯罪小说”的书,还极力让我看上一遍。
盛情难却,拿来读完。只是心情之失落,有些出乎自己的意料。白白浪费几个小时,何苦来?却还是决定写上几行字,作为曾经因为这本书不愉快的见证。
长恨歌读后感个人空虚实在与生活本身无关。世界之大或者世界之小,不同人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感叹。每天都有故事,“无巧不成书”,果真如此。前两天公司搬家,两边货梯同时坏掉,想不记住都难。而当好多朋友在闲余时间沉迷于“张三丰与雅典娜的爱情故事”时,实在无语。
我猜这些人是在躲避什么吧。现实太苦,生命难以承受;而书中人物之难,总是与己无关。英雄不是人人都能做得,而将自己想象成书中主角,却是件极其便宜之事。比如这本《心理罪》中的方木。案情推理,智力与天赋缺一不可。做警察还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便足矣;而做侦探,若无想象及丰富知识,却是不大可能。天才方木如何修得正果,不得而知,
我只能说,角设置之单薄,着实让人不悦。
社会价值或者审美价值,总需一样,我们才能给予相应认可。如王安忆之《长恨歌》,虽文字拖沓繁冗,却通过一个女人的一生述说了一个时代的大背景;或如张爱玲之随笔,社会意义不大,文字之精巧,也令人叹为观止。而此书,无论从结构、文字还是情节上,总是让人有些不耐烦。
这本书试图通过不同案例来塑造方木这个“天才侦探”,也试图在整本书的叙述中穿插一些过往,来解释我们所需要弄明白的问题。但是这些flash-back,太隐讳且不精彩,我看不出回放的情节与整本书的节奏有什么关联。作者在设计情节的时候,功力明显不够。这里有人被害,那里有人被害,孤孤单单的案件之间没有什么交叉,而方木神通广大,却总能因为小小的线索到罪犯——这些线索是我们读不到的。作者自娱自乐,倒也有些意思。此类小说,本就应以冷静的笔触刻画残酷。画面感我们着实需要,而作者更应该做到的是通过对画面的描述形成一种紧张的氛围。“自己吓自己”,才是悬疑小说的最高境界。如果我们只需要一些血淋淋的场面,只需要到网上搜索“谋杀”二字即可,满眼的血污,岂不比这些字的冲击力来的大些?于是,寻刺激的没了刺激,想玩一玩推理游戏的,没了机会。空留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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