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通用6篇)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1
  一、保洁范围
  办公楼的所有区域(公共区域、办公楼、办公区域、宿舍)的墙壁、地面、大门、楼梯、楼梯扶手、窗户玻璃。
  二、保洁时间
  早上07:00~11:00下午13:30~16:30
  三、保洁作业标准
  1、每天上、下午拖扫办公楼楼道、楼梯、大厅、玻璃门,各一次。做到洁净无痰迹,无杂物、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完毕。
  2、每天上午打扫副总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卫生间、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打扫各一次。做到
地面无杂物垃圾,墙壁无蛛网、无积灰;副总办公室、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干净;公共卫生间的便池无黄垢,地板无青苔、污垢;洗手池、洗澡间无污垢、无垃圾;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无纸屑、无落叶、无其他废弃物。
  3、每周一打扫、整理总经理房间一次。做到整齐、干净、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卫生死角。无人在时,要确保所有电器关毕,方可离开。
  4、每周二擦洗公共场所及副总办公室的窗户一次。做到无积灰、无水痕,干净、明亮。
  5、每周三协助食堂人员全面打扫食堂的卫生。做到地面无油垢、无污物、无积水,用具、工器具无污垢、锈迹;门、窗、风扇、墙壁无积灰、无蛛网;桌子、摆架、灶台整齐、干净。
  6、每周四拔除办公楼及车间周围墙角和地面缝隙的杂草。做到整洁、无任何杂草。
  7、每周五修剪办公楼前两块草坪。做到高度适宜,无枯枝烂叶。
  8、公共环境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综合办
  ①遇到电线、插座等电源问题
  ②遇到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
  ③遇到有损坏公物的或其他突发事
  9、每天由综合部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将辞退。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2
  1.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车间现场管理
  24.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
者扣10元。
  27.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