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吴汉东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校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hdwu@znufe.edu
讲授课程:民商法、知识产权法
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识产权法
个人经历:
      吴汉东,男,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特约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理论、知识产权法。
姓名:陈小君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副校长;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组组长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组长、湖北省妇联副主席
xjchen@znufe.edu
讲授课程:民法总论、物权、债权
研究方向: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
个人经历:
      司法部首届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参与国家《合同法》立法工作及《民法典》和《物权法》的起草研究工作。      主要从事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以及财产法、亲属法方向的教学与科研。从80年代开始就对我国合同法“三足鼎立”的立法格局提出检讨,极力主张尽早统一立法, 1986-1996年十年间坚持编著了三本以“合同法学”为名称的著述,始终如一地贯彻了统一合同法的理念。统一合同法颁行后,陈小君教授率先提出了合同分则整体式研究的问题,由其撰写的《合同法分则整体式研究》一文是国内首篇从宏观上研究合同法分则的文章,该文以合同法分则作为研究的视点,改变了我国目前不重视合同法分则研究的现状,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另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在法学权威和重点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有1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0余篇学术论文获省、部级和学会级奖。      近10年来,公开出版著作和统编教材十余部。由其主编的《合同法新制度研究与适用》剔除了合同法中既往立法沿袭的旧制度,对体现合同法发展变化的新制度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践剖析,获司法部优秀科研奖、武汉市社科三等奖。她主编的《合同法学》一书,作为司法部高等政法院校法学教材,被认为是一本全面系统而又理论实践兼顾的好教材,并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三等奖。她还全面系统地开展了台湾亲属法与大陆婚姻家庭法的比较研究,于1996年主编出版了该领域国内唯一的专著——《海峡两岸亲属比较法研究》,该书对两岸不同法域,在法文化、理念、立法观念差异之比较及中亲属法律冲突处理等的研究获得了国内同行的高度评价,获国家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司法部优秀成果三等奖、武汉市社科二等奖。该书至今仍在亲属法领域产生着重要影响。她对民法用益物权体系亦有一定独立研究,尤其是在物权立法应充分借鉴传统用益物权的名称与内容上进行了论证,推动了物权法研究的发展。主著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一书是国内对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拓新之作。她还紧贴法学研究前沿领域,关注民法领域内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多次次赴欧美参加学术会议。主持并直接参与了多项重大课题的研究。主持的司法部重点科研课题《海峡两岸亲属法比较研究》之成果,1998年分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三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和武汉市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主持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WTO与中国民商法律制度》立法研究课题成果2002年获省人大立法科学研究一等奖;主持的教育部“十五”规划科研项目《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课题成果2005年获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目前由其主持的课题主要有:《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民法典>的结构设计比较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业税减免、农产品涨价条件下农村承包制度和负担福利政策研究》(香港乐施会项目)、《WTO与湖北地方立法研究》(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武汉市地方立法评估与研究(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重大项目)等。
姓名:赵家仪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组组长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民法学会理事、省民法学会副会长
zjy@iprcn
讲授课程:民法等
研究方向:民法、侵权行为法
个人经历:
      赵家仪,男,出生日期:1960年3月23日 职称及学历:法学教授,博士。198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本科学位。1998年中南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3年8月至今在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从事民商法的教学研究工作。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赴澳门立法会任议员法律顾问,从事澳门的法律本地化工作。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有:司法部项目《高度危险民事责任制度研究》,教育部重大公关项目《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担任《民法学》、《保险法学》两部教材的主编、副主编;撰写《房地产法》著作一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私法研究》等国家权威与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
姓名:曹新明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xmmcao@yahoo
讲授课程:知识产权法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个人经历:
      曹新民,男,1961年生,湖北省汉川市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版权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研究的主攻方向是知识产权、民商法。
      1979年免试进入湖北大学(原武汉师范学院)数学系学习,1983年7月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87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班,1989年毕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997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        主持完成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省和武汉市等10多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等;现已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法学》等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1部,合作出版专著5部,在海外发表《21世纪知识产权法哲学的反思与重构》等多篇论文。主编知识产权法学教材5部,参编知识产权法学教材近20部。自2001年以来,先后赴美国、日本、英国以及港澳台地区进行学术访问、考察和参加学术会议。 
姓名:麻昌华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副院长;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组副组长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常务理事
mch@privatelaw
讲授课程:民法典、财产法、侵权行为法
研究方向:民法学、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
个人经历:
      麻昌华,男,1965年12月出生,湖南花垣人。1987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现中南民族大学)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秘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侵权行为法研究所副所长,《私法研究》编辑。兼任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常务理事。曾获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1998年)、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称号。
      从教十多年来,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试论损害”“精神权利制度”“21世纪侵权行为法的革命”“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等30余篇,出版教材《合同法学》(副主编)、《新编民法学》等五部,出版专著《侵权行为法地位研究》一部。主持教育部项目“事故损害的救济机制”、中国法学会项目“中国法律诊所教育基础问题研究”, 参加“民法典草案”(徐国栋教授主持)、“民法典结构设计比较研究”(陈小君教授主持)、“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吴汉东教授主持)等项目的研究。
姓名:刘引玲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
Liuyinling1962@sohu
讲授课程: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人身权法
研究方向: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人身权法
个人经历:
      刘引玲,女,生于1962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建南湖支部委员。1984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4年7月工作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从事《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权法》、《民法学》的教学与科研。2005年评为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硕导师。
      专著:1、《配偶权问题研究》,18.8万字,2001年3月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专著2、《继承法典型判例研究》,24.8万字,2003年7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21.8万字,2007年3月由众出版社出版。与他人合著《“弱者”权益的法律保护》,19.8万字,1998年6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课题:2008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论文:发表论文近三十篇,代表作有:
1、《论违法婚姻效力的认定标准》独撰《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中国民法学精萃2005年卷收录);
2、《论婚姻权利的体系构建》独撰《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
3、《论婚姻权利的法律限度》独撰《现代法学》2006年第4期;
4、《论公民的遗嘱权利》独撰《法商研究》  1999年6期;
5、《论公民的遗嘱权利》《民商法学》2000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6、《论离婚诉权及其行使》 独撰《法商研究》 2000年第4期;
7、《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继承客体的特殊性》独撰《法商研究》2002年第3期;
8、《中国人口老龄化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独撰《私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9、《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及其证据规则》独撰《证据学论坛》第8期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10、《论“性骚扰”侵权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独撰《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11、《论生育权的法律限度》独撰《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12、《关于我国设立亲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独撰 《法商研究》97年第5期;
13、《对生命权的思考》独撰 《法学家茶座》第15辑。
姓名:彭俊良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研究生
学位:法学硕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系主任;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组副组长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洪山区人大代表
Pjl57@sina
讲授课程:民法学、侵权法
研究方向:民法
个人经历:
      彭俊良,男,湖南湘潭市人,法学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副主任,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983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
      研究方向为民法,主讲课程为民法、侵权法等;主要研究成果为专著《民事责任论》。
姓名:赵金龙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大学
学位:法学硕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
讲授课程:财产法
研究方向:民法学、合同法学
个人经历:
      赵金龙,男,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财产法。主要教授课程有民法学、合同法学。
姓名:孟令志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民商法系副主任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
Lingzhi796@yahoo
讲授课程: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权法
研究方向: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人身权法
个人经历:
      孟令志,女,1962年6月出生 ; 籍贯重庆万州; 法学硕士、副教授;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方向:民法、婚姻家庭法。主讲课程:婚姻家庭继承法、人身权法等。
      主要研究成果:专著《无效婚姻论》;与人合著教材《亲属与继承法》、《婚姻家庭继承法》;论文“事实婚姻质疑”、“同居制度之立法研究”、“重婚问题研究”、“论DNA鉴定技术下父母子女身份的确认”、“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的几个基本问题研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其中,“同居制度之立法研究”被人大复印 《新思路》(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2001年第2期 和 人大复印《民商法学》2001年5期转摘;“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的几个基本问题研究 ”人大复印《宪法、行政法学》  2007年第11期转摘。参与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国继承法与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制定研究》的子课题:《中国民众继承习惯调查》的调查与研究工作。
姓名:蔡军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
讲授课程: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
研究方向:
个人经历:
      蔡军,男,1963年出生。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本科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2年于该校获硕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生。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姓名:胡开忠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hkz999@yahoo
讲授课程:知识产权法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个人经历:
      胡开忠 ,男,湖北老河口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主讲课程为知识产权法。1993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经济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专职研究员,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兼职研究员,韩国韩中知识产权法学会中国总理事。已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法律评论》、日本《知的财产法政策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著有《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权利质权制度研究》、《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等多部著作,曾获2002年度司法部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文化部市场司全国音像市场保护征文比赛一等奖,武汉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主要承担的课题有: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环境下广播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2.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文化多样性的知识产权保护”;
3.教育部项目“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
已发表的代表性成果有:
1.《权利质权制度研究》,独撰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独撰专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4.. 《中国知的财产权の保护水准の现状分析》,日本《知的财产法政策学研究》杂志,2006年第12卷。
5. 《文化多样性与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韩国《比较法杂志》2007年2期。
6.《加入WTO对湖北品牌保护的影响与对策》,《湖北社会科学》(核心)2004年第2期。
7. 《知识产权法典化的现实与我国未来的立法选择》,《法学》(权威)2003年2期.
8. 《入世后中国版权国际化的战略调整》,《法商研究》(重点核心)2004年第4期。
9. 响应网络技术的挑战——“网络时代的著作权保护”国际研讨会综述,《中国版权》2004年第4期。
10.《高科技发展与专利保护的创新》,《科技与法律》2004年第2期。
11.《高新技术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法商研究》(重点核心)2005年第5期。
12. 《我国权利质权制度的完善思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核心)2005年第3期。
13. 《专利产品的修理、再造与专利侵权的认定》,《法学》(权威),2006年第12期。
14.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定位分析》,《中国版权》(核心),2006年第6期。
15. 《中国知的财产权の保护水准の现状分析》,日本北海道大学《知的财产法政策学研究》杂志,2006年第12卷。
16. 《中国入世后的版权战略分析》,日本北海道大学《知的财产法政策学研究》2004年3期。
姓名:黄玉烨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委员会副秘书长
yuyehuang2002@yahoo
讲授课程:知识产权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个人经历:
      黄玉烨,女,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从事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校首届(2004-2006年度)青年优秀主讲教师。
      科研方面: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公关项目《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研究》子课题的负责人,司法部重点项目《WT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研究》以及科技部研究项目《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参加者。著有《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合著)、《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研究》(合著),参与编写《知识产权领导干部读本》、《21世纪创新教材-知识产权法》、中央党校教材《知识产权法学》、《竞争法通论》等教材。在《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摘登。        2004年应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法学院邀请作访问学者,2006-2007年应美国伊利诺理工大学肯特法学院邀请作访问学者。
姓名:唐义虎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
tangyihu6886@sohu
讲授课程: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信托法
研究方向: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信托法
个人经历:
        唐义虎,男,1968年1月生,安徽东至人。1990年、1997年先后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开始在中南政法学院从事民商法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西安财经大学是一本吗
      已经发表《网络技术条件下的合同法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十余篇,已出版《物权变动问题研究》、《信托财产权利研究》等专著。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总论、合同法、物权法和信托法等。
姓名:唐昭红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
annetang_ip@yahoo
讲授课程:知识产权法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美国知识产权法
个人经历:
      唐昭红,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南政法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06年在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做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公开发表论著多篇部。
姓名:李石山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Lss138@sina
讲授课程:民法学、物权法、外国民商法、法学实训
研究方向:民商法、行政法
个人经历:
      李石山,男,1969年1月出生,湖南省蓝山县人,1991年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获宪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民法现代化等。
      主要科研成果:出版《税务行政复议》(合著)、《财税法学》(参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参编)等;先后发表《从连带之债的执行谈我国连带责任制度之完善》、《票据法中"出票人"签章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法哲学视野中的民法现代化理论模式》等十余篇论文。
姓名:桂菊平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湖北省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理事
llm1962@163
讲授课程:民法学、合同法学
研究方向:财产法
个人经历:
      桂菊平,女,1964年5月生,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主要科研成果:《保证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论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积极侵害债权及产品责任之关系》、《违约金若干基本法律问题研究》、《竞业禁止若干法律问题探讨》、《我国产品质量法之检讨》、《海峡两岸亲属法比较研究》(参撰)等。其中《保证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获司法部95期间优秀科研成果奖、《海峡两岸亲属法比较研究》获司法部95期间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姓名:彭学龙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adobepeng@163
讲授课程: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管理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个人经历:
  彭学龙,湖北潜江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专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1990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0年至1999年供职于葛洲坝集团公司,将青春献给了祖国的水电事业。后结缘法学,幸遇名师,先后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2002年)和博士学位(2006年)。2002年7月至2006年5月在武汉理工大学法学系任教,2006年6月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近年来出版专著一部,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多项,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曾获得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和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爱好文学,人生理想是做一名小品文作家。
主要成果:
专著:
1、《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 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独著。
论文(除非另外注明,一律为独著。):
1.《寻求注册与使用在商标确权中的合理平衡》,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3期。
2.《商标法基本范畴的心理学分析》,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2期。
3.《商标法基本范畴的符号学分析》,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1期。
4.《商标混淆类型分析与我国商标侵权制度的完善》,载《法学》2008年第5期。
5.《商标淡化的证明标准》,载《法学》2007年第2期。
6.《商标显著性新探》,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6年第9期全文转载。
7.《论“混淆可能性”》,载 《法律科学》2008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4期全文转载。
8.《商标反向混淆探微》,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
9.《论著作权语境下的获取权》,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4期。
10《商標の逆混同の理論について-「藍風暴(青の嵐)」商標権侵害事件》,载《知的财产法政策学研究》2008年3月,第20号。
11.《论商标权的原始取得》,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12.《数字网络环境下的复制与复制权》 ,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2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3.《侵占商业秘密诉讼时效规则初探》,载《知识产权》2001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2年第3期全文转载。
14.《从美国最新判例看客户名单商业秘密属性的认定》,载《知识产权》(CSSCI)2003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5期全文转载。
15.《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再论》,载《知识产权》2003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3期全文转载。
所获奖励:
1、《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2009年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三等奖;
2、《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3、《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2007年“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传统商标显著性理论评析》: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2005年年会优秀论文奖;
5、《商业秘密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初论》: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200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一等奖”。
6、《WTO与中国商业秘密保护法》,获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200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二等奖”。
主持课题: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重大项目“完善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研究”(在研);
2、国家知识产权局2009年委托项目“中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 2009年结项);
3、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研究”(2009年结项);
4、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软科学研究项目“我国外观设计保护专门立法模式研究”( 2008年结项);
5、国家知识产权局2005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2007年结项)。
姓名:伍治良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
zhiliangwu@163
讲授课程:民法、合同法、物权法
研究方向:民法总论、合同法、物权法、资产证券化法
个人经历:
      伍治良,男,1970年生,汉族,湖北武穴人,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湖北商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1996年获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2004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获华东政法大学商法方向博士后。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合同法,物权法,资产证券化法。开设有《民法》《合同法》《物权法》等课程。主要科研成果有:《中国民法形式体系之现实选择》(载高富平、张礼洪主编:《民法法典化、解法典化和反法典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载杨立新等主编:《物权法疑难问题适用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立法技术之检讨》(载《2009年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等。
姓名:高飞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民商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法学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民商法学系副主任
职称:副教授
社会任职:
gaofei6067@yahoo
讲授课程:民法基础理论、物权法、农地法
研究方向:民法学(一)(二)、物权法学、合同法学
个人经历:
      高飞,男,1972年生,汉族,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基础理论,物权法,农地法。开设有《民法学1》《民法学2》《物权法学》《合同法学》等课程。发表《也谈物权法平等保护财产权的宪法依据》(《法学》2006年第十期);《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运行状况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8年第六期。(人大报刊资料《农业经济研究》2009年第三期全文转载。))
姓名:汪军民
性别:
系所:民商法系
专业:诉讼法学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是否博导:
是否硕导:
职务:
职称:教授
社会任职:
Wangjm0609@sina
讲授课程:《物权法》、《合同法》
研究方向:物权法、民法、合同法
个人经历:
      汪军民,男,博士,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合同法,开设有《物权法》《民法》《合同法》等课程。著有《土地权利配置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发表论文:《土地利用制度的法经济分析》(载《经济科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