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制建设,确保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客观、公正地对院、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云南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学院制建设的意见》、《云南大学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单项工作考核与综合任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年度任务考核与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关联评价原则;
(五)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六)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正、副处职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考核以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结合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等专项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平时校领导巡查、学校督导组巡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领导干部考核分别按三年任期内和年度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侧重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等。对党政主要领导还要考核其团结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能力。
四、考核结果等次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考核办法
(一)领导班子的考核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测评。定量测评主要通过对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测评打分来进行,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测评总分为100分。定性测评由众民主测评和校领导测评来完成。
完成创新性工作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单位,领导班子可以获得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单位内部人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的,领导班子将被扣分,扣分多少根据其不良影响的程度确定。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可扣到不合格以下。
(二)领导干部的考核采取定性测评办法进行综合测评。即通过众民主测评、交叉测评(任期届满时)、校领导测评来完成。
六、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主要是通过校领导、学校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工作巡查、专项调查、个别谈话、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年度进行的阶段性考核。每年12月份,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及要求,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等专项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考核。
3、任期届满考核
任期届满考核是对任期已届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在任期届满时,根据各单
位三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任期届满工作检查考核。
(二)考核程序
1、开展工作总结
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年度或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及要求,以及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等专项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认真总结和自评打分,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要结合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写出个人工作总结。
2、众民主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
1)年度考核。各单位召开由领导班子成员、教授委员会负责人和校党委指派的考核小组参加的考核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代表党政班子,对照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自评打分情况。班子成员提交年度考核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并在本单位的局域网内或公告栏公示。必要时考核小组可以安排有关同志座谈或个别谈话,进一
步了解情况。考核小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认真研究后进行测评打分。
2)任期届满考核。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代表党政班子向本单位教职工和校党委指派的考核小组作任期届满工作总结,报告自评打分情况。班子成员作任期届满述职报告。领导班子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完毕,现场接受众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全面研究后测评打分。
3、交叉测评
交叉测评是在任期届满时对处职领导干部进行的一项考核程序。交叉测评时召开全校处职干部大会,现任处职领导干部分两个组,分别填写《交叉测评表》,相互进行无记名交叉测评。第一组为机关及派出机构处职干部,第二组为各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的处职干部。
4、校领导测评目标责任书
学校党政领导对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每位校领导分别在测评表上
给出处级领导班子和处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等次。测评表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送达和收回。
5、考核小组提出综合考核情况排序建议
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测评打分结果、民主测评、校领导测评情况,经研究后提出本组被考核单位考核情况排序的建议。考核小组根据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交叉测评(任期届满时)、校领导测评情况,经研究后提出本组被考核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排序的建议。考核情况排序建议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6、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情况排序的建议进行研究,并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
7、公示
公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
8、校党委批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经公示如无重大不同意见,即确定为考核结果。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向校党委报告考核结果,经校党委批准后公布。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基本合格的领导班子,将责令限期整改。对考核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将视情况扣减该单位经费,并对党政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必要时对班子成员进行岗位调整或作免职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将免去主要负责人职务,必要时将按问责制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获得今后一年职务聘任等资格;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