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细则》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和指导全县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的考核评价。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所学为所用,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坚持整校考核、重在达标,发展为本。将校本应用考核工作与学校信息化教学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发展相结合,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校本应用考核侧重“整校推进”考核,重点考核学校信息化教学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信息化教学教研制度、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情况、应用信息技术创新课堂以及教师微能力通过率等。
信息化教学
一)学校信息化教学发展规划制定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确保学校提升工程2.0培训规划得到有效落实,组建由校长领衔,主管校长或主任、学科骨干、信息技术教师等4-5人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管理团队要在准确评估学校信息化教学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及信息时代教育教学理论,瞄准新时期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校办学特,科学制定学校信息化教学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主题及教师校本研修计划,建立健全有利于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各项制度。
二)校本研修规划设计的针对性和教师微能力选择的合理性和发展性
学校要根据本校信息化教学发展实际和规划目标,制定校本研修规划,选取8-10项微能力作为校本研修主要内容,涵盖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研究环境、智慧研究环境。指导教师
选择三项微能力,涵盖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四个维度中的三个维度,通过线上、线下混合式校本研修活动,使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