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全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
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馆(装备站),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鄂教信函〔20__〕17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为总结展示我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提高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决定举办2021年荆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中职、幼教、特教系统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活动项目
根据学段和学校类型分组,项目设置如下(各项目界定和说明详见附件1)
1.幼教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基教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
3.特教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4.中职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课资。
三、活动组织
成立2021年度荆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活动具体组织工作。
组委会主任:万正彬 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
副主任:田长永 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电教信息科,地址:荆州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荆州市荆州区屈原路解放巷32号),联系人:、齐金凤,办公电话:8462375,邮箱20__581752@,434020。
四、评比及设奖
(一)评比办法
各地(含市直学校)电教部门必须经过初评,遴选优秀作品上报至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电教信息科。
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再对各地上报作品进行市级评审。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各项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优秀作品将送省参评。
2.集体奖。设“优秀组织奖”、“团体优胜奖”。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信息化教学
2021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二)作品报送
1.各地各校要按要求填写《县(市、区)报送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4),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荆州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市直学校及幼儿园直接报送)。
2.各地各校要依托湖北省教育资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参评作品的网络报送工作。报送网址为:///。
六、活动收费
本次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送省参评作品按照省相关要求办理。
附件:1.项目说明及要求
2.县(市、区)报送作品汇总表
3.作品登记表
荆州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1年5月6日
附件1: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课件
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目的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可以是针对某几个知识点,也可以是一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内容,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移动终端课件作品应能在iPAD、Android PAD等移动教学设备上运行。
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建议同时报送软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
(1)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不超过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
(3)评选标准:
评选指标
评选要素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对象明确,教学策略得当;界面设计合理,风格统一,有必要的交互;有清晰的文字介绍和帮助文档。
内容呈现
内容丰富、科学,表述准确,术语规范;
选材适当,表现方式合理;
语言简洁、生动,文字规范;素材选用恰当,结构合理。
技术运用
运行流畅,操作简便、快捷,媒体播放可控;导航方便合理,路径可选;新技术运用有效。
创新与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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