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总结15篇
行政工作总结1
根据办工作安排,现将复议应诉处20__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复议应诉工作总体情况
(一)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案件办理质量较高。制度健全,以制度保障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合肥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合肥市行政复议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20__年,市政府本级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79件,其中维持53件,占29.6%;驳回80件,占44.7%;责令履行5件,撤销17件,确认违法11件,共计33件,直接纠错率18.4%;因和解、调解终止13件,综合纠错率25.7% ,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
行政工作总结 (二)坚持贯彻行政机关首长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__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合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__﹞57号),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行了规范。20__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087件,按《办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的案件数量为791件,已开庭679件,实际出庭680件,出庭率100%;但其中有16件属负责人应该出庭而实际未出庭的情况,按该口径计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7.6%。其中,市政府负责人应出庭的案件数量为11件,已开庭9件,实际出庭9件,出庭应诉率为100%;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出庭的案件数量为172件,已开庭145件,未出庭1件,出庭应诉率为99.4%;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应出庭的案件数量为190件,已开庭156件,未出庭8件,出庭应诉率为94.9%;县(市)、区所辖部门负责人应出庭的案件数量为428件,已开庭379件,未出庭7件,出庭应诉率为98.2%。
(三)推进诉访分离,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问题。20__年底,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复议、调解工作衔接的意见》,建立了法制办与信访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了信访和复议工作的衔接流程。20__年2月底启动了全市的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经过各单位的自行梳理、信访局审查、法制办审核等工作程序,最终于5月份完成了该项工作。43家单位按投诉事项、事项分类、
法定途径、法定依据、法定时效、工作流程、告知事项、责任部门等栏目,编制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将信访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轨道。20__年9月,市法制办在瑶海区3个街道进行试点基层复议受理点,力促在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将符合复议条件的案件引入到复议救济途径上来。据不完全统计,推行以来,全市从信访渠道转入复议渠道的案件有近20起。
(四)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20__年,复议应诉处办理应诉案件86件:其中市政府作直接被告13件,作共同被告73件;一审案件66件,同比增长136%,二审案件20件,同比增长400%。20__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议案件7件,行政复议第三人案件5件,共计12件,同比下降25%。在应诉应议工作中,我们认真负责,按期答辩、按期举证、按期出庭,在庭审活动中,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得到了认真的执行。
二、取得的工作成绩
(一)充分发挥复议委员会的作用。20__年共召开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了 10个案件,2
件维持,8件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充分体现了委员会公平公正的立场。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委员作用,在问题研讨、典型案例点评、复议文书点评等方面积极邀请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复议委员会“外脑”和“监督”的双重作用,杜绝政府法制部门关门办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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