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Aug.2007第26卷第8期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 ollege of Education V ol.26N o.8
宗教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及在《红字》中的体现
于 虹
(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150080)
摘 要:结合霍桑的《红字》来分析宗教与文学之间的密切关系,阐述了宗教对文学创作的影响:11宗教探究的主题往往成为文学作品关心的话题;21文学作品对宗教形象的借鉴与超越;31文学作品的结构常常反映出宗教的发展格局。
关键词:霍桑;《红字》;宗教;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1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07)08-0093-03
收稿日期:2007-04-04
作者简介:于虹(1980-),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教师,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美国文学研
究。
对于宗教意识深厚的作家来说,作家个人的宗教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学创作,文学创作同时也反映出作家的宗教观。文学创作作为一项高级、复杂的理性活动,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来源于现实社会,并依据某种原则来安排。宗教意识作为对作家影响较大的创作原则之一,长期积淀于人们心中,往往伴随作家一生,起到潜移默化而又根深蒂固的作用,作家在不经意间便阐释了自己的宗教观点。因此,透过文学作品的艺术外衣,可以看出作家的精神实质。结合霍桑的《红字》创作过程,关于宗教对文学的影响我主要概括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宗教探究的主题往往成为文学作品关
心的话题
(一)霍桑小说的“原罪”意识。《圣经》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做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是那儿以后要来之人的预象。”人因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的过失而带有无法摆脱的原罪,这是基督教的一个基本教义,加尔文也持此说。霍桑的道德观正是建立在宗教教义基础上的道德观,清教思想中的“原罪”意识在其道德观中占据核心地位。他认为人生来皆是有罪的,罪恶是人类的天性,人类受到上帝的惩罚是理所当然的。从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来看,也
证实了这一点:无论是海斯特・白兰这样的殉道者,还是像罗杰・齐灵渥斯那样畸形毒辣的人;无论是身处要职的州长、受人尊敬的牧师丁梅斯代尔,还是刑台前的普通看客,几乎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只不过有些人的罪恶是公开的,如海斯特・白兰;有些人的罪恶是隐秘的,如牧师丁梅斯代尔;而更多的人是有罪的,却尚未意识到自己是罪恶的人,如齐灵渥斯一直以受害者自居,被复仇的怒火烧昏了头脑,最终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中之罪———他人灵魂的破坏者。从《红字》中我们可以看出,霍桑并不关心白兰是怎样犯下通奸罪的,丁梅斯代尔又是如何从一个神圣的受人尊敬的牧师变成通奸犯的,他所关心的罪除了一般意义上人们在法律上犯下的罪,更多地是在宗教意义上的“原罪”,即对上帝犯下的罪过。他的关于人人在红字面前皆有罪的看法只不过是《圣经》中耶稣在众人面前抓住“行淫”妇人并要乱石砸死时所表明的态度的翻版。小说中清教徒的孩子们在路边向海斯特和珠儿掷泥谩骂的情节更加强了这两个情节之间的联系。海斯特・白兰胸前戴着
的红“A ”字,总会使清教徒们想起“通奸”(Adultery ),甚至想起“亚当的堕落”(Adam ’s Fall )。显然,霍桑以
“A ”字贯穿小说始终,不仅仅是指“通奸罪”,也指一般意义上的“原罪”。红字“A ”及小说中大量带有隐秘寓意的象征的使用,都在揭示着:“罪恶”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与人类共存亡。
(二)“原罪”主体的自我救赎。加尔文认为,人有原
罪,所以需要救赎。救赎无论通过哪种方式,都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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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子耶稣而获救。正如《圣经・新约・罗马书》第6章所言:“在罪上死,在基督里活。”霍桑同样认为“罪”是可以赎的。他认为对待罪恶,人们应该自觉采取赎罪的方式,使被罪恶玷污了的心灵在“净化”中得以拯救,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以“赎罪”。《红字》中的白兰从监狱释放出来以后,本可以离开新英格兰,到一个别的地方开始一种新的生活。然而她不愿意离开新英格兰,因为这里曾是她犯下“罪孽”的地方,她应当在这里受尽人间的惩罚,洗清自己的罪过。于是她搬到海边一座远离尘嚣的茅屋,默默地过起了一种忏悔的生活。在这漫长的七年里,她克服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与蔑视,靠刺绣缝衣赚取微薄的收入养活珠儿,并不断接济穷人,积德行善。她辛勤的劳动与美好的德行终于减轻了她的“罪恶”,“净化”了她的灵魂。她胸前佩戴的红字“A”也不再被人们解释为“通奸”这个耻辱的标志。而转为Able(能干)和Angel(天使)的象征。霍桑进而强调,人应该真诚地袒露自己的罪恶,才有希望获得罪的赦免。丁梅斯代尔的赎罪经历了一个由“牧师的夜游”到“红字的显露”的痛苦历程。作为一个侍奉神职的牧师,在政教合一的新英格兰殖民初期,丁梅斯代尔享有很高的社会
地位。而且他有着雄辩的口才,他的布道打动了众多教民,教民们视他为“传达上天智慧、谴责和博爱的代言人”,甚至连“他脚踏的地面都是圣洁的”。但在他高尚圣洁的名声背后,却是一个既饱受疾病、又受着灵魂极度折磨的“罪人”。极度的悔恨困扰着他的心灵,使他得不到片刻的宁静。他清楚自己的“罪孽”,但又不愿失去自己的名誉、信用和地位,多年来良心一直不能战胜伪善、自尊和自私。由于担心被社会抛弃,他无法鼓起勇气站出来与海斯特・白兰一起分担耻辱,而让白兰独自承担。他对教民宣讲忏悔以拯救灵魂,自己的灵魂深处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惩罚自己并忏悔罪过,他只能绝食、内省和在密室中鞭笞自己。但是,肉体的痛苦却无法使他自身净化,更无法使他获得心灵的解脱。一天夜里,丁梅斯代尔忧心如焚,无法入眠,恍惚间来到海斯特公开受辱的刑台上,企求获得内心的些许慰藉。他告诉珠儿自己就是她的父亲,在上帝作最后审判的那一天,他们会站在一起的。至此,丁梅斯代尔迈出了认罪的第一步。刑台上的最后一幕中,丁梅斯代尔经过一番道德的自我赎罪后,拒绝了和海斯特出逃,并在一次成功的布道之后,勇敢地与海斯特、珠儿站在一起,当众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揭去了自己正直清白的面纱,袒露出自己掩藏在法衣里的红字,以生命为代价,与海斯特“用这一切悲苦彼此赎救了”。
二、文学作品对宗教形象的借鉴与超越
霍桑的创作与清教思想的密切联系,不仅仅表现在其作品中鲜明的“原罪”与“救赎”意识上,还体现在其小说中运用的众多《圣经》原型。清教虽然是反罗马天主教的,但在本质上它与基督教是一脉相承的,
在教义上与基督教并无明显的差别,它们的斗争主要在于一些教会仪式和规条上的分歧罢了。同其他宗教改革家一样,加尔文信奉《圣经》为信仰的唯一准则,严格地以《圣经》的教导构建自己的神学体系。换言之,《圣经》是清教教义与思想的基础和根据。从宗教形象与文学形象的对位关系来看,主要有两种:
(一)宗教形象直接进入文学作品
宗教形象对基督教而言是对教义的说明和体现,而由于其感性的特点,它比教义对人的感动的力量更大。形象往往会累积在创作主体意识之中,成为创作的诱发因素或是创作的主要对象。像该隐、但一理等能体现宗教的微言大义的形象在《红字》中都有所见。
《红字》中海斯特过着最俭朴、最艰苦的生活,胸前的红字时刻折磨着她,“它比烙在该隐头上的印记还要难以忍受”。这里该隐的印记有很深的含义。根据《圣经・旧约・创世纪》记载,亚当与夏娃原来生了两个儿子:该隐和亚伯。由于父亲喜欢亚伯,该隐极为生气。后来在田野劳作时,该隐趁亚伯不备杀了他。上帝将该隐流放以示惩罚。为了让他受到痛苦和诅咒,别人又不能杀了他,耶和华就在他的头上立一个记号。作品中海斯特的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她的人格和尊严被肆意践踏:总督等人的残酷迫害,齐灵沃斯的疯狂报复,周围人的疏远和蔑视,牧师的虚伪和软弱……她的心脏仿佛被扔在大街上任人践踏一样。她尽一个女人可能有的最大力量支撑着,与虚伪的牧师形成强烈反差,衬托出海斯特坚强的性格和对爱的忠贞。
《红字》描写的绣着关于大卫、拔士巴以及那单的幔帐,也具有很大的意义。根据《圣经・旧约・撒姆耳书》,大卫是以列国王,拔士巴是个美女。大卫将其夺为己有,杀其夫。那单是一个预言家,预言大卫必遭祸殃。结果大卫与拔士巴所生的儿子死亡,女儿遇难,后来又有押沙龙谋反。那单的预言一一实现。它挂在牧师的房里,时刻折磨业已不堪忍受的丁梅斯代尔。长期的精神痛苦使他变得疯狂。他在密室内用鞭子猛烈地抽打自己,绝食到双膝颤抖,他不断地自醒,企图以皮肉之苦代替极度的精神痛苦。绣着圣经故事的幔帐,就是一个咄咄逼人的红字,深深折磨着牧师的内心,暗示牧师的良知受到的谴责和内心极大的痛苦。
(二)文学典型虽不具有宗教形象之名,但却是对宗教形象的间接阐释
从人物塑造来看,西方文学在很多时候也是不自觉地在对一些宗教形象进行阐释,有的作家甚至达到了笔下的人物形象“基本上都可以从宗教中寻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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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霍桑的创作中最为典型的当属“亚当—夏娃”原型。亚当、夏娃及其后代的经历实际上成了基督教观念中整个人类经历的原型,一个从犯罪、堕落到赎罪并获拯救的自我救赎过程。霍桑的小说创作巧妙地将亚当夏娃神话“移植”于他的作品中。可以说,《红字》中的海斯特・白兰实际上是夏娃原型,一个堕落妇人的形象,丁梅斯代尔则是亚当的原型。作为罪人原型,白兰和丁梅斯代尔都经历了一个自我赎罪的过程。
海斯特被丈夫送到了新大陆。她本可以继续在这一“人间天堂”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但是她却如夏娃一样偷吃“禁果”,并被人们惩罚,排除在一切友爱、真情之外。在一个封闭的生存环境中,尤其是在清教徒统治下的一个个小殖民地里,社会就是个人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人间的天堂。白兰却如夏娃一样,被赶出了天堂,堕入苦境。不过,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地留了下来,开始了“殉道”般的漫长赎罪生涯。她坚忍不拔地默默承受种种不公的待遇,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罪过。她的仁爱与日俱增,终于用行动感化了众人,“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
丁梅斯代尔作为深受人们尊敬的牧师在激情的冲荡之下违背了上帝的教诲。他的堕落是亚当式的堕落,从直接蒙受神的恩宠堕入永无止境的苦海。在没有勇气公开承认自己罪行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沉
默和自我惩戒,更加投入地从事宗教事务,暗地里不断体罚自己,又时时刻刻接受良心的谴责,此外,他还不断地受到海斯特的丈夫齐灵渥斯的报复。即使受到如此惩罚,丁梅斯代尔依然在犯着新的罪———懦弱和虚伪之罪。但在临终前,他终于鼓足勇气,揭露自己所犯下的罪,以死、以诚实换来了内心的安宁和灵魂的得救。
三、文学作品的结构常常反映出宗教的发展格局
承认原罪,宣扬天国思想,是基督教的基本观念。在“罪”与“赎”之间,忏悔是主要的中介之一。现世生
活中的人主要目标就在于不断地趋向永恒的天国。所以有浓厚基督教意识的作家创作时往往把人物置于“乐园—犯罪—受难—忏悔———救赎”的发展格局中。弗莱称其为U型结构。最根本的U型结构便是《圣经》的U型结构。它的开篇《创世纪》讲述了上帝创造人类和乐园,而人类背叛上帝犯下原罪,经历种种磨难,后向上帝忏悔,并在《启示录》中重新到它们的故事。这里包含了典型的U型结构模式,同时其他故事也是这样的U型结构。这一结构被后世作家广为运用,如《简爱》中的罗彻斯特。在上述结构中,作家最关注的就是人忏悔的过程。
《红字》的发展脉络也大致成U型结构。两位主人公都经历了“乐园—犯罪—受难—忏悔—救赎”的过程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好比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背叛了上帝的旨意,被赶出了天堂,失去了关爱和
温暖。接着两个人又以不同的方式赎罪并获得救赎,最终被誉为天使。而他们的敌人齐灵渥斯则彻底崩溃;他们的女儿获得巨大家产,生活幸福。这种经历正体现了基督教的这一模式。在《红字》中,作家霍桑对罪人的心理情有独钟,以独特的视角、犀利的笔触,细致刻画了两位主人公的忏悔心路历程,开辟了心理分析的先河。《红字》堪称为一部“心理罗曼史”,也正是这细致入微的刻画使得它历经百年而不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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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
The E ffect of R eligion on the Literary Creation and Its reflect in The Scarlet Letter
天主教圣经Y U H ong
(Harbin N ormal University,Harbin150080,China)
Abstract:The relation of religion and literature is s o close that this paper can combine Hawthorne and The Scarlet Letter of him and ex2 pou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ligion and the literary creation from the following points.First,the theme that religion probes into often becomes the topic that literary w orks concern about;Second,the creations of the literature images surpass and draw less ons from the religion prototypes;Third,the structure of the literary w orks often reflects the development pattern of the religion stories1
K ey w ords:Hawthorne;The Scarlet Letter;Religion;literature(责任编辑:朱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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