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神甫、修女各是什么称谓?
主教、神甫、修女各是什么称谓?
主教的希腊文意为“监察者”,是天主教的高级神职人员,职位在神甫之上。《新约圣经》中指对一定区域教会进行监督管理的人。一般指一个教区的最高首领,有召集教区会议、在本教区内祝圣、委派神甫为教徒行圣事、如坚振圣事神品圣事等权力。
天主教圣经
神甫亦译为“神父”,天主教的一般神职人员,协助主教管理教务,通常是一个教堂的负责人。教徒认为神甫是教会内有神权的人,是他们灵魂上的父亲,可以代表天主“赦他们的罪”,神甫的职权是管理本堂所辖区教徒,进行传教活动。有付“圣洗”、听“告解”、赋“终傅”、成“圣体”、祝福“婚配”之权,如受主教委托亦可“坚振”,但无授予“神品”之权。
修女是天主教中离家进修会的女教徒,通常须发三愿(即“绝财”、“绝”、“绝意”),从事祈祷和协助神甫进行传教。在中国,修女有时被称为“姆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