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鑫是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学习的好榜样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鹿寨讯(记者卢林峰 通讯员谢波 谭成贵)529日,追授黄鑫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大会在鹿寨县召开。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在会上强调,全系统干警要迅速掀起学习黄鑫事迹、弘扬黄鑫精神的热潮,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
 
  黄鑫生前是广西中渡监狱一名普通干警。20121月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他忠诚履行职责,忘我工作,将年轻的生命献给了党的监狱事业,为广大干警职工树立了光辉榜样。去年9月,自治区人社厅、司法厅给予追记黄鑫二等功,自治区区直工委、司法厅、监狱局分别追授其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今年3月,司法部决定追授黄鑫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赵波向英模亲属颁发了荣誉证书并作讲话。赵波指出,黄鑫同志是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五大行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项活动”以来,涌现出来的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监狱人民警察的时代楷模,是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学习的好榜样。
 
  赵波强调,要把学习黄鑫先进事迹与“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黄鑫模范实践党的众路线的事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教材贯穿始终,学习他始终把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自觉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永做真情服务人民的好公仆。各单位要把学习黄鑫先进事迹与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力争在全面提升干部“五种能力”上取得新突破。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黄鑫的先进事迹专题片,共同追忆他的模范事迹。自治区监狱局政
委武林东就全区监狱人民警察如何学习好黄鑫先进事迹作了部署。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韦军运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追授黄鑫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守责写忠诚  平凡见真爱
 
——追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广西中渡监狱人民警察黄鑫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卢林峰 通讯员谢波 谭成贵
 

 
黄鑫同志遗像
 
  荣誉档案
 
  1次优秀管教员和3次优秀团员荣誉称号,4次被评为中渡监狱先进工作者;20123月,被中渡监狱党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25月,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追授为全区监狱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20129月,司法厅党委追授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人社厅、司法厅给予追记个人二等功,区直工委追授其为“全区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33月,司法部追授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12329日,中渡监狱召开向黄鑫学习活动动员暨黄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293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黄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样的生活更有意义!
 
                                                                  ——摘自黄鑫日记
 

 
追授大会现场。 卢林峰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接见黄鑫的妻子。 卢林峰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为黄鑫的妻子颁发证书和送奖励金。 卢林峰

 
黄鑫的亲属参加追授大会。 卢林峰
 
 
  黄鑫,广西中渡监狱一名普通的监狱人民警察,他用生命诠释了对监狱事业的忠诚。
 
  529日,在追授他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大会上,人们追思依旧,大家再次深切缅怀他的高尚品质,共同追忆他的模范事迹。
 
  记者追寻他36岁的闪光足迹,在众人的唏嘘感慨中,真切感受到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为监狱事业默默奉献的高尚情怀。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爱心感化服刑人员
 
  “监管改造工作无小事,改造好服刑人员是我们的职责。”这是黄鑫经常对同事说的,他更是这样做的。
 
  20062007年,中渡监狱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监狱,黄鑫主动承担监区创建工作业务,凭着自己熟练的电脑操作技能、娴熟的写作能力和书法绘画等特长,他把各种档卡表本归整得井井有条。
 
  工作中黄鑫常说:“服刑人员也是人,只要我们方法得当,就能把他们教育好、改造好。”多年来,他摸索出“真情感动法”、“前途激励法”、“行为感染法”、“贴心开导法”,用自己的热心和爱心去融化坚冰、软化顽石,化解了一个个监狱内的不稳定因素。
 
  200210月,服刑人员刘某因脱逃犯罪被抓获归案后被加刑4年。刘某情绪极度低落,一度有过轻生念头。黄鑫发现后主动其谈心教育,引导他不要破罐破摔,要提高认识、改正错误、重新起航。经过多次耐心地做工作,刘某终于端正了改造态度,主动要求参加学习劳动,先后两次获得减刑。刑满释放后,刘某逢人就说:“没有黄警官的教育和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
 
  监区服刑人员吴某不安心改造,整天心事重重,黄鑫便主动吴某谈心。了解吴某是担心其入狱后家里生活陷入困境,家里的孩子上学难以得到保障后,黄鑫立即和同事们一起到吴某家中探访,送去学习生活用品,还联系了一所学校,解决了吴某家庭困难和小孩的上学问题。吴某感叹:“黄警官不是亲人胜过亲人。”
 
  服刑人员黄某行为粗暴,容易冲动,所在监区认定他有“行凶报复”的危险倾向。黄鑫主动承包了黄某的教育转化,认真制定了个别教育方案,主动接近黄某,反反复复与其聊天沟
通心灵,引导黄某克服不良习气、学会宽容善待他人。经过说理教育,黄某有了180度的大转变,逐步融入到服刑改造集体中去,不再发生行凶打架等重大违规行为。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
 
  黄鑫的岳母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一次,黄鑫带一名刚刑满释放的人员来到家里,买一套新衣服给他换上。岳母开始有点不高兴,就私下对他说带一个出来的人到家里不吉利,自己的钱又不多,自己的爹妈都舍不得买新衣裳,却还要帮别人买。黄鑫笑呵呵地对岳母说:“人家也是爹娘养的,只不过犯了错,改了就好,从里面出来都要换上一套新衣服,给人家一个好兆头,今后走的路就焕然一新了。”
 
  每年暑假,总有一个田东人给黄鑫家里寄来芒果,家里人后来才知道是一名曾经在中渡监
狱服刑的刑释人员,服刑期间,由于家在农村,家里没有人来关心他。黄鑫发现后,就主动从思想、生活上关心他、教育他。他的鞋子、袜子不够穿,黄鑫就掏钱打到他的卡里,在监内的超市帮他买凉鞋、袜子等生活日用品,他很感激。释放后,每年水果成熟时都要寄上自家种的芒果给黄鑫。
 
乐于助人,好善乐施,用行动赢得众口碑
 
  忠诚来自于坚定,奉献源自于信仰。平凡之中见伟大,点滴细节现真情。
 
  认识黄鑫的人都是这样评价:好善乐施。
 
  为了能让鹿寨县龙坪小学的学生有丰富的课余活动,黄鑫从不多的工资中拿出部分钱,焊了一个乒乓球桌支架,然后用摩托车拉着翻山越岭地送到学校。为了不让孩子们风吹日晒,黄鑫又自己掏腰包买了一堆布料,跟妻子一起动手做窗帘挂起来。当年龙坪小学的老校长莫有金说:“这样的好人,打灯笼都难。”
 
  前两年,同事陈刚的小孩身体不太好,有时生病了,恰好陈刚又上班。黄鑫只要有空,就毫不犹豫地借车带小孩到柳州市人民医院看病,先后送了3次,使陈刚的小孩治好了病。
 
  黄鑫对生活困难的众始终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总是主动伸出援助之手。早几年黄鑫刚建房子的时候,有一个叫韦哥的工人,他的儿子和社会上不良人员在一起,去迪吧里面卖,后来被抓去看守所,放回家后无心做事。黄鑫知道后,就和韦哥一起其儿子谈话,让这个顽劣的青年转变思想,改掉恶习,并帮助他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每逢过年,黄鑫家总会有两个人来拜年,一个是华,一个是琼妹。华是来宾市的曾素华,琼妹则是英山的学生黄琼。长期以来,黄鑫一直在资助华的儿子周涛和黄琼读书。每年暑假,黄鑫都要去华家看望周涛,还帮他买书包,每个月都寄钱到学校给他,一直资助他读完大学。黄琼是山里的孩子,因为家里穷想读书又读不起。黄鑫知道这个情况后,一直资助黄琼读完技校并到工作。
 
  上世纪90年代末,黄鑫老家的北合小学条件非常艰苦。有两个班级的学生使用的课桌只能从家中自带。当黄鑫从三哥黄凯口中得知这一情况后,就与三哥商量,和三哥共同出资并匿名给学校捐送了总价值超过5000元的69套桌椅和一批图书。这对于刚参加工作不久,月工资不足500元的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后来大家才知道,这些钱款是黄鑫向同事、同学东拼西凑借来的,直到2002年他才把这笔钱还清。
 
  在黄鑫老家门前,有一条连着贡村、中良村两个村庄的沙石路。原来这条路崎岖不平、坑
坑洼洼,不仅行走十分困难,也影响村里的发展。外面的司机只要一听说来这里拉甘蔗都不愿意来,村里人只好用牛车把甘蔗往外拉。黄鑫和家里的兄弟商量后,买沙子、石子修路,利用多次假期时间,硬是把这条近两公里的路面修好,村里人为感谢他们,就把这条路叫做“兄弟路”。家乡需要集资修水泥路的时候,村里人每人集资20元,黄鑫又捐了600元。
 
  就像一支蜡烛,黄鑫燃烧了自己,温暖了他人!
 
淡泊名利,公正廉洁,用原则书写公仆职责
 
  黄鑫一生为人低调、淡泊名利。
 
  20113月,黄鑫向组织递交了辞呈书,请求辞去分监区政治指导员的职务。当时组织以为他闹思想情绪,就派领导他谈话,而黄鑫却笑着说:“让更加有能力的同志上。”
 
  黄鑫总是那样谦让,把荣誉让给别人,从未因个人的事情,向组织上提过任何个人要求。由于工作出,同事们多次推荐黄鑫为年度先进工作者,他都坚持把荣誉让给其他同志。即使身患重病,黄鑫也没有向组织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要求,或者给予一些其他的特殊困难照顾,而是坚持在监管改造一线。
 
好榜样  在服刑人员评选积极分子及其他奖励方面,黄鑫旗帜鲜明地提出“四重”标准:即重认罪服法、重思想改造、重改造成绩、重行为养成。黄鑫的这些做法令服刑人员心服口服;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推进“阳光执法”则赢得了服刑人员的赞扬。黄鑫常对服刑人员说:“只有积极改造才有光明的前途,想通过送钱送物拉拢警官得到好处,是行不通的!”服刑人员陈某,因得到了黄鑫的教育和帮助,心里非常感激,为了表达一点心意,曾买过香烟送给黄鑫,被当场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