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聚垣学校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9月
各学校: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为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民族工作会
议精神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全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范围
根据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对今后发展情况的预估,下列科室暂列为此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范围,具体为:文科组、理科组。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进”的总体部署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每年创建1至2个民族团结示范点,争取在8年内把我校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
四、组织实施。
1、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马场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民族团结教育
组 长: 陈元才
副组长 :李元青
成 员: 陈毅勇 刘维来 包元祥 杨志栋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支部办公室公室,陈毅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开展“民族团结进学校”活动。在学校设立宣传栏,经常性的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宣传教育提纲》以及民族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做好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四个关系”不断深入人心。
在全校师生中认真开展党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民族常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经常性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1)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对民族团结教育高度重视,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学科教学和学校各项活动中,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使学校成为在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民族团结教育相关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传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支持各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开展工作。
(2)贯彻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师生的合法权益。注意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并将培训计划纳入整体规划之中。定期排查民族团结领域的不因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3)宣传教育扎实有效。按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在小学开设民族常识课,在中学开设课,使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教育普及面达到100%。创造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的民族团结教育窗口、走廊、园地、展板、“教育景点”等,配置一定比例的民族团结教育书籍,使民族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4)创建活动丰富多样。充分利用和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和各类教育基地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民族体育项目,体育课中要有民族体育项目。要重视民族特的美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艺活动,使民族艺术教育融入艺术课教学之中。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体现民族特,在校园内营造出一种民族团结、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1月份、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签订学生管理责任书、发放至学生家长的一份信。
3月份、1、做好“3.14”等敏感节点的安全维稳工作。
4月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5月份、以“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推荐我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活动,推出一批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用身边看得见的人和事,教育引导各族师生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6月份、 “七一”前夕组织全校学生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大合唱比赛,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7月份、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和“党员义务奉献”活动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的知识测试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民族团结的表率,为维护国家的团结做贡献。
9月份、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民族团结模范学校”、等创评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考评激励机制,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10月份、各学校组织开展教职工、学生广泛参与的体育比赛活动,广泛发动学校各族师生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11月份、开展关于少数民族学生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检
查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12月份、1.学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检查实施情况,并写出活动总结,于2014年12月10日前上报中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
3.中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学校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2、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学校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确保创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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