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计划范文五篇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计划(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实施意见》(青教党组[20xx]49号)和《全州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区活动实施方案》(果教工委[20xx]36号)精神,积极努力做好我校民族团结工作,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熟悉,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加强团结意识,弘扬民族精神,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加快发展“双语”教育、为教育系统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围绕加强民族团结,大力推进宣传教育
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通过主题班会、集体学
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民族团结、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学习安排、笔记、心得等。总之,要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创建工作。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仁增(校长)
副组长:孙春娥(教务主任)陈世超(少先队辅导员)
成员:才保、魏廷德、索旦、吉保、昂杰、艾志吉、加宝、
周毛、才增、张成龙、阿吉、格尕卓玛、江日杰、尕忠。
2、组织师生学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及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内容,做到四个结合。
民族团结教育
(1)、学习与“开学第一课”相结合。
(2)、学习宣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积极发掘民族团结素材,充分利用思品、语文、社会、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进行民族常识教育。
(3)、利用思品课进行宣传教育。
(4)、学习宣传与学校活动相结合。利用学校组织的活动进行宣传教育。
3、结合学生特点,开展系列载体活动,深化教育内容。
(1)充分利用板报、主题班会、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2)、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开展班会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
(3)、开展以“尊重其他民族,各民族友好相处”、“爱我班玛爱我中华”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组织学唱《一家亲》歌曲及爱国金典歌曲,激励广大小学生立志成才,发奋图强。
(4)、结合少数民族及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
(三)、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学校书记校长是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教务主任负责。学校要强化对班主任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组织实施的责任。
2、建立民族团结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月至少上送一篇信息,要及时挖掘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亮点和经验。
四、活动安排
8月份:
1、各班出一期“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板报设计活动。
2、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
3、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学习“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9月份:
1、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
2、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学习“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3、组织各班观看教育片“幸福的向日葵”。
10月份:
1、各班召开以“学习民族传统文化”为内容的班会。
2、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学习“我国对民族有哪些政策”。 11月份:
各班级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四个一”活动即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视片,开一次民族团结主题队会,办一期民族团结板报。
12月份:
1、收集整理民族团结档案。
2、总结民族团结工作。
多贡麻乡寄宿制小学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