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春秋战国习俗史》
本卷提要
列子说符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政治变革和“导民成俗”的人文育成,社会生活习俗相应发生着深层次的推陈出新,呈现出一幅异彩纷呈的历史场景。本书旨在把握文献及地下出土文字资料、田野考古发现,再构这一历史流程中的社会生活习俗运作系列,透视其多棱凸现的经穿纬插网络,归纳其嬗变之迹,获取其史识上的立体感、形象性和生动面,以深入了解这一时期社会生活形态的实貌。 
  一、春秋战国习俗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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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代特征 
  春秋战国时期一称“东周”,始于周平王元年,即公元前770 年,又分为春秋和战国前后两时期。春秋时期得名于经传孔子编修鲁史《春秋》一书,是书记述史事,起自公元前722 年,止于公元前479 年,恰与一个客观历史发展时期约略相当。战国一名,乃取之公元前221 年秦统一中国前时人语言中的所谓齐、楚、韩、魏、赵、燕、秦之“战国”七雄,史学界一般是
把晋国的韩、魏、赵三家灭智伯而瓜分其地的公元前453 那年,作为战国时期之始。年代起始如下: 
  春秋公元前770—前年454 东周时代战国公元前453—前年221 
  平王之前历代周王所统治中国的二百几十年中,立都主要在今陕西省长安县的宗周,史称西周王朝。当时的王权体制相当强大,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①之说。周天子在直接治理的王畿区远近广大区域,建立分封殖民统治网络,封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同姓或异姓诸侯国,又有一批在不同程度上服属于周王朝的部族方国。不过,到西周王朝晚期,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王权体制式微。幽王时,内忧外患增剧,西方少数民族犬戎,在申、缯等小国支持下,联合入侵宗周,杀幽王于驪山下,导致西周灭亡。其后,周太子宜臼幸得诸侯国相助,继立为周平王,东都成周洛邑,也即东周时代的由来。 
  平王东迁,王权名存实亡,进入诸侯力政、霸权迭兴的东周前半段春秋时期。史称“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①。从此周王再无控制诸侯的力量,实际左右全国政局的,有所谓春秋五霸,具体确指,说法不一,最主要的当推鲁、齐、晋、秦、楚、宋、郑、吴、越等诸侯国,五霸即指其间代兴的一些国君②。这一
时期,与周室衰微一样,不少诸侯国的公室也在走下坡路,政权下移少数强大的卿大夫甚或卿大夫家臣即“陪臣”手里。用孔子的话说,平王东迁以前,基本上属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时代,以后则进入“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以至于“陪臣执国命”时期③。 
  战国时期,全国的分裂割据政局继续发展,列国间兼併吞灭,逐渐形成齐、楚、燕、韩、赵、魏、秦七雄均势并立局面。《战国策》叙录称当时“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敌侔争权,盖为战国”。五个千乘之国,别指鲁、卫、郑、宋、中山等五国,亦不过苟存于一时,终相继为强国吞并。这些国家,“谿异谷别,水绝山隔,各自治其境内,守其分地,握其权柄,擅其政令,下无方伯,上无天子,力征争权,胜者为右,恃连与国,约重致,剖信符,结远援,以守其国家,持其社稷”①。后来七个万乘之国中的东方六雄,最终也灭于西北雄国秦。随着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建立,长达五百余年乱世的春秋战国时期,遂告结束。 ① 《诗小雅北山》。 ① 《史记周本纪》。 ② 参见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第5 页。 ③ 《论语季氏》。 ① 《淮南子要略》。 
梦起
  春秋战国乱世,有“礼崩乐坏”的政治变革和“礼从宜,使从俗”②的人文育成,社会的大动荡带来的社会构成反复组合,使社会生活习俗相应发生着深层次的推陈出新。如浙江绍兴
出土春秋晚期《徐尹鼎》铭云:“敬盟祀,纠建涂俗,以知恤辱”,可能是淮水流域徐人一支南迁附越后,申述要以故俗自承自律自新,说明战乱的人口流动,越地习俗引入了外来调节机制,可见当时形成的观念形态和处理方式上的随机应变“因民成俗”与社会的广纳开放性状。当时的社会习俗,一方面是各地缘之间对固有旧貌的历史传承和发扬,同时则又每受社会变革与地缘间交往交流而融会交合,发生种种变异,从而展现出一幅异彩纷呈与凝塑内蕴的历史场景。 
  我们所要勾勒的,就是这一历史流程中带有宽泛内约意义的社会生活习俗运作系列,透视其多棱凸现的经穿纬插网络,归纳其嬗变之迹,进行宏、中、微观并具的探索,勾其外在表象而勒其内在规律,加强史识理解的立体感、形象性和生动面,以期在深度、广度、容量、层次、意境、视野上有个较全面系统、较客观如实的认识,获得一些察古鉴今的启迪。 
  (二)礼与习俗的分合 
  习俗是礼的本源,礼则为习俗的升华,广义的习俗也可包括礼。习俗,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生活现象,文化属于生活的产物,习俗则为其最亲切自然的表现。中国古代
本有“礼俗”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大宰》:“礼俗以驭其民”,被放到与祭祀、禄位、刑赏等“国之大事”、“国之利器”同等重要的位置。但至春秋战国社会生活中,礼又返本于俗,以其特有机制,来调节伦际关系和等级关系,和谐人际间伦理情感,稳定社会秩序,维系上层社会的运作和平民社会的凝聚不散。《礼记大传》说:“百志成故礼俗刑(型)”。礼见诸节文名物制度,化礼成俗,是为礼俗,复又受上层统治阶级倡导,下层民间渐惯成自然,如此演为一时代的习俗,这构成春秋战国时期固有的文化生活要征。 
  春秋战国的社会习俗,实包含着礼与俗两方面的分合内容。 
  礼指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包括行为外部表现的节仪及其中蕴含的思想,带有自觉与有意识的性质。时代的演进,礼也不断被赋予新的社会内涵。原初的礼,“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汗尊而杯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①,不过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环境中世代相继的本诸早先之俗而自然积成的行为观念模式和社会规范,其中敬鬼神节仪尤成为核心部分,故有云:“礼者,傧鬼神,考制度也”②。但至春秋时,礼经人为理性化,上升为“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③的“国之大节”、“政之所成”④, ② 《礼记曲礼上》。 ① 《礼记礼运》。 ② 《礼记礼运》。 ③ 《左传》隐公十一年。 
  并据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⑤,从而被灌入了社会化的政治人文主义内容。到战国时,随着贵族世袭政治制度的全面瓦解,平民登庸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角作用,礼又有了新的调整,《荀子富国》核定:“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这种普及化、全民化、复杂化的内容焕然更新的礼,已具有规范大社会思想观念及崭新生活组成的性质功能,是充实社会结构新秩序、认同社会经济分配新形式及保障新兴统治集团权力运作的重要准则。 
  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外部表现节仪,有吉、凶、宾、军、嘉的所谓“五礼”①。又有冠、婚、丧、祭、相见、乡饮酒的“六礼”,荀子言“修六礼,明七教”,用六礼序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七大人伦关系②。《仪礼》一书将礼分为冠、昏、丧、祭、乡、射、朝、聘等八纲,又以细篇叙其十七种具体节仪程式。另外还有所谓冠、昏、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等“九礼”之称③。礼,规约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祀神祭祖、社交待人、伦理公德乃至兵礼军训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这种泛礼主义,反映了春秋以来由社会变革所引起的人们立身处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转变。如果把当时社会视为“礼治社会”,虽不免有把复杂社会现象简单化,但至少能道出中国古代社会确与社会学的“法理社会”是有一定距离的。再来看俗,俗的性质内涵与礼有些区别。
《说文》:“俗,习也”。《释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俗教安则民不愉”,郑注:“俗谓土地所生习也。”用今天的话说,俗指民间社会初无意识的便习事象,久行乃约定俗成,复又制约社会生活的实践形式。俗有相应的自然育成条件和平民性社会生活氛围,根源于民间习惯,故有称习俗。古人有时也以“民俗”相称,《礼记缁衣》:“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管子正世》:“料事务,察民俗”,这里讲的民俗,无非指俗必借于一定的种族或民,与当今学界讲的以某国或某民族传承性生活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科学“民俗学”之“民俗”,概念有所不同。 
  气候、地理、物产等所谓“风土”因素的自然条件相异,常形成不同的俗。《礼记王制》云:“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俗的地域性是其一大特征,但因为民便习,若无对比,常不易觉察,盖“身在庐山”之故。春秋战国的战乱和列国兼并,各地区间的交往交流空前频繁,人们视野大大打开,有可能充分展开各地习俗间的比较。《管子八观》说:“入州里,观习俗”,《礼记曲礼上》说:“入国而问俗”,《韩非子内储说上》说:“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吕氏春秋责直论》说:“齐之与吴也,习俗不同,言语不通”,又说:“吴之与越也,接土邻境,壤交通属,习俗同,言语通”,同书《异宝》说:“荆人畏鬼而越人信■”,均是当时人对习俗地区性差异所见所闻的识别。俗的
地区性差异,主要因“风土”因素造成,故俗常与“风”相系,《新论风 ④ 《国语鲁语》。 ⑤ 《礼记曲礼上》。 ① 《周礼春官大宗伯》。 ② 《荀子大略》。又《礼记王制》说同。 ③ 《大戴礼记本命》。 
  俗篇》云:“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焉;人居此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此即所谓“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要知,古人说的俗、习俗、民俗、风俗,是讲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传承、播及于其社会族体或集约人口团的、在相对社会历史条件下自发约定、重复习行的生活实践形式。 
四清四化  由此看来,礼与俗,同属社会生活的传统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讲,礼是人为理性化的产物,经有意识提倡推广,成为中国文化的纵向线和大传统;俗是社会因地制宜的生活实践产物,构成民间的横断面和小传统。作为全社会生活运作准则的礼,是以“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①的政治内涵为要征;作为民间普通社会生活实践形式的俗,起有简化社会活动过程和调节人们行为观念的作用。礼与俗的关系,礼是俗的升格,俗是礼的底蕴;俗经理性归范,存其合理,汰其恶陋,有意模式化,可上升为维系上层社会运作和稳定下层社会的礼,同样,礼亦可对俗进行统整,随时加入俗的成分。俗是礼之源,礼是俗
之流,《慎子》说:“礼从俗”②,正有上述意义。显然,礼、俗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交叉纠葛、彼此交流、循环推进的关系。 
  广容性、节仪化的礼,可与虽狭隘却实践性强的俗互为补苴,因势利导而返诸社会,发挥改造社会风气的功能,《礼记曲礼上》说的“礼从宜,使从俗”,即有这层意思。俗经礼的统整,是为礼俗,“礼俗刑(型)然后乐”③,这种经人为倡导的礼俗,返诸社会,为世俗所习,是为更生的习俗,已合两者之长和补两者之短,其社会运操功能无疑大大增强,难怪会受到古代统治者的重视。 
特别追踪
  事实上,春秋战国时各国统治者对俗的统整均有不同程度的重视,统整的手段是靠政教、公德原则和因地因民制宜的“化”,在尊重俗的大前提下用理性的礼乃至法进行“导”。如《论语为政》说:“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墨子节葬下》说:“上以为政,下以为俗”,《左传》庄公十三年说:“夫礼,所以整民”,《荀子大略》说:“政教习俗,相顺而后行”,《鹖冠子天则》说:“为化不因民,不能成俗”,《礼记昏义》说:“教顺成俗”,《曲礼上》说:“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管子法禁》说:“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这些经验谈,反映了随着当时平民社会地位的上升和“民本”思想的明确,整合民俗已
优秀个人紧要地摆到统治者的议事日程之上,其成功与否成为考其政治得失和社会风气正邪的重要方面。换言之,这一时期的礼与俗,界限已难严格分开,“教民成礼”①,可理解为“化民成俗”②,无不是指习俗的时代移易及应变。礼的俗化和俗与礼交合,乃构成春秋战国习俗史上最生动最具特的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