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假销假制度
教师请假和销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职工劳动纪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请销假制度如下:
一、事假
1.请假手续: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职工请假单》逐级上报,经主管领导同意,由校长审批后,到人事部门办理准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职工假期终止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
2.审批权限: 职工请事假半天需经年级主任同意,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一天以上(市内外)本人需填写请假单,逐级签字后报校长审批,并将请假单上报人事部门备案。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即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后方可离校。
3.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虚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处理。各级领导必须严格按请假的审批权限执行。职工必须遵守请销假制度,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
二、病假
1.职工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或卫生所病假诊断书。卫生所一次三天诊断书有效,连续三次仍不能上班工作的,应及时转到上一级医院就诊,由就诊医院出诊断有效。
2.除急病患者外,休假前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将诊断书交到部门主任后,随考勤交人事部门备案,如诊断书不及时上报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婚丧产假
1.婚假: 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职工可给三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有寒暑假的实际情况, 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职工结婚应安排在寒暑假期。否则一律不给假。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逝世,经校长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丧假,因故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3.计划生育假:
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⑵达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职工,且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产假待遇。
⑶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停发工资,由劳动保险部门支付计划生育保险金。
⑷女职工休假期满上班送奶时间为婴儿出生后到十八个月止,送奶时间规定为上、下午各1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按缺勤处理。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
5.其它因计划生育准假的假期,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工资奖金照发。
⑴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⑵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⑶结扎输精管,休假15天。
⑷结扎输卵管,休假21天。
⑸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21天至40天,特殊情况,由医院出据证明,酌情处理。但超出天数扣发奖金,工资按病假标准支付。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
四、探亲假
凡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并提前经学校人事部门办理探亲手续,遵守准假天数。
1.夫妻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享受探亲假30天(安排寒暑假期)。
2.未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天数是20天。
3.已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的,可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天数是20天。
上述假期均不包括路途时间。职工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学习期内,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教师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3:19 | #2楼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
1.教师因公出发,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
六年级日记大全2.教师的婚假为七天、产假五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三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孩子脸上有白癣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5. 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由校长批准,2天以上者由教委主任批准,两周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盖章后教委主任审批,再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三、考勤时段
考勤包含:上班、出发、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四、考勤方法
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计划生育假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
五、考勤量化奖惩
1.每人每学期事假不得不超过三天,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出现以上情况,本人将自动放弃评先树优机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上班期间,每天按八节课计算。
教师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5:23 | #3楼
1、幼儿园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向园长请假,按时返回并及时销假;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2、病、事假3天内由园长审批;病、事假3天以上,由园领导研究决定。病假必须持请假条和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方可准假,并按医生建议,视情批假。
徐良女骑士3、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临时请病、事假者在本班内调整好后再按程序请假。
4、开学、期末及大型活动期间(如春秋游、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六一、国庆、元旦、领导参观视察等)原则上不准请假,除非大病住院(医院住院证明)、直系亲属离世,否则全园通报批评。
5、周一例会请假相当于请假半天。(例会是幼儿园上周工作总结和本周工作布置的主要会议,缺一人都意味着工作布置不全面,对园里的工作影响很大。)
6、请假人员休假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不归者,按旷工对待,每天扣200元,2天(含)以上扣除当月工资。旷工5天(含)以上,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7、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符合计划生育)、丧假(针对直系亲属)按中心小学的规定走。
8、病、事假的有关工资待遇补充规定:
(1)请假1天扣100元。请假天数的确定:从请假第1天至上班销假后止,不及时销假视为请假中。
(2)请病、事假者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0天(含),扣除相应工资;10天以上者,除扣(含)请假期间工资外,再扣除期末当月工资的50%。
(3)住院需连续请假1个月,发月工资总额的50%,1个月以上、3个月(含)以内发月工资总额的40%。3个月以上,视情处理。
(4)连续事假10天(含)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1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并不再办理各类保险。
本制度从2015年3月1日执行。
教师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9:37 | #4楼暑假安全手抄报
为了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做出如下规定:
一、假期的类别与期限
(一)产假
1、生育。女教职工晚婚晚育的产假为5个月,未达到晚婚晚育年龄但经批准生育的,产假为3个月,其中产前为15天。晚育的,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2、流产。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730天的产假。
3、哺乳。对产假期满,正常上班的女教职工,当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多胎哺乳的,每次的哺乳时间按每婴30分钟计算。
(二)病假
教职工因重病、急病需要住院或所患疾病致使行动不便、神志不清等不能正常工作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需休假的,可准予病假。
(三)婚假
1、教职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为三天;
2、符合晚婚(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条件的为7天。
(四)丧假
教职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一至三天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本人去料理的,可延长4天,但累计最多不超过7天。
(五)事假
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各种假日外,教职工离开教学岗位办私事时,必须请事假。
请事假时,本人要事先申明请假理由,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请销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
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假后三天内补办,否则按旷工论处。
(一)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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