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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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ISO 9001: 2015)
4.职责
人力资源部为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
5.正文
5.1工作时间
5.1.1周一至周五,上午08: 30〜12: 00,下午13: 00〜17: 30。
5.1.2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因工作时间的不规则性,不要求打卡。高级经理级别考勤 及权限参照总监级。
5.2考勤管理
5.2.1员工使用考勤指纹机、签到等来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1)打卡次数:一日二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凡发现有代打卡、替人签到等行为的,违反双方均以旷工处理。
(4)经核实后,无正当理由,无考勤记录的按旷工处理。
(5)需要出差的,填写《出差申请》。外出公干或出差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 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因停电、打卡机故障、外出公干不能及时打卡的员工,在返回岗位后当日17:30 前填写《未考勤况说明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出勤状况,月底提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员。 无直接主管签字的未考勤说明按旷工核计。
5.2.2销售人员的考勤管理
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不遵循固定上下班打卡时间,但要求其提供正常出勤 记录。销售人员每月3日前提交上月《销售日志表》,考勤员核对销售日志时间、打卡记录、 出差申请表时间是否一致,时间数据错误按旷工核计。
5.2.3其他区域办公,无打卡机同事,需用固定电话给前台手机打电话报考勤,由前台 进行考勤登记。
5.2.4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的定义:
午休息时间为12:00-13:00,超出时间未在岗的,按擅离职守处理。 (2)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a.擅离职守者,按旷工处理,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小时内(含)按旷工半天处理;1 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b.擅离职守月累计超过两次者,按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记大过处理。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a.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者;
b.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者;
c.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报上级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d.以虚假理由,请假休息者;
e.伪造出勤记录者;
f.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g.迟到达60计划生育假分钟,未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说明原因的;
如何折星星h.早退未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说明原因的。
5.2.5考勤罚则
(1)迟到:每月一次上班10分钟以内的迟到不作扣款处理;超过次数的迟到,迟到 30分钟以内(含),每次扣款50元;迟到30-60分钟(含)的,每次扣款100元;迟到60 分钟以上的,无请明的按旷工计。
(2)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全额薪资,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 按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予以辞退,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5.3请假、休假管理
5.3.1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而申请休假。休 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5.3.2员工所有休假至少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超过五天休假需提前一周申请。休假 需填写《请/休假申请单》,按照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经批准后,请假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 假期方为有效。
5.3.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短信于当日8:九年级上册数学练习册答案30前向部门直接上 级领导请假,而且必须得到批准(未得到领导批准视为未请假),返回公司后第一 个工作日17:30前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同时需提供请假当日往来短信申请批准信息,否则 视为旷工。
5.3.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将按旷工处理。
5.3.5请假、休假审批流程及权限:
(1)审批流程:本人申请一逐级审批(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人力资源备存。
(2)审批权限:
a.经理级以下员工:2天以内(含)部门经理审批,的菊花2天以上部门高级经理/总监/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
b.经理级员工:2天以内(含)部门高级经理/总监审批,2天以上总经理审批。
c.高级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总经理审批。
d.部门无对应职级的管理人员,由直接上一级管理人员代为审批。
(3)人力资源部有权查验员工请假的相关资料,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其 直接上级有包庇行为的,予以每人次100元处罚。
(4)如因部门负责人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部门负责人本人短 信许可后,返回公司后第一个工作日17:30以前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 供有效证明的,可先暂时请假,返回公司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的按事
假处理。
5.3.6事假
(1)全年事假累计15天(含)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能参加评优,公司根据请假人所 在职位的工作内容另行调配或招聘,请假人将有可能失去该职位。
(2)员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请假时间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按自动离 职处理。延长休假期间停发所有薪资,且不计算工龄。为保障员工利益社保继续缴存,个人 需要承担社保缴存全部金额(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
(3)事假当天扣除全额工资、补贴,事假超过4小时(含)无当日餐补。事假超过7 天(含),该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5.3.7病假
(1)员工休病假三天以内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据的病假条或诊 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含)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 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指有医院证明,非住院)1-10天,按病假工资支付。从第11天开始,执行 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 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 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3)员工一年内一次性请病假超过30天(含)或累计病假超过40天(含)者,公司 有权根据其健康状况进行重新定岗、定级。
(4)病假当天发放全额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保密费、竞业限制金,无补贴、绩效与 岗位工资,出勤率折半计算;若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保密费+竞业限制金总额不足北京市当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照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5)一个月内请病假天数超过10天(含),除按照前述条款扣除请假日相应薪酬外, 该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5.3.8有薪节假日
(1)周六、周日为公休日,法定假日按国家现行政策安排。
(2)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 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 间。
(4)法定带薪假期,除年休假外,其他假期(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只能一 次性连续使用,不能分段使用。
5.3.9年休假
(1)员工从入职当日起,在本企业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全额带薪 年休假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全额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 年的,可享受全额带薪年休假15天。年休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年假使用方法:
a.年假的使用可由员工个人申请和公司安排。
员工在公司满一年后,从满一年的当年起享受年假。在满一年的当年,若余下天数不足 一年时,按照余下的天数折算当年可休假的年假实际天数。自下一年开始,则按照自然年度, 一年5天计算。(举例:2011年7吴怀尧月1日入职的员工,2012年6月30日至2013年6月30 日享受5迎新生晚会主持词天年假,按照月份对应年假进行折算,2012年12月31日前需休年假3天,2013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假5天)。
b.年假在休假期间内可一次性或分次使用,每次最少以“天”为单位。
c.年假可与同等时间的事假冲抵。
d.个人年度内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上一年的年假未休的,自动失效,不带入下 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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