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实施细则
一、 课程性质
法理学课程是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的必修课。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专科)的专业规则,该课程为统设课程,由国家开放大学提供主教材及辅助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并负责期末考试命题。
二、课程说明
法理学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学员系统地讲授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为学员学习法学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法理学课程力求全面、正确地贯彻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密联系实际,反映国内外法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
学员学习完本门课程之后,应能够做到运用所学到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析、理解实践问题。
本课程课内学时90,共5学分,一学期开设,并且春秋两季滚动开设。
三、教学和学习方法
法理学课程虽然理论性稍强,但该课程也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同学们在学习本课程时应当用所学的理沦知识分析和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倡同学们在学习时相互讨论和辩论,这样可以加深对课程的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
总之,本课程教学方法可以归纳如下:
1、教师在进行面授辅导时,应整理出法理学的知识点,有选择地讲授重点内容和基本范畴,其他内容留给学生课后自学。
2rpm安装命令、采取多渠道提供信息、提出推论而不给出结论等方式,鼓励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
3、辩论教学法,组织学生以某一具体问题为纽带而展开分析、讨论、辩驳及总结,从而使学生获得真知。
四、媒体使用
qq看隐身1、文字教材
本课程所使用的基本教材是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孙国华教授主编的《法理学》,另外,与主教材相配套的辅导材料还有朱叶老师与李文杰老师编写的《法理学学习指导》和全国电大法律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编写的《法理学自测与解析》,大家也可以参考。基本教材是教学及考试的主要依据。本课程的《法理学学习指导》和《法理学自测与解析》,是与主教材相配合的,在每章结尾处有思考题以及综合练习题,为学习者提供练习机会。
2、音像教材为录象课,共9讲。其中2讲为期末复习,其余7讲为重点、难点解析。
3、在中央电大电大在线平台上,有法理学课程IP课件15讲,讲授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讲授帮助学员较全面地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及主要学习内容。
五、教学内容
第一章 法学和法理学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明确法学的概念、对象、性质和职能,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
生是法学史上的革命转变。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了解法学的分类,了解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了解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性质和职能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法学的对象
二、法学的性质和职能
第二节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区别和联系
三、建立、发展有中国特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豆腐皮炒什么好吃四、的民主、法制思想,是我们学习法理学应着重掌握的内容
第三节 法学的体系与法理学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 法学体系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 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四节 法学、法理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 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二、 法学、法理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三、 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更为紧密
第五节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研究法学、法理学应有的基本态度
二、研究法学、法理学的方法
第二章 法的起源
学习目的与要求:零点乐队解散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掌握社会调整的概念和社会调整的分类;明确法与阶级社会以前社会规范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明确制约法的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社会组织根源和社会文化根源;了解原始社会习惯与法的区别。
第一节 社会调整概述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社会调整的概念
二、社会调整的分类
三、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
第二节 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 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
二、 原始社会调整的特点
三、 原始社会解体的原因和过程
四、 原始社会习惯与法的区别
第三节 法的产生过程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法的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
二、法的产生的社会政治根源
三、法的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
四、法的产生的标志
第四节 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同于法的主要特征
本节需要掌握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同于法的五个主要特征。
第三章 法的概念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掌握与法的概念有关的问题;掌握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的概念;要求明确法的内容和社会阶级本质;明确法的作用和价值;了解法的术语和外部特征;了解法的定义。
第一节 法的术语和外部特征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法的语源和词意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 法的外部特征
第二节 法的内容和社会阶级本质
本节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 法的内容
二、法的社会阶级本质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
第三节 法的概念的几个基本方面
本节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法这种规范总是与一定阶级的意志、一定阶级的价值观分不开
二、法这种规范总是与国家权力紧密联系的
三、法这种规范总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这一点说明,法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关系相联系的。法总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
第四节 法的定义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 科学定义的局限和必要性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法的定义
第四章 法的作用和价值 学习法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掌握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以及法的创制中的利益问题和法的实现中的利益问题。了解法的作用和法的职能的概念;法的价值的概念;了解法的工具性价值和法本身的价值;了解法与自由、秩序、正义、效益的关系。
第一节 法的作用和职能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法的作用和法的职能的概念
二、法的作用和职能的分类
三、法本身的作用和职能
四、法的社会政治作用和社会政治职能
第二节 法的价值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特性与范围
二、法与自由、秩序、正义、效益的关系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
第五章 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的概念;明确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的社会原因以及法律原因;认识奴隶制法、封建制法的本质和特点;正确理解和认识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尤其是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节 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的概念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法制的概念
二、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三、法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的原因
二、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的法律原因
三、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存在着历史联系性
四、法律移植
第三节 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奴隶制、封建制法律制度)
二、自由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三、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第六章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高压配电室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明确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了解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特点。
第一节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
本节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包含了产生社会主义法的必然性、必要性的思想
二、社会主义法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使命的重要武器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
本节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是社会主义法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
二、社会主义法是在摧毁旧法体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三、人民众参加了社会主义法的创建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法的雏形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彻底废除旧法的基础上产生的
三、中国社会主义法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和解放初期新民主主义法的继续和发展
第七章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明确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这一意志的内容决定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掌握社会主义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种类;掌握“一国两制”条件下当代中国法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
本节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工人阶级我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是自发形成的
三、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的重要意义
四、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法
二、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三、社会主义法执行者广泛的社会公共职能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和广大人民众的自愿遵守性
本节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的必要标志
二、社会主义法是广大人民众能够自觉遵守的规范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与“一国两制”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主要内容
二、“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的本质
三、“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
第五节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本节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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