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师 教 案
(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
课 程 名 称:法理学
授 课 学 时:56
授 课 班 级:2012级法学班
任 课 教 师:胡腾
教 师 职 称:讲师
教师所在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
课程名称 | 法理学 | 法学 | 2014级 | 年级 | 大一 | ||||
课程编号 | 修课人数 | ||||||||
课程类型 | 必修课 | 学科基础课 ( ) ; 专业基础课 (√ ) ; 专业课 ( ) | |||||||
选修课 | 专 选 课 ( ) ; 公选课 ( ) | ||||||||
授课方式 | 理论课 (√) ;实践课 ( ) | 考核方式 | 考 试 (√ ) 考 查 ( ) | ||||||
是否采用多媒体 | 否 | 是否采用双语 | 否 | ||||||
学时分配 | 课堂讲授48学时 | ||||||||
名称 | 作者 |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 |||||||
教材 | 《法理学》 | 张俊杰 | 人民出版社 2009年10月第1版 | ||||||
参考书目 | 法理学导论 法理学 法理学 法理学 现代法理学 法理要论 论现代法的精神 法的真善美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法理学》 | 刘星 葛洪义 卓泽渊 沈宗灵 赵震江、付子堂 脑字组词张恒山 周凤举 吕世伦 (美)博登海默 (德)伯恩.魏德士 | 法律出版社2005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法律出版社2001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众出版社1999 法律出版社2004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法律出版社2003 | ||||||
授课时间 | 2006。9—-2007.2 | ||||||||
第一章 绪 论
一、教学内容及要求:
绪论部分既是法学专业的入门,也是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入门,主要是让大家对法学学科有一个宏观的了解和把握,对法理学这门课程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等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绪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学的概念和体系
二、法理学释义
三、学习研究法理学的意义与方法
第一节 法学的概念和体系
一、法学的概念
(一)法学的词源
(二)法学的定义
二、法学的体系
(一)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中外法律思想史等。
(二)应用法学:又可分为现实法学、历史法学,边缘法学三种。
第二节 法理学释义
一、法理学名称的由来
(一)英美国家:法理学
(二)欧陆国家:法哲学
(三)我国:
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的一般原理、基本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及这些法律制度的运行机制。
三、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四、法理学的学科体系
五、法理学的历史与发展
第三节 学习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一)提供法学入门知识
二)塑造法学世界观
三)培养法律工作者的理论素养
四)训练法律思维和能力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一)哲学的方法
二)历史考察的方法
三)分析的方法
1.价值分析
2.实证分析
3.语义分析
4.阶级分析
5.逻辑分析
四)比较的方法
五)社会调查的方法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掉渣烧饼本章的教学重点以及教学难点在于对法理学概念及其体系的准确理解与掌握,尤其是对于刚刚跨入法学门槛的新生而言。解决办法在于尽量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阐述,以方便学生理解并提起学习兴趣.
三、作业
通过查资料,比较法学与法理学在国外的异同.
四、参考资料
《法理学导论 》刘星,法律出版社2005
《法理学》葛洪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法理要论》张恒山,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美)博登海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五、教学后记
第一编 法本体论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一、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法的词源和词义
一、汉语中的法
一)古代汉语中的法
二)现代汉语中的法:法、律、法律基本为同义词,但有广、狭义之分。
1.广义的法律:--法
2.狭义的法律:-—法律
二、西语中的法
第二节 法的本质
一、关于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本质传统表述
三、评述与分析
如何认识西方学者对法的本质的揭示?其意义与局限何在?如何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的本质的阐释?
第三节 法的特征
一、特殊规范性:——法是什么
1.法律是一种规范体系;
2.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对人的行为提出模式化要求,进而实现调整社会关系
的目的;
二)法律这种行为规范有着独特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二、国家创制性——法的生产途径
1.制定: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造出新的法律规范。
2.认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国家机关赋予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范以法律效力.
三、普遍适用性--适用的范围
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范的界限内,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四、国家强制性——实施的保障
综上所述,我国法学界大多把法定义如下:
特殊近义词
法是体现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本章的教学重点在于对于法的概念以及特征的理解和把握。难点在于对于法的本质而言,显得较为抽象,同时又众说纷纭,难于掌握。对此,应当充分突出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于法的本质的分析与解读.
三、作业
你如何认识法的本质?(500字左右)
四、参考资料
《法理学》葛洪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法理学》卓泽渊,法律出版社2001
《法理要论》张恒山,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美)博登海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法理学》(德)伯恩.魏德士,法律出版社2003
五、教学后记
第三章 法的价值
一、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法的价值概述
一、法的价值的含义
一)价值
二)法的价值:又称法律价值,是指法作为客体对满足人(主体)的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法的价值的属性
三、法的价值体系
法律具有那些价值,学界并无统一标准。按照多数人的观点,我们把法的基本价值归纳为秩序、自由、平等、效率、正义等方面.
第二节 法的秩序价值
一、秩序的含义
二、秩序对人类的价值意义
1.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2.秩序也是人类发展的要求
三、法与秩序
一)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最基本价值)
二)法律对秩序的创设和维护
第二节 法的自由价值
一、自由的含义
(一)自由的词源
(二)哲学上的自由
(三)法律上的自由
二、自由对于人类的价值意义
三、法与自由
一)法律应以自由为目的,自由是法的最高价值之一
1.法律规范系为确认和保障自由而设立;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系为实现自由而设立;
3.法律的制订和实施应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
1.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免受侵犯的需要;
2蓝牙耳机怎么用.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不被滥用的需要;
3.保障自由是宪法的使命,是其他法律法规的重要追求.
三)法对自由的保障
1.法律把自由意志转化为自由权利
2.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
3。法律保证自由的实现
四 )法对自由的限制
1.法限制自由的原则
2。法限制自由的根据
3.法对自由的合理限制
第三节 法的平等价值
一、平等的含义
二、平等对人类的价值意义
1.平等是人的基本需要;
2.平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
三、法与平等
一)平等是法律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
1.平等指导着法律对权利、义务的公正分配;
2.平等引导着法律的进步;
3.法律把对平等的确认、实现和维护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
学习法二)法律是平等的保障
1.法律为平等设定了标准,为平等提供了依据;
2.法律为平等设定了措施,以保证平等得以实现;
3.法律为平等提供了救济,凡破坏平等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节 法的正义价值
一、正义的含义
二、正义的形态
三、法与正义
一)正义是法律的先导
1.正义是法律的理念(立法、执法、守法)
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尺度和标准
3.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
作文礼物二)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1.分配权利义务以确立正义
2.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
3.补偿受害损失以恢复正义
第五节 法的效益价值
一、效益的含义
二、效益对人类的价值意义
三、法律的效益价值
一)法的效益价值包括资源利用上的效益价值与资源分配上的效益价值
二)法的效益价值包括经济效益价值和社会效益价值
四、法对效益的意义
1.达到实际效果的优化
2.减少社会代价
3.确保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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