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的味道
作者:李志军
来源:《读书文摘(下半月)》2019年第04
        [关键词:《红高粱》;味道;莫言征途攻略]
        最近和学生们共同学习了莫言先生的代表作《红高粱》中罗汉大爷一节,授课之后,心绪难平,作随感三则。
莫言红高粱       
        大学时代阅读莫言先生的作品,初读有一种压迫感,随着时间的缓缓流逝,这种压迫感会被发自内心的一种热气所冲淡,以至于无影无踪。先生有一支神奇的笔,甚而至于可以使我的阅读体验从严冬瞬间转到盛夏。当时,只是感觉神奇,别无他想。
        文本中有这样一段话:骡马都有人牵着,在高粱地里来来回回地走。鲜嫩的高粱在铁蹄下断裂、倒伏,倒伏断裂的高粱又被带棱槽的碌碡和不带棱槽的石滚子反复镇压。各的碌碡和滚子都变成了深绿,高粱的汁液把它们湿透了。一股浓烈的青苗子味道笼罩着工地。兔子的古诗
        细细品来,先生的语言真有儿,棱槽言其形状也,深绿言其彩也,汁液湿透言其温度也,浓烈的青苗子味言其味道也。是啊,作家必须用语言来写自己的作品,气味、彩、温度、形状,都要用语言营造或者说是以语言为载体。没有语言,一切都不复存在。想来,先生就是用一句句、一行行、一段段、一篇篇、一部部有呼吸、有温度、有声音的精神建构,胆大包天地把我们的感觉全部调动起来。先生真的有一支神奇的笔。这也算是管中窥豹吧。
       
        和学生共同交流完这篇课文之后,总结了这样一个公式:种的退化+你的书写=我们曾经的北方(等号上配上还原剂)。新生的高粱是鲜红的,红成一片汪洋的血海,成熟的高粱,就是鲜血干后的暗红。记得福尔摩斯刚出场时,挥舞着伤痕累累的双手大喊:我发现了!他发现的是一种蛋白,这种蛋白可以将干涸后呈铁锈的血迹还原成红。而莫言,他一定也有这种还原剂,将湮没于尘埃中,已然腐朽的高粱,活生生地还原在我们眼前。
        且看他还原了一个怎样的世界。高粱,这种高大壮硕的植物,只愿生活在北方。北方
的人,也一如红高粱般奔放。北方的女人,洗脸用酒,北方的男人,敢抓一把黑土撒在伤口上。北方人是天生的勇士,是并不精细的红高粱养育了他们足够犀利的性格。正如莫言所说他们杀人越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们的祖先,曾经被中原人称为静力压桩安卓手机运行慢,在马背上成长,以游猎为生。而随着历史的推移,鲜卑、柔然、契丹、女真等等,这些名字已经跟我们这些后辈没有任何关联,北方的子孙,也不是从前的性格。吃着白米饭的我也真切感受到了莫言所说的种的退化代赠李商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