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德育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构建全员参与、全员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努力实现学校提出的教育教学目标,现根据昆山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德育导师制”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德育导师制的含义
德育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科任教师身上,导师将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的一种班级管理新模式。
二、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实施德育导师制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德育方式。提倡学生德育导师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基本原则
(2)个性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和个性差异,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德育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德育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导师制三、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德育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阐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意义和方法,成立德育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明确德育导师制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顾进法
副组长:许春生
成 员:胡如亭、沈梅根、王世民、黄 磊、李东晨、严国华、刘 勇
职 责:主要负责对实施德育导师制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审定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及德育导师名单。
(二)工作小组:
组 长:王 文
副组长:邹燕、刘金桥、诸永清
成 员:翟杰明、高士明、陶雪强、管密琴、马雯、夏雪峰
职 责: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报名、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具体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四、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方法和步骤
1、摸底调查
(1)调查并确定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教师。
(2)调查需要受导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
(受导学生名单由各班主任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主要是问题生、学困生、家庭特殊的学生等。)
2、德育导师的确定及使用
人物介绍英语作文(1)担任德育导师的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2)德育导师的确定: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年级段为单位,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德育导师制工作小组初步确定人选,报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审定。
具体步骤为:先由有意担当德育导师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递交政教处,再由政教处根据德育工作情况统一汇总确定初步人选写出意见,报分管副校长审核,最后由校长签字颁发聘书。原则上班主任不再担任德育导师。
(3)使用办法:领导小组在确定德育导师的人选后,向师生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每学年选择一次,原则上一名德育导师指导一个火一个完3—5名学生。
(4)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五、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受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活泼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2、建立德育导师制工作制度巨炮叔叔
(1)档案制度。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期的表现及每次考试后的成绩逐一登记,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受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受导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2)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3)谈心与汇报制度
“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要求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4)建立小组活动制度
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小组内与小组之间将由德育导师组织定期(每月一次)进行交流。
本小组内: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上一周期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如实讲出来,导师与其他小组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浓厚的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心心沟通氛围。
小组之间: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于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与观点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5)导师培训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6)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工作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一是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二是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三是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四是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
(7)导师奖励制度
A、德育导师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及各类推优的评选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B、学校每年对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被认为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津贴,并计半年班主任工龄,每学年评出若干名“校级优秀德育导师”。(参照上级文件精神)描写清明节的作文
C、学校对担任德育导师的教师优先提供外出学习机会。
六、实施德育导师制应注意的事项
1、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
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德育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德育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又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实施德育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德育导师取代班主任,班主任本身也是德育导师。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建立行政班主任制与教学班指导师制并存,班主任制与德育导师制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模式,班主任主要承担对学生行政班的管理,指导师承担对教学班的管理,德育导师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由班主任协调德育导师、任课教师、教学班指导师,相互通报和及时了解学生的表现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形成管理学生的有效机制。
3、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德育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关注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情况,与家长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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