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时点:2014-04-25
评估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评估业务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中所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我们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四.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查。
各得其所的意思
五.我们执行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数据员
龙岩志高神州欢乐园六.我们在评估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七.我们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上述工作并不构成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的任何保证。
八.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评估对象概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啤酒”)的前身是1903年8月由德国商人和英国商人合资在青岛创建的日耳曼啤酒公司青岛股份公司,2008年北京奥运会官方赞助商,跻身世界品牌500强。上世纪90年代后期,运用兼并重组、破产收购、合资建厂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青岛啤酒在中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拥有50多家啤酒生产基地,基本完成了全国性的战略布局。
青岛啤酒于1993年6月1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并于1995年12月27日取得按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国山东省青岛市,设立时总股本为482,400,000元。本公司发行的H股自1993年7月15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之主板上市,而A股则自1993年8月27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9亿元。其后,本公司经过增发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并转换为H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8,219,178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45号文核准,青岛啤酒于2008年4月2日发行总额15亿元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期限为6年。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于2009年10月19日结束,共新增境内流通A股42,763,617股,使本公司股份总数由行权之前的1,308,219,178股增加至1,350,982,795股。 
根据青岛啤酒2006年10月16日股东会议通过的A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支付股票和现金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惟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已承诺于获得流通权五年内不在市场转让该等股份,同时承诺将于未来三年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的70%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根据约定的限售条件,由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417,394,505股企业法人股于2011年度已经实现流通,因此,于2013年6月30日,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青啤公司2010年累计完成啤酒销量635万千升,同比增长7.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96.1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2亿元,同比增长21.6%,继续保持利润增长大于销售收入增长,销售收入增长大于销量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青岛啤酒远销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巴西墨西哥等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啤酒行业权威报告Barth Report依据产量排名,青岛啤酒为世界第六大啤酒厂商。
二.评估目的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某收购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资产评估报告
三.评估对象与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
(二)评估范围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范围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且由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清单载明:
四.评估基准日期
本评估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4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4 月25日。
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为文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没有重大影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相关资产的最新状况,并尽可能地与相关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接近等原则,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5、《国务院办公厅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及其配套文件;
6、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9、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11、《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
12、《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13、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