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XXXX,住所地:XXXX崔路南侧,法定代表人:XXX,厂长
投诉事项:
江苏XXXX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XXXX合房估字2010-1142号估价报告弄虚作假、存在违法违规评估情形。
请求事项: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事实与理由:
实践活动报告一、估价报告中“估价依据”第(二)项声称的“《安徽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1月1日)”,根本不存在,系评估机构伪造。
《安徽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与《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根本就不存在,估价报告所依据的这一关键法律法规文件纯属评估机构伪造。依据这种弄假作虚的所谓“估价依据”如何能得出公正、客观和科学的鉴定结论?江苏XXXX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这种伪造估价报告依据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估价报告之“估价依据”第(二)项依据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2007.2)”,已经不再适用了,最新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应是2008年版的。评估机构依据旧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得出的鉴定结论当然是错误的,
也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估价报告适用的估价程序和采用的估价方法并未按规范要求进行。
(一)估价报告明确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平用市场比较法求取”,但估价人是并未按《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整理。”对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的估价必需资料,此次评估缺乏最主要的必需资料,就是“相关房地产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正如估价报告所述,市场比较法的核心就是“将估价对象所在实例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成交价格”,对照各种修正因素,估算估价对象所在宗地的地价。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应对比实例、进行一系列修正之后,求出综合结果,作为比准价格。
但纵观此次估价报告,却并未发现有上述操作程序和有关资料,这让人觉得该报告将申请人所在宗地评估为158.5/㎡,实在是无源之水,犹如空穴来风,这样的估价报告显然是不可采信的。九月你好的唯美句子
(二)估价报告运用成本法对建筑物进行估算时,没有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开发利润等资料实例,估算建筑物重置价格,对折旧成新率也未明确说明,显然违返了《房地产估价
规范》要求。
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具体估价中估价对象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构成内容,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但此估价报告既未按《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开发利润等资料,也未列明建筑物重置价格构成内容,更未按规范要求在估价报告中对建筑物重置价格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只是列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公式,没有具体数额及依据,敷衍了事,极不严肃。
2、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建筑物折旧包括物质上的、功能上的和经济上的折旧,并且规定了扣除折旧后的建筑物现值求取公式,但估价报告即未明确建筑物折旧的方法,也未列明折旧过程,更未说明折旧后申请人所属建筑物的成新率到底是多少。
在存在上述两方面违反规范要求的情形之下,估价报告得出申请人所属地上建筑物评估总价为212.66万元,着实让任何阅读报告的人都摸不着头脑,这个报告中的评估单价和总价完全是估价人员随性而估。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该评估机构存在以下严重违法违规情形:
女性内裤1、伪造估价依据、违规适用过时失效的估价依据。
2、在估价技术报告部分,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对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不全面、翔实,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缺失,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这属于估价技术报告重要内容缺失。
3、进行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估算时,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不搜集和列举有关必需的资料和交易案例,造成估价结果不科学、不客观、不公正。
4、估价测算过程中,数据来源依据不充分,参数选取无客观依据,无必要的分析和计算过程。
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此报告因无“可比实例”、“交易情况修止”、“市场状况调整”、“区位状况调整”、“权益状况调整”、“实物状况调整”等六项市场比较法估算说明,应扣除32分,因无成本法估算必需的建筑物重置价格构成内容说明、建筑市场折旧说明及没有直接给出成新率等七项内容,应扣除32分。因此,此报告应属于不合格报告。如此有严重问题的报告完全丧失了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也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依据及责任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第三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五)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环境保护法
星梦泪痕鉴于以上理由,投诉人在该公司拒不纠正的情况下,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及自治团体依法处理,以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