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重点修改与调整的五个方面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
学科课程标准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世界各个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都对母语教育课程是否体现主流意识形态特别关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课程标准当然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最根本的指导思想。
语文课程是一门属于人文学科范畴的基础课程,也是一门让学生学会运用语言文字进行阅读鉴赏、交流沟通的实践性课程,承担的是祖国语言文化传承的功能,同时也承担着育人的宗旨。所以,《语文课程标准》的修订,是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将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补充到《语文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例如,在“前言”“课程目标与内容”和“实施建议”中,增写了如下内容:
“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课标P1)
“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
突出中国特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 (课标P3)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应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继承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汲取当代语文教育科学理论的精髓,借鉴国外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课标P4)
“教材要注重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革命传统,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感情。”
员工礼仪培训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不是在“听”“说”“读”“写”的语文学习过程之外另加进一项内容,而是应该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将思想情感的教育渗透于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过程之中,融人到课程实施的方方面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不能简单地采用说教的方式,而是应该精心选择阅读、表达的内容,通过“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方式,与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提高语文能力的过程融为一体。
二、进一步突出本次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根据当今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语文课程标准》的修订继续坚持学习方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的改革,对课程目标与内容、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再作适当的调整,在本课程里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和自然,关注自己的成长,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创新。元宵佳节祝福诗词
会计职业道德 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不仅是要让学生懂得这方面的道理,而是应该在阅读、表达的活动中通过引导使他们在精神上受到激励、感染,让这种意识成为自觉的行动。
语文课程作为一门实践课程,必须要求学生在阅读、表达的实践上下功夫,应避免围绕知识条文、概念定义耗费精力。要培养这方面的实践能力,不能光靠反复做题,学会应对考试,而是要设计各种学习活动,让学生把语言文字的运用和生活联系起来,和各种学科的学习联系起来,根据生活和学习的实际需要,真正提高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能力。
生活、学习和工作对于语文能力的要求也是在发展的,课程标准根据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
要,对语文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语文课程标准》提出了关于“非连续文本”的新要求:
语文教育 “阅读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能从图文等组合材料中出有价值的信息。”(第三学段课程目标与内容)
“阅读由多种材料组合、较为复杂的非连续性文本,能领会文本的意思,得出有意义的结论。”(第四学段课程目标与内容)
所谓“非连续性文本”,是相对于以句子和段落组成的“连续性文本”而言的阅读材料,多以统计图表、图画等形式呈现。它的特点是直观、简明,概括性强,易于比较,在现代社会被广泛运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须臾不离,其实用性特征和实用功能十分明显。学会从非连续性文本中获取我们所需要的信息,得出有意义的结论,是现代公民应具有的阅读能力。现代学生不仅应该学会通过传统的媒体阅读和表达,还应该能够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来获取信息和交流沟通。
追求创新,是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任务,培养创新能力是当代教育中的主旋律。语文
学科也应该和其他学科一样,高度重视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在语文课程中,应该逐渐改变“告诉式”的教学方式,积极引导学生学会探究,学习从习以为常的语言现象和事实中发现问题;在自己的表达中,努力摆脱模式化的套路,寻求语言运用的创新。学习语文,的确要进行技能训练,使学生熟练地运用语言文字。掌握语言运用的规范、书写的规范,但是不能把它当做唯一的学习方式。实施创新教育,还必须改变刻板划一的教学模式,创设生动、活泼、宽松的学习环境,让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让学生获得充分的展示自己语文学习成果的机会。
三、进一步突出语文课程的核心目标——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
心觉 长久以来,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都没有直截了当地回答“语文课程是什么”的问题。近些年,许多语文教师和教研工作者强烈要求《语文课程标准》能对此作出明确的回答。这些意见无疑是正确的。这一次的《语文课程标准》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标实验稿》基础上对“课程性质”的表述作了如下修改: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
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课标P2)
强调课程的目标和内容须聚焦于“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突出“实践性”“综合性”特点。语文课程的内容十分丰富,语文教学可以因教师风格的差异而异彩纷呈,但是教学目标和内容都必须围绕一个核心,教学的种种举措和行为也都应该紧扣这一核心目标进行。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背离语文课程核心目标的做法。有些教师在阅读教学中,往往会脱离课文的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讨论、评析作品和作者的思想感情问题。根据《语文课程标准》“教学建议”的要求,阅读教学可以从具体语言文字运用现象人手,通过对课文语言的品味、咀嚼,来探索文本的意蕴;也可以从整体阅读的感悟出发,到语言文字中出依据。总之,要紧扣语言文字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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