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墓葬出土的二十四孝图像补释
江玉祥
法治宣传简报摘 要:采用图像来表现传统文化中的二十四孝,是宋代丧葬文化中的一大特点,考古发现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比较重要的出土资料。山西壶关南村宋代砖雕墓出土的二十四孝图像,即是比较典型的考古发现。本文结合文献记载,对这些图像的定名和故事内涵作了考证,为研究和鉴赏提供了方便。
关键词:宋代墓葬 砖雕 二十四孝 故事图像
中图分类号:K879.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62(2001)04-0022-12
  迄今为止,笔者所见公开发表的宋代墓葬中出土的二十四孝图像资料共有14份,其中只有《山西壶关南村宋代砖雕墓》一份简报未对图像定名。在此笔者拟对该墓出土孝子故事图像内容作一分析,同时对宋代其它墓葬某些孝子故事图像的定名提出一些商榷意见。错误之处,请读者指正。
山西壶关县东柏林乡南村宋哲宗元二年墓中人物砖雕共24块,其中武士砖2块,侍女砖2块,孝子故事砖20块。孝子故事砖无榜题,突出人物,缺背景刻画,很不容易推断每幅雕像的内容。但是我们可以利用
其它有榜题的行孝故事砖雕、线刻或壁画图像来比较研究,从而解决其定名问题。以下便按《山西壶关南村宋代砖雕墓》一文所编雕砖号码顺序,一一进行考释,对于暂时未查到故事出处的雕砖阐释则略而不详。
第5号砖,“砖面刻二人。右上一老妇梳盘髻,内着罗衫,外套开襟半衫,伸指作训斥状。下有一拱手作揖的男子”〔1〕。此图的内容应为汉代“韩伯俞”的故事。其本事见〔汉〕刘向撰《说苑》卷3《建本》:“伯俞(《艺文类聚》卷20、《太平御览》卷649俱作“韩伯瑜”)有过,其母笞之,泣。其母曰:‘他日笞子,未尝见泣,今泣,何也?’对曰:‘他日俞得罪,笞尝痛;今母之力衰,不能使痛,是以泣也。’”洛阳出土北宋宣和五年王十三秀才石棺,其棺侧和后档单线勾勒阴刻的十五个孝子图均有榜题,题名为“韩伯瑜(俞)”一图正作“韩伯俞拱手恭立在老母前”〔2〕。宋代洪适撰《隶续》载《武梁石室画像》“〔伯〕榆母”一图类此。
第6号砖,“砖面刻二人。一男子戴软脚幞头,着翻领开襟半衫,双手合拢下垂。男子身后刻一梳髻的妇人,怀中抱一孩童。”细审画面,漏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即该男子两眼下视,似乎在看地上什么东西。此图的内容应为“郭巨埋儿”。其本事见《太平御览》卷411《孝感》引刘向《孝子图》:“郭巨,河内温人,甚富。父没(殁),分财二千万为两分与两弟,己独取母供养寄住。邻有凶宅无人居者,共推与之,居无祸患。妻产男,虑养之则妨供养。乃令妻抱儿,欲掘地埋之,于土中得金一釜,上有铁券云:‘赐孝子郭巨’。郭巨还宅主,宅主不敢受,遂以闻官。官依券题还巨,遂得兼养儿。”〔晋〕干宝撰
《搜神记》卷11:“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公(供)
22
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与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敦煌出《孝子传》:“郭巨字大举,河内人也,家〔贫〕,养〔母〕至孝。妻生一子,年三岁。巨谓妻曰:‘家贫如此,时岁饥虚布德老饮食,供养孝母,犹不充饱,更被婴孩分母饮食。子可再有,母不可得。共卿埋子以全母命不?’妻不敢违,从夫之意。巨自执锹,妻乃抱儿来入后园。后令妻煞(杀)子,巨即掘地,才深一丈〔二〕尺,掘着一铁器,巨〔低〕腰〔顾〕视,乃见一釜,釜中满盈黄金,巨连(速)招妻。妻曰:‘抱儿则至。’儿且犹活,妻不忍下手。夫谓妻曰:‘卿见此釜之金,其上有一铁券云:“天帝赐孝子黄金,官不得夺,移(私)不许侵。”’巨既得〔金〕惊怪不以(已),乃陈于悬悬(县,县)已(以)申州,州与表奏天子。天子不(下)曰:‘金还郭巨供养其母。’乃表门以彰孝德。”又“郭巨者,河内人也,养母至孝。时遇饥荒,夫人与人佣作,每至吃食,盛饮将归,留喂老母。巨有一儿,常夺阿婆饭食,遂不得饱。巨告妻曰:‘儿死再有,母重难得,你可煞(杀)儿存母。若不如是,母饿死。’遂令妻抱儿,巨自将锹钅霍穿地三尺,拟欲埋之。天愍其孝,乃赐黄金一釜,并有一文,词曰:‘金赐孝子,官不得侵,私不许取。’诗曰:郭巨专行孝养心,时年饥险苦来侵,每被孩儿夺母食,生埋天感侯(赐)黄金。”〔3〕
第7号砖,“砖面刻三人。上刻一赤身老者,左下刻一戴幞头,着圆领袍服的男子,其旁有一肩扛篱笆的孩童。”此图的内容应为“孝孙原谷”的孝行故事,本事见《太平御览》卷519引《孝子传》:“原谷者,不知何许人。祖年老。父母厌患之,意欲弃之。谷年十五,涕泣苦谏,父母不从,乃作舆畀弃之。谷乃随,收舆归。父谓之曰:‘尔焉用此凶具’?谷曰:‘后父老,不能更作得,是以取之耳。’父感悟愧惧,乃载祖归侍养,克己自责,更成纯孝,谷为纯孙”。敦煌出句道兴撰《搜神记》一卷《孝行》“原谷”讹作“元觉”,“孝孙”讹为姓“孙”。第七号雕砖上“有一肩扛篱笆的孩童”即“于是仰天大哭,又将舆归来”的元觉(原谷),篱笆状的东西应为“筐 ”或“舆”,相当于今日二人抬的担架〔4〕。
第8号砖,“刻一束发着圆领袍服,双手拢于身前的男子。其身后有两头大象。”此图内容当为舜子孝感天地,象为之耕的故事。舜子孝行本事出于《史记・五帝本纪》和刘向《列女传》卷1首篇《有虞二妃》,敦煌出《孝子传》有两则关于舜子的孝行故事〔5〕。王充《论衡・书虚篇》:“传书言: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田。”8号雕砖正是表现“象为之(舜)耕”的景象。
第9号砖,“砖面刻二人。左上为一着交领衫梳髻的老妇,下站戴软脚幞头着袍服的男子。”细审该图,左上部的老妇为盘腿而坐,右下部的男子作拱手状,形同于山西潞城县北关宋代砖雕墓的二十四孝砖雕之第21号砖〔6〕,以及山西沁县金代砖雕墓东北壁榜题为“丁兰剖木为母”的图像〔7〕,内容应为“丁兰刻木”。其本事见《太平御览》卷414引孙盛《逸人传》:“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乃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后邻人张叔妻从兰妻借,看兰妻跪投木人,木人
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酣骂木人,杖敲其头。兰还,见木人不怿,乃问其妻,具以告之,即奋剑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兰,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通于神明,图其形像于云台也。”又敦煌出句道兴《搜神记》一卷《孝行》:“昔有丁兰者,河内人也。早失二亲,遂乃刻木为母,供养过于所生之母。其妻曰:‘木母有何所知之,今我辛勤,日夜侍奉。’见夫不在,以火烧之。兰即夜中梦见亡母语兰曰:‘新妇烧我面痛。’寝寐心惶,往走来归家,至木母前,倒卧在地,面被火烧之处。兰即泣泪悲啼,究问不知事由。妻当巨讳,抵死不招。其时妻面上疮出,状如火烧,疼痛非
23
第5号砖雕第6号砖雕第7号砖雕
24
第11号砖雕第12号砖雕第13号砖雕
25
第17号砖雕第18号砖雕第19号砖雕赞美水的句子
26
   第23号砖雕      第24号砖雕常,后乃求哀伏首,始得差也。”
第10号砖,“一男子身披鹿皮坐于地上,目视前方。”比较山西沁县金代砖雕墓西壁榜题为“目炎(“郯”)子为母思鹿乳”砖雕,可知此图内容应为“目炎子鹿乳奉亲”的故事。“目炎子”本事见〔唐〕道世撰集《法苑珠林》卷49《忠孝篇・目炎子部》,宋辽金元时代,域外传入的“目炎子深山奉亲”的故事演变为中国《二十四孝》的“郯子鹿乳奉亲”的孝子故事。
第11号砖,“砖面上刻三男子,均着圆领袍服,戴幞头,立于大树前,掩面嚎啕大哭。”比较山西沁县金代砖雕墓东南壁榜题为:“田真行孝”砖雕,可知此图内容应为“田真行孝”的故事。本事见《太平御览》卷421引《续齐谐记》曰:“田真兄弟三人,家巨富而殊不睦。忽共议分财,金银财物各以斛量,田业生赀平均如一。唯堂前一株紫荆树,花叶美茂,共议欲破为三,人各一分,待明就截之。尔夕,树即枯死,状火烧,叶萎枝摧,根茎火焦火卒。真至携门而往(视)之,大惊,谓语弟曰:‘树本同株,闻当分析,所以火焦悴,是毕业贺卡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人不如树木也。’因悲不自胜,便
不复解树,树应声遂更青翠,花
繁美。兄弟相感,更合财产,遂成
纯孝之门。真以汉成帝时为太中
大夫。”
第12号砖,“上方刻一腾云
驾雾的妇人(面部残),下刻一着
圆领袍服,戴幞头的男子,拱手而
拜。”比较山西沁县金代砖雕墓西
含有雨字的诗句
南壁雕刻的董永图,可知此图内
容应为“董永”的故事。其本事见
《太平御览》卷411引刘向《孝子
图》:“前汉董永,千乘人。少失母,
眯组词
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
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如无钱
还君,当以身作奴。’主甚愍之。永
得钱葬父毕,将往为奴,于路忽逢
一妇人,求为永妻。永曰:‘今贫如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之为妻?’妇人曰:‘愿为君妇,不耻贫贱。’永遂将妇人至,钱主曰:‘本言一人,今何有二?’永曰:‘言一得二,理何乖乎?’主问永妻曰:‘何能?’妻曰:‘能织耳!’主曰:‘为我织千匹娟,即放尔夫妻。’于是索丝,十日之内千匹绢足,主惊,遂放夫妻二人而去。行至本相逢处,乃谓永曰:‘我是天之织女,感君至孝,天使我偿之。今君事了,不得久停。’语讫,云雾四垂,忽飞而去。”此雕砖所刻画者,恰是织女告别董永“忽飞而去”的景象。
第13号砖,“一男子戴幞头,着袍服,肩上背一孩童。”此雕砖所表现的内容可能是“邓攸舍子”的故事。其本事见《晋书》卷90《邓攸传》:“邓攸字伯道,平阳襄陵人也。……攸七岁丧父,寻丧母及祖母,居丧九年,以孝致称。清和平简,贞正寡欲。少孤,与弟同居。……永嘉末,没于石勒。……石勒过泗水,攸乃斫坏车,以牛马负妻子而逃。又遇贼,掠其牛马,步走,担其儿及其弟子绥。度不能两全,乃谓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绝,止应自弃我儿耳。幸而得
27